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讓孩子將來成為壹名社會的獨立成員。意義:培養幼兒的創新求異思維和發展幼兒的動手能力,並激發幼兒對大自然的喜愛之情。欣賞插花藝術,感受插花藝術的色彩對比、高低錯落對比、大小對比的美,對插花藝術感興趣。
蒙臺梭利認為:兒童具有巨大的潛能,他生命的發展是走向獨立。通過具體的練習如生活基本能力練習、五官感覺練習、智能練習(語言、數學、科學)等形式,形成健全人格的基礎。
蒙臺梭利課程,包括感覺、動作、肢能、語言和道德發展等,使個體成為壹個身心統整合壹的人。“自由”與“紀律”合壹,“個性”與“群體”兼顧。啟發幼兒使他們有能力解決困難,適應新的環境,達到自我構建和心智發展的目的。
蒙氏教育原則:
提供充分的教具——孩子是靠感官來學習的,我們提供給他的良好刺激愈多就愈能激發他的內在潛能。所以,設計壹個適合孩子的生長環境,應該是能提供豐富的教材(包括自然的、人文的),以誘發他自我學習的樂趣。
不“教”的教育——反傳統以教師為中心的填鴨式教育,而主張籍由良好的學習環境,亮麗豐富的教具,讓兒童主動去接觸、研究,形成智慧。
把握敏感期的學習——0~6歲的兒童,在不同的成長階段,會出現對不同事物的偏好的各種“敏感期”。蒙臺梭利科學幼教法強調掌握兒童“敏感期”,而給予適切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