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非法捕撈事件相關隊長已被停職, ?其實這也是遲早的事吧。 我國對於伏季非漁期早就出臺了相關規定,對於飛魚期的下海捕撈,是明令禁止的。我國的伏季非漁期休漁制度,也是為了保護海洋生態的平衡。但是仍人有壹部分人知法犯法,挑戰法律的權威,這樣相關負責人被抓,也就不是什麽奇怪的事情了。
事情發生在山東榮成,非漁期的捕撈亂象屢禁不止,明目張膽,甚至越來越肆無忌憚。明明是禁止下海捕撈期間,卻有大批漁民,下海進行非法捕撈。船只亂停,無視休漁期的制度。這跟相關部門背後的監管不無關系,壹些官員利用職權便利,甚至撮合非漁期的海上交易。連官員尚且如此,漁民百姓商販,壹些倒賣海貨的人就會日益張狂。
山東榮成政府早就發布了相關通告,自5月1日12:00起-9月1日12:00止,為伏季的非漁期。在這期間是嚴禁下海捕撈的,這壹期間的漁船,必須停靠在指定的港灣,不能關閉船只本身的GPS定位設備,不能自主離港和亂停亂放,更不能擅自下海違規作業捕撈。但是就有那麽些不顧法律制度,只為自身利益,頂風作案,挑戰權威的人。 他們為什麽能如此無視相關制度呢?恐怕是背後的監管人員。並未真正的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縱容壹些人違規操作,助長歪風。其實對於這些人,停職也是最正確的決定了。
壹些相關的官員,對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違法行為,選擇視而不見,也可以說是事件本身背後的幫兇了,他們未能盡到自己的職責,沒能監管好自己該監管的區域。讓違法行為縱橫,被停職也是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