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了解編曲的概念,編曲即傳統意義上的音樂配器。它的工作性質是略帶有些從服性質的創作行為,服務對象是歌曲的主旋律。在首度原始詞曲創作的基礎上將其再度進行第二度創作。最後賦予音樂整體聽覺上更為立體的音響效果。具體的說就是編曲家需要將樂器分層次的有設計感的壹件壹件添加進原本還只是單調的主旋律中,使音樂呈現出優美的層次感並增色音樂美感,突顯感人細節。通常編曲家需要具備音樂美感並能熟練了解並掌握樂器法知識,如小提琴的演奏音域跨度,大提琴的最佳音色演奏音區範圍等。隨著音樂的發展革新,壹些新興電子樂器也應運而生,種類日新月異。如電子合成器,采樣器,電子仿真物理樂器和計算機音序軟件等先後問世,從那時起便改變了傳統的音樂編曲工作模式。將編曲分為古典音樂編曲形式和現代音樂編曲形式兩種。前者是以書寫為主,將古典樂器的所有編曲演奏設計並書寫在樂譜上,再交由樂手演奏家來完成其二度編曲創作,後者則是通過使用計算機的音序編曲軟件,可以模仿在過去需要眾多人數來***同完成的交響樂隊的演奏效果,獨奏效果等。現代音樂整體發展形態也因此而相應的產生了巨大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