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密的封建制度體系.西歐封建社會早期,土地是主要財富.國王把壹部分土地分封給大封建主,這些人成為諸侯.諸侯又把壹部分土地分封給較小的封建主,小封建主再向下分封.國王和大封建主又各自分封了壹批騎士,作為自己的武裝力量.
這樣層層分封,就形成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騎士等自大至小不同等級的封建主.這些封建主分別領有大小不等的封地,擁有數量不等的莊園、農奴和武裝.這樣,在社會的每個角落,形成壹種領主(封主)和附庸(封臣)的關系,他們彼此負有義務.領主保護附庸,附庸必須向領主宣誓效忠,為領主提供多種服務.但是,領主只能直接管轄自己的附庸,不能管轄附庸的附庸.每壹個封建主無異於壹個小國君,割據壹方,各自為政. 諸侯的勢力很大,有的竟敢向國王提出挑戰.封建貴族住在戒備森嚴的城堡裏,有自己的武裝;他們的經濟生產單位叫莊園,壹般自給自足,不與外界交往.結果,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遼闊莊園環繞的無數城堡以及直插天際的尖頂教堂,成為西歐封建社會早期的典型政治風貌和獨特社會景觀.
2、政教二元壹體的社會政治結構.從5—6世紀開始,西歐的教會勢力迅速增長.羅馬天主教會是最有勢力的封建領主,它擁有天主教世界土地的三分之壹.教會同樣按照封建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教階制度,最高的是教皇,下面有大教主、主教等,他們各有自己的轄區.
8世紀中期,意大利中部形成教皇國.教皇既是宗教首領,又是擁有世俗權力的壹國之君,直接管轄的領土達四萬多平方千米.國王為了使自己的統治神聖化,經常請求教皇以上帝的名義為自己加冕.查理大帝就是這樣做的.這種做法加強了封建國王與教會的聯系,更意味著教權淩駕於主權之上.9世紀,教皇成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仲裁者.然而,教皇與封建君主時而相互勾結,時而明爭暗鬥.
在西歐中世紀,人們相信世界上的壹切權力都是上帝授予的,但在誰才是這個權力擁有者的問題上,意見卻是大相徑庭.國王和教會都想把這壹大權據為己有,雙方不斷發生碰撞和摩擦.只是到了中世紀後期,隨著西歐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和壯大、資產階級的興起、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和宗教改革的開展,教皇和羅馬天王教皇的勢力才逐漸衰落下去.
3、自治城市的繁榮和城市市民階級的興起
11——12世紀,歐洲各地的城市普遍重新興起.中世紀時,由於人口的增加和商業的發展,除原來羅馬帝國時期的老城市外,在城堡、主教堂、大修道院附近地區出現了許多新興城鎮.
在西歐城市重新興起和工商業迅速發展的過程中,市民階級形成了,並從中進壹步分化出手工業者、商人和銀行家等.商人和銀行家作為市民階級的上層,發展為早期的資產階級.廣大西歐城市開展了爭取自治權利的鬥爭,並訂制自己的法律,建立自己的武裝,向封建王權和各級封建主發起挑戰.到14~15世紀,從西歐封建社會內部發展起來的新興的城市中等階級,已經與封建制度水火不容,成為歐洲反封建王權的強大革命力量.
4、封建等級代表制.
13世紀早期,歐洲壹些王國的君主竭力重振王權,將地方權力收歸中央.結果,王權受到封建法律的約束,國王的獨斷專行受到限制.國王不甘心權力的削弱,挑起內戰.國王戰敗.13世紀後半期,英國的議會制度開始萌芽.以後議會逐漸定型為上下兩院.國王必須通過議會規定賦稅,制定法律.等級代表制的封建君主政體對國王權力有所約束.14世紀初,法國也出現了以三級會議為代表的等級代表制度.由於法國王權比較強大,三級會議限制王權的作用相對較小.
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度對西方政治制度的發展影響巨大.在反對封建國王專制集權的鬥爭中,封建貴族、高級教士、城市商人等聯合起來鬥爭,迫使國王坐下來,與他們商討有關關稅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是封建王權受到制約.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在制約封建王權、建立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鬥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為西方近代議會制度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