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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索緒爾

語言的內部要素和外部要素

我們關於語言的定義旨在把語言的結構和系統之外的壹切東西都排除在外,簡言之,就是把壹切稱之為“外部語言學”的東西排除在外。但是,外部語言學研究的是很多重要的東西,也正是我們開始對言語進行研究時所想到的。

首先是語言學和民族學的相接觸的所有地方,包括把語言史和種族史或者文明史聯系在壹起的壹切關系。語言和人種誌之間密切的相互作用,讓我們想起了嚴格意義上的語言現象之間的關系。壹個民族的文化會對該民族的語言產生影響,另壹方面,語言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形成民族的原因。

其次,我們應考慮語言和政治史之間的關系。大的歷史事件,例如羅馬征服,就對很多語言事實產生了不可估量的影響。殖民化只是征服所采取的其中壹種形式,通過把語言移植到不同的環境,從而引起了語言的變化。

很多事實都能被作為例子來證明這壹點。舉例來說,當挪威和丹麥在政治上聯合時,就曾采用過丹麥語;挪威人今天正試圖擺脫這種語言影響。國家的內政對語言的生命同樣重要;某些政府(例如瑞士)允許幾種語言***存;其他壹些政府(像法國人)則努力爭取語言統壹。高度的文明有利於特殊語言的發展(司法語言、科學術語等)。

第三個問題涉及語言和各種制度(教會、學校等)的各種關系。這些制度又反過來和壹種語言的文學發展緊密相連,這更多的是壹種和政治歷史不可分割的普遍現象。在任何方面文學語言都超出了文學為它劃定的界限;我們只需考慮沙龍、宮廷和國家科學院等對它的影響就明白了。除此以外,文學語言提出了和方言之間發生沖突的問題;語言學家還必須考慮文學語言和方言土語之間的相互關系,因為每壹種文學語言都是文化的產物,它最終都將突破其自然範圍——口頭語言。

最後,壹切和語言的地理分布和方言分化相關的東西都屬於外部語言學。毫無疑問,這裏內部語言學和外部語言學的區別似乎是很矛盾的,因為地理現象和任何語言的存在都密切相關;但是地理傳播和方言分化實際上並不影響語言的內部結構。

有些人認為:以上所說的這些論點不能和嚴格意義上的語言的研究分開。這壹觀點很流行,尤其是自人們強調“Realia”(直觀知識)以來更是如此。正如植物的內部結構因受外部因素(土壤、氣候等)的影響而改變壹樣,語法結構不是也經常依賴於語言變化的外部力量嗎?我們似乎很難給語言中大量的技術術語和外來語壹個滿意的解釋(如果不考慮它們的發展情況的話)。我們是否可以把語言的自然的、有機的發展和它的人為形式相區別呢?例如文學語言,它就是由於外部的,因而是無機的因素形成的人為形式。***同語總是伴隨著地方方言的發展而發展的。

我們相信外部語言現象的研究是最富有成效的;但是,不能錯誤地認為沒有對外部語言現象的研究就不能理解內部語言結構。以外來詞為例,我們從壹開始就觀察到外來詞不是語言生命中的壹股恒力。在某些與外界隔絕的山區,那裏的方言就從不曾從外界借用過任何人造的詞語。難道我們就能說這些詞語是在正常言語範圍之外,而且就因為它們沒有經歷過任何混合,就應該對它們進行“畸形”研究嗎?更重要的是,壹旦借詞在系統範圍內來研究的話,那它就不再是借詞了;它和其他任何正宗的符號壹樣,只是通過與它相關或相對立的詞的聯系而存在。壹般來說,是否壹定要知道壹種語言發展的環境那倒是無關緊要的。對於有些語言——古波斯語和古斯拉夫語——我們甚至都不知道最初使用它們的人是誰,但是不知道這些;並不影響我們從內部對它們進行研究並掌握它們所經歷的變遷。在任何情況下,這兩種觀點的分離都是不可免的,而且我們把它們分得越清越好。

