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支撐周朝天下的有四大制度: 分封制、宗法制、禮樂制、井田制。
實質: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也是其維持統治的核心。
井田制是維持封建的經濟制度。
至於宗法、禮樂制,則是維持封建的社會制度和文化制度。 ?
分封制?
含義:武王把壹定土地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後代,建立諸侯國。
受封的諸侯在境內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之後又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通過層層分封,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森嚴的等級制度:“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權利:諸侯、卿大夫擁有自己封疆內的土地和人民,他們有權實行再分封;受封諸侯擁有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征派賦役等權力。
義務:諸侯要服從周天子的命令,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見述職的義務;卿大夫和士要向上壹及承擔作戰等義務 。
影響: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促進了邊遠地區的開發,逐步構織出遍布全國的網絡,形成了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使周成為壹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局限:諸侯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隨著諸侯勢力的壯大,西周後期,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
宗法制:血緣關系維系
含義:宗法制用復習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維系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制度,它的最大特點是嫡長子繼承制,最突出特點是以學院關系為紐帶。
內容:
(1)周王稱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為大宗,其他兒子封為諸侯。
(2)諸侯的爵位,由嫡長子繼承,他們對天子來說是小宗,在自己的領地內是大宗,其他兒子分封為卿大夫。
(3)卿大夫的爵位也是由嫡長子繼承,其他兒子分封為士,卿大夫對諸侯來說是小宗,在自己的領地內是大宗。
與分封制的關系:宗法制與分封制具有互為表裏的關系。
作用:
(1)宗法制保證了各級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
(2)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井田制
井田制乃中國西周時期較為普及的土地制度。字意為:因土地劃分為許多方塊,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實則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而周禮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地制度,可行性不強,同時難以考證。"井田"壹詞 ,最早見於《谷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裏,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壹。"
禮樂制
禮樂制是維護封建制度的文化制度。周朝通過禮樂制度來規範貴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貴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貴賤長幼之間要有明顯的差別。就連如何稱呼"死",不同等級的貴族也不壹樣:
天子,皇上--駕崩
諸侯--薨
卿大夫--卒
士--不祿
平民、奴隸--去世
相傳周朝的禮樂制度是周公制定的。周公制禮作樂,對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文化影響深遠。五六百年以後,孔子提到周公制禮作樂的事,還贊賞不絕!
周公制禮作樂,規定了吉禮(祭禮)、兇禮(喪禮)、軍禮(行軍,出征)、賓禮(朝覲,互聘)、嘉禮(婚宴,加冠)等,使貴賤有差、尊卑有別、長幼有序,實行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