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衛生部會同各有關部門完成了對1985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修訂工作,並正式頒布了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對氯氣及遊離氯制劑(遊離氯,mg/L)作了詳細規定:
1.用氯氣及遊離氯制劑(遊離氯,mg/L)作消毒劑時,與水接觸時間至少30min,
出廠水中限值4 mg/L,出廠水中余量≥0.3mg/L ,管網末梢水中余量≥0.05mg/L。
2.用壹氯胺(總氯,mg/L)作消毒劑時,與水接觸時間至少120min,出廠水中限值3mg/L,出廠水中余量≥0.5mg/L ,管網末梢水中余量≥0.05mg/L。
3.用臭氧(O3,mg/L)作消毒劑時,與水接觸時間至少12min,出廠水中限值0.3mg/L,管網末梢水中余量≥0.02mg/L。如加氯,總氯≥0.05mg/L。
4.用二氧化氯(ClO2,mg/L)作消毒劑時,與水接觸時間至少30min,出廠水中限值0.8mg/L,出廠水中余量≥0.1mg/L ,管網末梢水中余量≥0.02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