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檢查
檢查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或文件進行審查,或對資產實物進行審查。
檢查記錄或文件的目的是對財務報表所包含或應包含的信息進行驗證。
1.檢查記錄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審計證據,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取決於記錄或文件的來源和性質。
2.在檢查內部記錄或文件時,其可靠性則取決於生成該記錄或文件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將檢查用作控制測試的壹個例子,是檢查記錄以獲取關於授權的審計證據。
3.某些文件是表明壹項資產存在的直接審計證據,如構成金融工具的股票或債券,但檢查此類文件並不壹定能提供有關所有權或計價的審計證據。
4.檢查有形資產可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不壹定能夠為權利和義務或計價認定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
(二)觀察
1.觀察是指註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實施的程序。例如,對客戶執行的存貨盤點或控制活動進行觀察。
2.觀察可以提供執行有關過程或程序的審計證據,但觀察所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於觀察發生的時點,而且被觀察人員的行為可能因被觀察而受到影響,這也會使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受到限制。
註意:壹般觀察程序是針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情況。主要用於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控制測試中。
(三)詢問
1.詢問是指註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並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
2.知情人員對詢問的答復可能為註冊會計師提供尚未獲悉的信息或佐弗證據,也可能提供與註冊會計師已獲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信息。
3.在詢問管理層意圖時,獲取的支持管理層意圖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1)了解管理層過去所聲稱意圖的實現情況、(2)選擇某項特別措施時聲稱的原因以及(3)實施某項具體措施的能力,可以為佐證通過詢問獲取的證據提供相關信息。
針對某些事項,註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書面聲明,以證實對口頭詢問的答復。
(四)函證
1.函證,是指註冊會計師直接從第三方(被詢證者)獲取書面答復以作為審計證據的過程,書面答復可以采用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等形式。
2.當針對的是與特定賬戶余額及其項目相關的認定時,函證常常是相關的程序。但是,函證不必僅僅局限於賬戶余額。例如,註冊會計師可能要求對被審計單位與第三方之間的協議和交易條款進行函證。註冊會計師可能在詢證函中詢問協議是否作過修改,如果作過修改,要求被詢證者提供相關的詳細信息。
3.函證程序還可以用於獲取不存在某些情況的審計證據,如不存在可能影響被審計單位收入確認的“背後協議”。
(五)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準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可通過手工方式或電子方式進行。
(六)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註冊會計師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提示:重新執行只能用於控制測試。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註冊會計師通過研究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壹致或與預期數據嚴重偏離的波動和關系。...>>
問題二:審計方法有哪些? 按照搜集證據時所使用的方法,審計程序(即審計方法)可以分為:
(壹)檢查
檢查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或文件進行審查,或對資產實物進行審查。
檢查記錄或文件的目的是對財務報表所包含或應包含的信息進行驗證。
1.檢查記錄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審計證據,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取決於記錄或文件的來源和性質。
2.在檢查內部記錄或文件時,其可靠性則取決於生成該記錄或文件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將檢查用作控制測試的壹個例子,是檢查記錄以獲取關於授權的審計證據。
3.某些文件是表明壹項資產存在的直接審計證據,如構成金融工具的股票或債券,但檢查此類文件並不壹定能提供有關所有權或計價的審計證據。
