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宗與小宗
子世世相傳,每世天子都是嫡長子繼承父位而為第二代天子,奉戴始祖,是為“大宗”。其同母弟與庶兄弟封為諸侯,是為“小宗”。
每世的諸侯也是由嫡長子繼父位為第二代諸侯的,奉始祖為“大宗”。他的諸弟封為卿大夫,是為“小宗”。
每世的卿大夫也是嫡長子繼父位為第二代卿大夫,奉始祖為“大宗”,他的諸弟為“士”,是“小宗”。士的嫡長子仍為士,其余諸子為庶人。
諸侯對天子為小宗。但在其本國為大宗。卿大夫對諸侯為小宗,但在其本族為大宗。
2、君統與宗統
根據《禮記·喪服小記》和《大傳》為代表的漢儒的解釋,宗法制度是卿大夫士的繼統法,與天子諸侯無涉。所以他把君統與宗統分開,以為天子諸侯的繼統為君屬於君統,卿大夫士的繼統才是宗統,而宗法制度是指後者說的。
因此有“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諸侯” 的說法。清代學者更加強調這點,例如穆瑤田就把宗法制度看成是“以兄統弟”的“兄道” ?。這個看法與古籍、金文所載不合,因而頗難成說。
3、嫡與庶劃分
周人上法帝嚳正妃,又九九為八十壹,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壹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嬪。諸侯壹娶九女,象九州,壹妻八妾。卿大夫壹妻二妾。士壹妻壹妾。”
眾多嬪妃、妻妾所生的壹大堆子女如果不劃分個先後次序,不立定個章法規矩,那就會亂套。這個章法就是以母親的身份和兒子出生的先後。
把所有的兒子(女兒不在其中)劃分為“嫡”和“庶”兩類。嫡,正妻為嫡,正妻所生的兒子謂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兒子謂庶子、庶出。
擴展資料
宗法制的影響:
1、宗法制導致中國父系單系世系原則的廣泛實行
所謂父系單系指的是血緣集團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員的地位,女性在繼承方面沒有權力。西周的家庭關系與宗法制度密切聯系,突出地表現為“父權統制,男尊女卑”的觀念及夫妻不平等。
2、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長盛不衰
宗法制明顯體現宗族森嚴。封建社會,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體現,家族長盛不衰的依據有祠堂、家譜、族權。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對祖先的崇拜,是中國傳統文化心理的壹個重要特征。
3、宗法制導致中國出現“家國同構”
家與國同壹結構是宗法社會最鮮明的結構特征,這種宗法制結構的明顯特點,在中國封建社會被長期保留下來。家庭或家族與國家在組織結構方面具有***同性,也就是說不論國家或家族、家庭,他們的組織系統和權力結構都是嚴格的父權家長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宗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