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燈戲是廣泛流行於中國南方的江西、廣西、浙江、湖南、湖北、雲南、貴州、重慶、四川,以及陜西等地,是壹種戲曲藝術形式,屬於漢族民間小戲劇種。花燈戲由花燈歌舞發展而來,俗稱燈夾戲、花戲等。
花燈戲來自民間,劇本人物少,情節比較簡單,唱詞和道白,通俗易懂,唱腔都是吸收民歌小調的特點,歡快明朗,表演動作活潑風趣,歌舞味很濃,多以表現生活的小喜劇見長,充滿了泥土的芬芳。
伴奏音樂方面,湘西花燈戲聲腔主要來源是燈調,同時,也大量運用民歌小調為戲中的唱腔。本世紀60代以來,隨著專業劇團的相繼建立,劇目空前豐富,音樂也從主要為曲牌體發展為曲牌體、板腔體和綜合體三者並存的音樂體制,吸收豐富了打擊樂,增強了音樂表現力,使戲曲化程度得到新的提高。
湘北花燈戲聲腔分正調和小調兩大類,另還有壹種古老的尺調,僅壹支曲子。伴奏樂器分為文、武場面,有大琴、套胡、戰鼓等。湘南花燈戲音樂源於當地民歌、小調及其他民間歌曲。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吸收和融化風俗音樂和外來的曲調。湘南花燈戲的過場音樂可分為吹打曲碑和絲弦曲牌兩種。湘南花燈戲的打擊樂,源於當地民間的打擊樂,隨著花燈戲藝術發展,引用和變化了壹些祁劇的鑼鼓點子。
套路在表演藝術、腳色行當、舞臺美術方面,這三種花燈戲也各呈特色。湘西花燈戲在表演藝術上繼承了花燈歌舞的“套子”、“圈子”及千姿百態的扇法、幽默風趣的矮樁身段。藝人們在長期的藝術實踐中,把各種飛禽走獸、花鳥蟲魚的不同動態,經過提煉加工,藝術地體現在這些“套子”和“圈子”中。新中國成立之後,花燈戲得到新生和發展。
花燈、茶燈、地花鼓等民間歌舞演出的盛況,明、清兩代地方誌書有許多記載。其演出形式大體為兩種:壹是有人物故事的“醜、旦劇唱”,被稱為地花鼓、竹馬燈、打對子和對子花燈等;二是“聯臂踏歌”的集體歌舞,習慣稱為“擺燈”和“跳燈”。這些地花鼓、花燈等民歌舞形式,經過長期的演變,有的吸收戲曲的程式規律,逐漸發展成花鼓戲;有的則較多地保持著花燈的歌舞特點,搬演戲曲故事,被稱為“燈戲”和“花燈戲”。
花燈戲的劇目多取材於舊小說、民間故事和民間小調等。還有從傳統劇目改編,從戲曲改編的劇目,根據民間唱本改編的條綱戲劇目。花燈戲由民間歌舞花燈、茶燈、地花鼓和“調子”發展而成。主要包括湘西花燈戲、以平江花燈戲為代表的湘北花燈戲和以嘉禾花燈戲為代表的湘南花燈戲。
花燈戲是廣泛流行於中國各地的壹種漢族曲藝。其突出特征是手不離扇、帕,載歌載舞,唱與做緊密結合。花燈戲源於民間花燈歌舞,是清末民初形成的壹種漢族戲曲形式。在流行過程中因受當地方言、民歌、習俗等影響而形成不同演唱和表演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