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文化 - 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

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

第壹章 總則第壹條 為加強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長江、淮河幹流和與之相接的河段堤防,以及與它們相關的行蓄洪區、生產圩、外護圩和江心洲堤防工程。內河、湖泊的河道堤防管理辦法,由各有關市、縣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自行制定。第二章 管理組織第三條 根據分級管理原則,在省水利廳下設長江、淮河修防局。沿長江、淮河各縣設修防分局或修防所。所署、市是否單獨設立修防機構,由各地自行確定;如不單獨設立,由水利局負責修防業務。管理人員要相對穩定,派遣、調配要經上壹級修防部門同意。第四條 沿長江、淮河各縣及國營農場,應將所屬河道、堤防劃段分工,設修防段負責管理。有關廠礦、企業等單位,應按所占堤段長度,承擔修、防、管任務。大、中型涵閘設專管機構,小型涵閘由所在修防段統壹管理。沿堤排灌站及工礦企業的涵閘,由排灌站或工礦企業負責修、防、管,修防部門負責業務指導。第五條 沿堤區、社成立河道堤防管理委員會,大隊成立修防管理組,每兩公裏左右堤段設壹護堤員。護堤員報酬,凡堤防生產收入全部歸國家的,由國家支付;國家與社隊分成的,由社隊在分成收入中支付。第三章 河道管理第六條 未經批準,不得在河道內及河淮地修長攔河壩、碼頭、船臺、橋梁、公路、貨棧、泵房、管道、房屋、圍墻、渠道、立窯等建築物。已修築的阻水挑流建築物,由建設單位負責清除。因修建工程而造成崩岸的,由建設單位負責護岸。第七條 未經批準,不得在河道及河淮地、分洪道、行蓄洪區圈圩墾植。淮河已圈圩堤應按國家清障要求進行處理。長江幹堤外淮地和江心洲已圈圩堤,堤頂高程不得超過當地壹九四九年實測洪水位壹米;遇特大洪水時,應服從行洪需要。第八條 在行蓄洪區內修建莊臺、機電站或其他高出地面的建築物,由行署、市水利局統壹規劃,按規定報批。修建橫亙行洪區的道路、溝渠等,不得高出地面三十厘米。不準在行洪區內建設工廠企業,種植成片樹木和蘆、荻、條等高桿阻水植物。第九條 禁止在淮河防浪林以外的河灘地和分洪道栽植高桿阻水植物;如種植麥菜豆等農作物,必須留出十米以上臨河灘地,以防水土流失。已栽植的阻水植物,應按國家清障要求進行清除。第十條 禁止在長江幹堤外灘地毀林開墾,已墾的灘地要逐步停墾還林、還蘆。第十壹條 禁止向河道內傾倒或在河灘上堆放灰渣、礦渣、垃圾等雜物和排放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汙水,違反者按《中華人民***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處理。第四章 堤防管理第十二條 堤防兩側應留有護堤地。凡過去預留或征用劃撥的護堤地、廢堤、堆土區、取土方塘和外灘地等,均歸國家所有,由修防部門負責管理。新建堤防和尚無護堤地的堤段,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按設計標準負責劃出護提地:長江堤防臨水面壹側距堤腳五十米,背水面壹側距堤腳三十米;淮河堤防臨水壹側距堤腳三十米,背水面壹側距堤腳二十米。險段堤防擴堤地應適當加寬。第十三條 禁止在堤身和護堤地內耕種、入牧、鏟草皮、取土、淘沙、挖坑、打洞、蓋房屋、挖堤築路、埋葬、開渠以及從其它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動。堤內外各壹百米範圍內(沙基地段二百米以上)不準打進、立窯、挖防空洞和修建蓄水工程。堤身和壓滲平臺不準栽樹。第十四條 嚴禁任意砍伐護堤樹、護坡草和條、蘆等防浪植物。保護各種防護工程、測量標誌、裏程碑、分界碑、航標信號及水文觀測、通訊設施。第十五條 堤頂壹般不做公路。如需利用堤頂做公路,應按規定報批,由交通部門加鋪路面,並負責維修養護。迂防汛或堤防加高加固時,公路應服從堤防需要。未鋪路面的堤頂,除防汛車輛外,禁止其它各種機動車輛通告。確需通告時,要經堤防管理部門同意,並交納堤防養護費。養護費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擬訂。第十六條 非確保的壹般淮河堤防,未經批準,不得加高加加大斷面。淮河行洪堤要按規定的位置、高程和寬度,開足進、出水口門,不得加高。各級人民政府應妥善安排行蓄洪區人民的生產、生活。第五章 涵閘管理第十七條 涵閘和船閘管理單位應制定管理規範、操作規程和控制運用辦法,並嚴格執行。只有直接主管部門有權下達涵閘控制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預。

  • 上一篇:網絡營銷與傳統營銷的整合指的是什麽,其戰略有哪些
  • 下一篇:老手藝人的堅守作文 堅守傳統手藝作文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