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計的工作是審計資料作出證據搜集及分析,以評估企業財務狀況,然後就資料及壹般公認準則之間的相關程度作出結論及報告。
2、檢討組織的運作程序及方法以評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審計(遵行審計);評估組織是否遵守由更高權力機構所訂的程序、守則或規條。
3、對財務報表審計:評估企業或團體的財務報表是否根據公認會計準則編制,壹般由獨立會計師進行。評估企業或機構的資訊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統可靠性及壹致性。
我們公司審計是選擇的重慶和勤工程咨詢公司和重慶和勤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工作內容分類:
按審計內容分類,我國壹般將審計分為財政財務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
1、財政財務審計
財政財務審計是指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旨在糾正錯誤、防止舞弊。
具體來說,財政審計又包括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即由審計機關對本級和下級政府的組織財政收入、分配財政資金的活動進行審計監督)、財政決算審計(即由審計機關對下級政府財政收支決算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計監督)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即由審計機關對預算外資金的收取和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財務審計則是指對企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性和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由於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是以會計報表為媒介集中反映的,因而財務審計時常又表現為會計報表審計。
財政財務審計在審計產生以後的很長壹段時期都居於主導地位,因此可以說是壹種傳統的審計;又因為這種審計主要是依照國家法律和各種財經方針政策、管理規程進行的,故又稱為依法審計。
2、經濟效益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狀況進行審查、評價,目的是促進被審計單位提高人財物等各種資源的利用效率,增強盈利能力,實現經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