碑文的正確寫法:確定建墓時間、描述正文、最後落款。
1、時間:即建墓時間,寫於墓碑右邊,不寫頂端,常在全碑三分之二處始寫,字體宜寫得較小壹些。
2、正文:墓主的名字要寫兩個人,現代墓碑上排列著夫婦,男性住在右邊,女性住在左邊。 “慈父某公某德配某氏某壽域(或之墓),12個字排成兩行,“壽域”兩個字必須是其他字的兩倍大,並且位於左右兩列的中間。正文主體的字數不能雙重,要單數。
3、落款:要寫該墓穴主人的下壹輩,即使出資人是墓室的主人,也應寫上自己孩子或孫子輩的名字。常見的情況是:“孝男、某、某、某、某、孫子、某、某、敬立”,兒子只有女兒時,寫“孝女、某、某、某、孫、某、敬立、敬立”。
擴展資料
碑文的發展歷程
碑文的概念顧名思義,凡是為制各種碑上寫的文字都叫碑文。
我國制碑的俗習歷史悠久,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碑的出現,當時的碑,如宮館中的測影碑,宗廟中的系牲碑,墓旁的下棺碑,都不刻文字,後來有人刻上相應的文字,就逐漸形成各種碑文。
碑和碑文的種類我國從漢朝以後,刻碑的風氣逐漸普及,幾乎處處可碑,事事可碑。有山川之碑,城池之碑,宮室之碑,橋道之碑,壇井之碑,墓道之碑,托物之碑等。前人實行,後人效法,中國的名勝古跡,竟形成獨特的“碑石林立”的民族特色。因此,碑文竟成了使用範圍極廣的實用文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