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日,調戲酒女宋巧鳳,為其夫張喜斥之,安即拔劍刺喜斃命,巧鳳悲憤填膺,衣裹兇器,含冤上告。
知縣劉義,初尚依法公斷,當發現兇器上“金麒麟”徽記後乃知外甥所為,便反徑行權,遂與姐姐商議,以謀開脫。
刁差鮑文,為報當年企圖汙辱巧鳳而被張喜異姓兄弟崔大虎砍傷壹斧之仇,趁機誣陷巧鳳與大虎因奸同謀殺夫。
劉、鮑二人合為壹鼻,屈打巧鳳、大虎成招,囚進死牢。
禦史余達,巡案,崔母等人攔馬含冤。余達問明此案,改扮客商,夜訪監牢,方知其子肇禍。
余達坐堂,秉公執法,為巧鳳、大虎平冤明屈,處獨子余安以死刑,並親赴刑場問斬,眾人感嘆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