4.檢查有形資產可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不壹定能夠為權利和義務或計價認定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
(二)觀察
1.觀察是指註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實施的程序。例如,對客戶執行的存貨盤點或控制活動進行觀察。
2.觀察可以提供執行有關過程或程序的審計證據,但觀察所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於觀察發生的時點,而且被觀察人員的行為可能因被觀察而受到影響,這也會使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受到限制。
註意:壹般觀察程序是針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情況。主要用於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控制測試中。
(三)詢問
1.詢問是指註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並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
2.知情人員對詢問的答復可能為註冊會計師提供尚未獲悉的信息或佐證證據,也可能提供與註冊會計師已獲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信息。
3.在詢問管理層意圖時,獲取的支持管理層意圖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1)了解管理層過去所聲稱意圖的實現情況、(2)選擇某項特別措施時聲稱的原因以及(3)實施某項具體措施的能力,可以為佐證通過詢問獲取的證據提供相關信息。
針對某些事項,註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書面聲明,以證實對口頭詢問的答復。
(四)函證
1.函證,是指註冊會計師直接從第三方(被詢證者)獲取書面答復以作為審計證據的過程,書面答復可以采用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等形式。
2.當針對的是與特定賬戶余額及其項目相關的認定時,函證常常是相關的程序。但是,函證不必僅僅局限於賬戶余額。例如,註冊會計師可能要求對被審計單位與第三方之間的協議和交易條款進行函證。註冊會計師可能在詢證函中詢問協議是否作過修改,如果作過修改,要求被詢證者提供相關的詳細信息。
3.函證程序還可以用於獲取不存在某些情況的審計證據,如不存在可能影響被審計單位收入確認的“背後協議”。
(五)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準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可通過手工方式或電子方式進行。
(六)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註冊會計師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提示:重新執行只能用於控制測試。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註冊會計師通過研究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壹致或與預期數據嚴重偏離的波動和關系。...>>
問題三:審計包括哪些方面 (壹)按審計主體分類
1、國家審計 2、部門、單位內部審計 3、民間審計
(二)按審計內容分類
1、財務審計 2、財經法紀審計 3、經濟效益審計
(三)按審計範圍分類
1、全部審計 2、局部審計 3、特種審計
(四)皖審計時間分類
1、事前審計 2、事後審計 3、初次審計 4、再度審計 5、期中審計
6、期末審計 7、分期繼續審計
(五)按審計是否通知被審計單位分類
1、通知審計 2、突擊審計
(六)按審計與被審計的關系分類
1、外部審計 2、內部審計 3、監督審計
問題四:審計判斷的方法有哪些? 同學妳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審計判斷有許多方法,主要包括歸納法、演繹法、比較判斷法、事實性判斷法和價值判斷法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采納為最佳答案喲。
再次感謝您的提問,更多財會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問題五:審計的基本理論包括哪些內容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壹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問題六:管理審計的內容包括那些? 管理審計的內容包括:
1、對企業戰略的審查;
2、對企業組織結構的審查;
3、對企業計劃的審查;
4、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查
擴展閱讀:
管理審計是現代審計壹種新的審計類別,它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審計事業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經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評價並深入剖析的壹種活動。它的目的是使被審計單位的資源配置更加富有效率。從管理審計的輔助手段上來說,它是相對於財務審計的壹個概念,從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外延來看,管理審計又是相對於經營審計的壹種認知。對企業而言,經營講的是市場,管理講的是效率。從這個意義上講,管理審計又可以稱之為效率審計。
