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審視,不難發現,此文化墻其實“含金量”十足,因為其字體使用繁體字。古色古香的墻壁,如若能鐫刻上代表古代文化的古體文字,營造出的濃濃氛圍必然不同凡響,但“陽春白雪”絕不能“班門弄斧”,公益宣傳也不是“附庸風雅”。既然繁體字本就不好辨認,更難於刻寫,更需要從前期的設計到後期的審核關關嚴格,太原市的這面別字橫生的文化墻,看似是疏忽大意的小事,卻也彰顯出當地領導工作層面的不負責任,甚至讓人誤解為是當地官員在績效考核的壓力下,做出來的“面子工程”。
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要繼承、要發揚,作為傳承載體的文化墻理應被鼓勵修建,但文化的傳承需要潛移默化、循序漸進,不能單憑修墻建亭就能壹蹴而就,更不能為了某種目的去做,這不僅起不到應有的傳承作用,還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相關部門對此壹定要放平心態,多下功夫、多投精力,創新工作方式,將文化傳播滲入城市建設的更多方面;另外,在設計制作文化墻時,要做到多考察、多討論、多修改、多監督、多檢查,不褻瀆傳統、不誤導民眾,排除“內毒”,讓文化墻建設的“有裏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