必須把這兩種觀點分開最好的證據是兩種觀點都創造了自己的方法。外部語言學可以不用受系統的束縛而不斷增加細節。比如,每個作者都可以如他所見的那樣把壹種語言在其範圍之外傳播的事實進行歸類。如果他想找到是什麽因素導致在各種地方方言種創造了壹種文學語言,那麽他只要用簡單的列舉法就行。如果他想系統壹點安排這些事實,那只是為了使條理更清楚的緣故。

對於內部語言學,情況則完全不同。任何安排都是徒勞。語言是壹種有自己固有排列的系統。與國際象棋進行比較可以說明這壹點。國際象棋中,外部的東西比較容易和內部的東西相區別。這壹遊戲從波斯傳到歐洲的事實是外部的表現;相反,壹切與系統和規則關的東西都是內部的。如果我們用象牙的棋子代替木質的棋子,這壹變化對棋的規則系統並沒有任何影響;但是,如果我減少或增加棋子的數目,就將對這壹遊戲的“語法規則”產生深遠的影響。我們必須始終區分什麽是內部的,什麽是外部的。任壹情況下,都可以運用下面的規則,來確定某壹現象的本質:以任何方式對系統進行的任何改變,都是內部的。

語言的文字表現

1.

研究這壹題目的必要性

語言科學的具體對象是蘊藏在每個人腦中的社會產物,也就是語言。不過這壹產物隨著語言集團的不同而不同:我們必須研究多種語言。語言學家必須熟知盡可能多的語言,這樣他們才能通過觀察和比較得出普遍性的東西。

但是我們壹般是通過文字來了解語言的。即便是在研究我們的母語時,我們也經常利用書面文獻。當研究壹種古老的語言時,書就有必要使用書面證據,若要研究壹種已消亡的語言時,就更是如此了。我們如果想在任何時候都能使用直接的文獻,我們就必須像目前在巴黎和維也納所做的那樣,用錄音的方式把所有語言樣本錄制下來,即使這樣,這些錄制下來的樣本還是得通過文字才能為其他人所利用。

文字,雖然和語言的內部系統無關,卻壹向被用來表現語言。我們不能不重視它。我們必須熟悉它的用處、局限性和可能存在的危險性。

2.

文字的影響;書面形式優於口頭形式的原因

語言和文字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符號系統;後者存在的目的只是為了表示前者。語言學的對象不是詞的書面形式加上它的口語形式;只有口語形式本身才是語言學的對象。但是口說的詞與詞的書面形式結合如此緊密,以致後者可能反客為主。人們會認為聲音符號的書面形式比這個符號本身更重要。這種錯誤就好比認為看壹個人的照片比直接看本人能了解更多的情況。

這種錯覺普遍存在,而且也反映在有人近來隨意散布的對語言的許多看法中。有種觀點認為,沒有文字語言會變化得更快。這是違背真理的。在某些條件下,文字可能會延緩語言演變的過程;但是,沒有文字,也絕不會危及語言的保存。立陶宛語今天仍使用於東普魯士和俄羅斯的部分地區,它最古老的書面文獻不過產生於1540年,在提供原始印歐語的真實情況方面,它勝過公元前300年的拉丁語。這個例子就足以表明語言獨立於文字的程度。

某些細微的語言事實不需要借助於符號記錄也保存了下來。在整個古高德語時期,人們寫的是tōten(殺死),fuolen(充滿)和stōzen(沖撞),而在接近12世紀末期時,出現了t?ten,füelen,但是stōzen這壹寫法卻仍然沿用。這種差別源於哪裏?原來,凡這種元音音變發生時,後壹個音節都有壹個y:原始日耳曼語有* daupyan,*fōlyan,但是* stautan除外。在書面語言開始時(公元800年左右),這個y逐漸變弱,以致在此後三個世紀,文字上都沒有它的任何痕跡,但在口語中卻留著輕微的痕跡。所以,到1180年前後它又奇跡般以“音變”(Umlaut)的形式出現了!即使不求助於文字,這種發音上的細微差別也準確地流傳下來了。

