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臺梭利教育法的特點:以兒童為中心;把握兒童的敏感期;教師扮演導師的角色;完全人格的培養;尊重孩子的成長步調;混齡教育;豐富的教材與教具;屏除單壹獎懲制度的特點。
1907 年蒙臺梭利在羅馬貧民區建立“兒童之家”。招收 3 ~ 6 歲的兒童加以教育,她運用自己獨創的方法進行教學,結果出現了驚人的效果;那些“普通的、貧寒的”兒童,幾年後,心智發生了巨大的轉變,被培養成了壹個個聰明自信、有教養、生機勃勃的少年英才。
蒙臺梭利嶄新的、具有巨大教育魅力的教學方法 ,轟動了整個歐洲,“關於這些奇妙兒童的報道,像野火壹樣迅速蔓延”。
蒙特梭利教育的涉及領域:
1、日常生活領域
培養幼兒的大肌肉和小肌肉的組織能力增強對自己身體的控制能力,從而把孩子從自然人向社會人過度,脫離對父母的過度依賴,學習生活自理能力,學會幫助別人,照顧環境,培養對家庭、社會的責任感。並形成良好的社會交往行為,為將來進入正式的社會生活做準備。
2、感官領域
培養幼兒視、聽、嗅、味、觸五覺敏銳程度的感官能力,使幼兒的每壹項感覺都是靈敏全面發展。為學習數學及其他領域做準備,爭強對於社會及知識的感知,培養初步的序列、分列概念和抽象思維能力。
3、數學領域
培養數的概念,理解加減乘除運算的關系,會做10000以內的加減乘除,會做簡單的測量工作,培養邏輯思維能力和創造能力。
4、語言領域
培養幼兒聽說讀寫的能力,幫助幼兒更好的書寫和閱讀,使幼兒在童年時期就形成良好的閱讀與書寫習慣,培養喜愛閱讀的興趣、增強口語表達能力、強化聽力與閱讀能力,提高書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