管理審計是以改善企業的管理素質和提高管理水平為目的,審查被審計事項在計劃,組織,領導控制,決策等管理職能上的表現,促使被審計單位提高管理水平以提高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壹項管理活動
管理過程審計
管理過程審計是指以計劃、組織、決策和控制等管理職能為對象的壹種經濟效益審計。它通過對各種管理職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評估,以考查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素質的優劣以及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並針對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意見。如對決策職能的審查,主要應查明是否制定科學的決策和程序,是否遵守合理的決策原則;決策的方法是否科學、恰當,決策的結果是否正確等。對控制職能的審查,主要應查明有無健全和科學的內部控制制度,各項控制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其實際效果如何等。
管理部門審計
管理部門審計,是以企業的各管理部門為基本對象,通過對企業各管理部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及其履行狀況以及管理人員素質的審計,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壹種審計活動。如對設備物資管理部門的審計,應查明是否履行了對物資消耗和存儲定額的制訂、采購、保管、收發和維護等職責。對財務部門的審查,應查明會計工作是否遵循了會計法規,有無嚴格的成本控制制度;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進行資金的籌措,減少資金占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等。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開展管理審計後,從過去的糾錯防弊、扮演“警察”角色為主向高層次的“參謀、耳目、助手”方向發展;從真實性、合規性審計為主向註重效益審計方向發展;從以財務報表為中心的財務收支審計向以內部控制為中心的財務基礎審計的方向發展;從事後審計向事前、事中審計方向發展。
問題七:審計的技術方法有哪些? (壹)思考模型的建立
在開展管理審計前,只有對管理審計有壹個正確的認識,並充分考慮審計效果、審計技術及審計風險等因素,才能搞好管理審計。所謂思考模型,是指審計人員的思維習慣。良好的思維習慣是開展管理審計的前提和基礎。根據筆者的實踐,管理審計的思考模型應該是這樣的:
樹立管理審計是壹種管理效率及控制審計的理念→考慮將要開展的管理審計項目對本企業所產生的效果→考慮將要開展的管理審計的技術復雜程度和審計風險→考慮審計方法
(二)審計方法
1.“因果分析法”與“果因分析法”。“因果分析法”是從事件的起因查起,最終查出所對應的結果。“果因分析法”則正好相反,是從事件所產生的結果查起,最終透析出問題產生的原因。這兩種方法各有優缺點。“因果分析法”的優點是循序漸進,環環相扣,審計內容較為全面,不足之處是審計所需時間較長,技術難度較大。“果因分析法”的優點是溯果擷因,方法簡便,需要時間較短,不足之處是審計過程容易以點帶面,內容不夠全面。究竟哪種方法效果更好,這要視具體的審計情況和審計目的而定。壹般來說,在沒有審計線索的情況下,更多地采用“因果分析法”,如果審計人員掌握了審計線索,為了提高審計效率,便可以考慮采用“果因分析法”。
2.“窗簾中間拉開式”審計法。如果壹個窗簾由兩幅組成,在陽光充足的早晨,我們從中間拉開,眼前便會迅速地明亮起來。這種拉窗簾的方法應用到管理審計中,也會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具體來說,就是審計人員根據掌握的審計線索,依據自己的職業經驗,對問題產生的原因做出判斷。同時,向“左”追查問題產生原因的整體脈絡,向“右”驗證分析自身判斷的準確性。這種方法也可以稱為“先入為主”法。例如,某項工程成本管理審計,已知該項工程成本過高。審計人員根據經驗判斷,知道問題產生的原因是材料采購成本過高。依此判斷,審計人員便可向“左”追尋材料采購過程及管理方式,向“右”可通過抽查票據的方式,具體驗證材料采購成本是否真的過高。如果向“右”的結果驗證了審計人員的判斷,向“左”的工作業已完成,此項管理審計便可初步結束。這種審計方法的優點是工作效率會大大提高,缺點是如果審計人員的判斷出現偏差,反而會遲滯審計工作進度。因此,運用該審計方法,職業經驗不足的審計人員不宜使用。
3.“遵循性”審計法與“思維創新”審計法。“遵循性”審計法是針對管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已有的管理模式和固有的思維習慣,對問題的是與非做出判斷。“思維創新”審計法則相反,它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並打破原有的思維方式,對問題進行判斷。舉例來說,企業臨時用工問題,按照國企固有的管理模式及固有的思維方式,企業臨時用工是不可取的,因為國企本身已經存在冗員。按照“遵循性”審計法,就會否定企業臨時用工的做法。但我們如果采用“思維創新”法,換個角度去思考問題,可能又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如果由於臨時用工可以使生產效率提高,所工來的經濟效益大於用國有企業閑置職工,而這種大於效益又足可以抵償臨時工用工成本的話,用臨時工也未嘗不可。因此,審計人員不能因循守舊,死抱框框。否則,審計結論不可能是實事求是的,甚至會給企業決策帶來壹定的誤導作用。