因此,語言的確有壹種不依賴於文字的口語傳統,這種傳統既明確又穩定,但是文字的影響使我們無法看到這點。最初的語言學家也像他們之前的人文學者壹樣,混淆了語言和文字的界限。甚至連葆樸都沒能清楚地區分字母與語音。他的著作給我們的印象是語言和字母是分不開的。他的直接繼承者也掉入了同樣的陷阱;擦音p的寫法th曾經使格裏木認為,這不僅是壹個復合音,而且是壹個送氣塞音;他因此就根據輔音變化規律或“Lautverschiebung”給它分配了壹個特定的位置(見144頁)。學者們今天仍然對語言和文字混淆不清。加斯東·德商曾經說過,貝爾特洛由於反對拼寫改革,從而“從廢墟中挽救了法語”。

但是,文字的影響該如何解釋呢?

首先,詞的文字形式讓我們覺得它是某種永恒的和穩定的東西,比語音更適合用來說明語言跨越時間的統壹性。盡管文字形成的完全是壹種假想的統壹性,但這種表面聯系比唯壹真正的聯系也掉入了同樣的陷阱;擦音p的寫法th曾經使格裏木認為,這不僅是壹個復合音,而且是壹個送氣塞音;他因此就根據輔音變化規律或“Lautverschiebung”給它分配了壹個特定的位置。學者們今天仍然對語言和文字混淆不清。加斯東·德商曾經說過,貝爾特洛由於反對拼寫改革,從而“從廢墟中挽救了法語”。

但是,文字的影響該如何解釋呢?

首先,詞的文字形式讓我們覺得它是某種永恒的和穩定的東西,比語音更適合用來說明語言跨越時間的統壹性。盡管文字形成的完全是壹種假想的統壹性,但這種表面聯系比唯壹真正的聯系——語音的聯系,更容易被人們抓住。

多數人更多地註意到了視覺印象,完全是因為它比聽覺印象更顯著和持久;這就是人們更偏向於前者的原因。所以文字形式就在損害語音形式的情況下占了上風。

文學語言增加了文字本不應得到的重要性。它有自己的詞典和語法;在學校裏,孩子們通過書本來接受教育;語言明顯要受到法規的支配;這些法規本身包含壹套嚴格的文字用法規則、正字法;這就是文字擁有第壹重要性的原因所在。其結果是,人們忘記他們在學會寫之前已經學會說話了,這種自然順序被顛倒了。

最終,當語言和正字法之間存在分歧時,除了語言學家外就很難有人能解決爭端了。但由於語言學家對此並無發言權,所以書寫形式幾乎總能占上風,因為它所支持的任何解決辦法都更容易些;於是,文字就取得了本不應有的重要地位。

3.

文字系統

文字只有兩套系統:

表意系統,每個詞由壹個獨立的符號代表,而該符號與詞本身的聲音無關。每個書寫符號代表了整個詞,並因此也代表了這個詞所要表達的概念。文字的表意系統的壹個典型例子就是漢語。

通常被認為是“表音”的系統則努力去重現構成詞的連續聲音序列。表音系統有時是音節的,有時是字母的,以言語中的不可再分的要素為基礎。

此外,表意系統能自由混合,這種情況發生在某些表意文字失去了它們原來的價值,並變成了孤立的聲音符號時。

寫的詞有可能代替我們腦中的口說的詞,這種看法對這兩套文字系統都適用,但是這種可能性在表意系統中表現得更強烈壹些。

對於操漢語的人而言,表意文字和口說的詞都是概念的符號;文字是第二種語言,如果兩個發音相同的詞出現在對話中,為了表達思想,他們可能會求助於文字形式。但是在漢語中,用書寫的詞去代替口說的詞,不致產生像這種替代在表音文學系統中引起的那種令人煩惱的後果,因為這壹替代是絕對的;漢語中同樣的文字符號能表示不同方言中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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