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以多種形式出現,大部分的國家(這裏的countlies應該為countries)有它們自己的風格。在JAZZ(爵士)誕生的世紀之交,美國並沒有它自己突出的音樂。沒有人明確的知道爵士到底是什麽時候被創造的,和被誰創造的。但是它在19世紀受到關註。爵士是美國對流行音樂的貢獻。與跟正式的歐洲傳統的古典音樂不同的是,爵士是自發的和自由的。它湧動著能量,表達著人們的情緒,興趣,情感等。在19世紀20年代就像代表著美國。並且至今還是如此。
音樂的起源就如它本身這般令人感興趣。今天被稱為美國尼格羅人,或黑人是爵士樂的先驅。他們作為奴隸給賣到南方的州(美國分為南北兩部分,南北站前,美國南部主要為奴隸主,以莊園種植為主,主要勞動力是買回來的非洲黑人奴隸,地主主張美國實行封建奴隸制,大大阻礙了美國自由貿易的發展。相反,北方主張自由貿易,反對奴隸制,雙方矛盾不斷激化,就有了後來美國的南北戰爭)。他們被賣到種植園主並被強迫著去長時間工作。每當有黑人死去,他的朋友和親人會組成列隊,擡起遺體到公墓去。在新奧爾良州,壹個樂隊經常跟隨著這些列隊。在去公墓的路上,這個樂隊演奏著適合場合的緩慢而莊嚴的音樂。但是在回家的路上,心情就變了。精神高昂起來。死忙帶走了他們壹個夥伴,但是活著的人為活著而高興。樂隊演奏愉快的音樂,為和諧和出席葬禮的心情的旋律即興表演著。這些音樂讓每個人都想跳起舞來。這就是爵士樂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