4.“解剖麻雀”審計法與“高屋建瓴”審計法。強調管理審計要進行深入細致地分析與解剖,並不是說管理審計要壹味地在“微觀世界”中探索。深入地了解“微觀世界”之後,審計人員還要“跳”出來,站在壹定的高度,對“微觀”進行總結、提煉,使之上升到壹定......>>
問題八:審計的分類有哪些? 審計的分類有很多種,按照被審計對象的範圍、內容或審計的目的來分類,或者按照審計不同的方式來分類,角度不同,分類也不同:
壹、按審計內容進行分類
1、財政財務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和反映其經濟活動的會計資料進行的審計。
2、經濟效益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對被審單位或項目的經濟活動包括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效益性進行審查。
3、財經法紀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和內部審計部門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所進行的專項審計。
二、按審計主體進行分類
1、國家審計。也稱 *** 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
2、社會審計。也稱註冊會計師審計。
3、內部審計。也稱部門和單位審計。是指由部門內部獨立於財會部門以外的專職審計機構所進行的審計。
三、按照審計工作進行的時間分類
1、事前審計。是指經濟業務發生以前所進行的審計。即對計劃、預算的編制,以及對基本建設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的可行性研究等所進行的審計。
2、事中審計。是指在計劃、預算或投資項目執行過程中對其所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的審計。
3、事後審計。是指經濟業務發生以後進行的審計。
四、以上是審計常見和基本的分類,還可以按以下標準進行分類:
1、審計按其範圍分類,可分為全部審計和局部審計。
2、審計按其是否有確定的時間分類,可分為定期審計和不定期審計。
3、審計按其執行地點分類,可分為報送審計和就地審計。
4、審計按其是否受法律的約束分類,可分為法定審計和非法定審計。
5、按照審計工作開始時是否通知被審計單位分類,可分為通知審計和不通知審計。
6、按照會計報告期進行審計分類,可分為期中審計和期未審計。
問題九:審計方案應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審計程序 壹、含義:審計程序為完成審計工作所需詳細步驟的審計程序,亦指出在審計底稿中證據的位置。審計程序對審計人員而言,就好像地圖對旅行者,沒有審計程序,審計人員可能查核方向錯誤或沒有使用最快最好的查核方法,以致浪費時間和成本。 二、審計程序的類型(8種) (壹)檢查記錄或文件 檢查記錄或文件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或文件進行審查。檢查記錄或文件的目的是對財務報表所包含或應包含的信息進行驗證。 (二)檢查有形資產 檢查有形資產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資產實物進行審查。檢查有形資產程序主要適用於存貨和現金,也適用於有價證券、應收票據和固定資產等。檢查有形資產可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不壹定能夠為權利和義務或計價認定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 (三)觀察 觀察是指註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執行的程序。例如,對客戶執行的存貨盤點或控制活動進行觀察。 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於觀察發生的時點,並且在相關人員已知被觀察時,相關人員從事活動或執行程序可能與日常的做法不同,從而會影響註冊會計師對真實情況的了解。因此,註冊會計師有必要獲取其他類型的佐證證據。 (四)詢問 詢問是指註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並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詢問本身不足以發現認定層次存在的重大錯報,也不足以測試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註冊會計師還應當實施其他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五)函證 函證是指註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通過直接來自第三方的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獲取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例如對應收賬款余額或銀行存款的函證。通過函證獲取的證據可靠性較高,因此,函證是受到高度重視並經常被使用的壹種重要程序。 (六)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註冊會計師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準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通常包括計算銷售發票和存貨的總金額,加總日記賬和明細賬,檢查折舊費用和預付費用的計算,檢查應納稅額的計算等。 (七)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註冊會計師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重新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例如,註冊會計師利用被審計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重新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並與被審計單位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比較。 (八)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註冊會計師通過研究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壹致或與預期數據嚴重偏離的波動和關系。
問題十:審計方法的具體方法 審計的具體方法,主要是收集審計證據,大體可以分為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和證實客觀事物的方法,此外還包括審計調查方法。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按審查書面資料的技術,可分為核對法、審閱法、復算法、比較法、分析法;按審查資料的順序分為逆查法和順查法;按審查資料的範圍,分為詳查法和抽查法。1.核對法核對法是將會計記錄及其相關資料中兩處以上的同壹數值或相關數據相互對照,用以驗明內容是否壹致,計算是否正確的審計方法,其目的是查明證、賬、表之間是否相符,證實被審單位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的真實、正確、合法。壹般要在下列資料間核對:a.壹是原始憑證與有關原始憑證,原始憑證與匯總原始憑證,記帳憑證與匯總記帳憑證(或科目匯總表)。核對內容是所附或有關的原始憑證數量是否齊全,日期、業務、內容、金額同記帳憑證上的會計科目及金額是否相符,原始憑證之間、記帳憑證同匯總記帳憑證之間內容上是否壹致。b.二是憑證與帳簿。核對憑證的日期、會計科目、明細科目、金額同帳簿記錄內容是否壹致;匯總記帳憑證(或科目匯總表)與記入總帳的帳戶、金額、方向是否相符。c.三是明細帳同總分類帳。主要核對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是否相符。d.四是帳簿與報表。以總帳或明細帳的期末余額或本期發生額為依據,核對帳戶記錄同有關報表項目是否相符。e.五是報表與報表。核對報表是否按制度規定要求編制,報表之間的相應關系是否正確。核對中如發現錯誤或疑點,應及時查明原因。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采用核對法作為證據的資料必須真實正確,否則核對是毫無意義的。當缺乏依據時,相互核對的數據應至少有兩個不同來源,並使其核對相符。2.審閱法審閱法是對憑證、帳簿和報表,以及經營決策、計劃、預算、合同等文件和資料的內容詳細閱讀和審查,以檢查經濟業務是否合法規,經濟資料是否真實正確,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審閱法主要是查證證、帳、表等會計資料。a.壹是審閱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既要從形式和技術上審查,也要從內容上審查。前者主要是審查憑證是否完整正確,如日期、摘要、金額、大小寫、簽章等應填寫是否齊全,有無塗改;後者主要是審查經濟業務是否符合有關手續,有無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規定,甚至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事實等。b.二是審閱經濟資料的記錄是否符合有關原理和原則。如會計帳簿中科目使用是否正確、帳戶對應關系是否正常合理;會計報表是否按制度的規定編制,報表應有的關系是否正確等。c.三是審閱經濟資料的記錄有無異常情況。如帳簿中是否有塗改、刮擦、挖補、偽造以及不符合規定的書寫和更動;報表各項目有無異常的增減變化現象。3.復算法復算法就是對憑證、帳簿和報表以及預算、計劃、分析等書面資料重新復核、驗算的壹種方法。這種方法是包含在核對法之中的。復核驗算的主要方面有:壹是原始憑證中單價乘數量的積數,小計、合計等,二是記帳憑證中的明細金額合計,三是帳簿中每頁各欄金額的小計、合計、余額,四是報表中有關項目的小計、合計、總計及其它計算,五是預算、計劃、分析中的有關數據。復算法壹般與審閱法結合運用,這樣可提高審計的保險系數。4.比較法比較法就是通過相同被審項目的的實際與計劃、本期與前期、本企業與同類企業的數額進行對比分析,檢查有無異常情況和可疑問題,以便跟蹤追查提供線索,取得審計證據。如以本期的有關項目相比(如利潤未同產品銷售收入同步增長),以被審項目同其它單位的相同項目相比(如把流動資金周轉水平同先進企業比),都可以說明情況,發現問題。比較法又可分為絕對數比較法和相對數比較法,兩者目的只存壹個,就是為了更好地進行審計和核對。5.分析法分析法就是通過分解被審項目的內容,以揭示其本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