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1913-1949)漳州使用的貨幣有以下幾種:民國初期以銅錢(俗稱“銅鐳”)代替清末銅錢,原規定每枚銅錢可作為10幣(枚),65438。1930左右,貶值到1,只換了32個銅錢。當時市面上流通的銀幣,大多是清代宣彤時期福建、廣東壹帶鑄造的“龍幣”。銀幣有雙角(2角)和單角(1角)兩種。江南、湖南、湖北等地鑄造的其他銀幣在市區流通較少,甚至被拒絕使用。後來有了《福建官局造》的演員版,但只有兩個角,沒有單角。1918年陳炯明率粵軍進入福建,建立“閩南法保護區”後,民國八年、九年鑄造了兩種雙角銀幣。品質比“龍昊”差,比例低。此外,它們沒有得到廣泛使用,僅限於其管轄的地區。1923-1924之間鑄造的“三面旗”銀毫,質量較差,分布不廣。同時,廣東省鑄造的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雙角銀幣也在樟樹地區流通,但數量很少。因為各種銀分質量不高,所以比例降為1銀元13、14分。北洋軍閥張儀65438年至0924年統治漳州後,在本市竹鄉下南巷右側設立造幣廠,鑄造民國13年版,銀質極差,質量壹步步降低。張儀在地方割據勢力的影響下,擅自規定14角5分的比例為1元,並強制在市場上使用。人們嚇得不敢拒絕使用它。抗日戰爭時期,銀分幣和銅幣逐漸被國家銀行收回,並印制了50分、20分和1分三種紙幣代替銀分幣,鑄造了5分、2分和1分三種鎳幣代替銅幣作為輔幣流通。我國自鑄銀元極少,僅有清朝光緒、宣彤時期鑄造的1元(俗稱“大銀”)和50分銀元。由於鑄造數量少,市面上流通的銀元多為外國進口,壹般稱為“洋”。其中日本的“龍銀”數量最多,還有墨西哥的“鷹銀”、英國的“叉銀”、荷蘭的“女花銀”等外國銀幣。辛亥革命(1911)後,中華民國成立,逐步收回清朝光緒、宣彤時期鑄造的銀幣。民國78年左右,民國三年鑄造的袁世凱頭像銀元被收回,但很快又被鑄造成原版。1926年北伐後,在南京建立了國民政府首都,孫中山頭像銀元由國家銀行重鑄,後重鑄帆船銀元。1937抗日戰爭爆發後,銀元逐漸被國家銀行收回,發行紙幣(法幣)。由於價格波動,紙幣已經貶值。壹開始市面上拒絕1元以下的法幣,5元面額至少算,很快至少算到10元。1945-1947期間,100元、500元、1000元的面額至少統計過,數字變化之快,令人驚嘆。1948開頭,市場拒絕使用1000元法定貨幣;壹個月內,1,000元和1,000元的法幣也停止使用,成交至少4萬元。法幣失去了幣值,民眾對法幣失去了信任,美鈔和黃金充斥市場。為了挽救財政,國民政府開始收集金銀和外幣,控制物價,試圖防止經濟因政治壓力而崩潰。1948年8月,當局宣布發行“官金”,不久後又改用銀券和金券,但不到兩個月,又貶值了,這兩種券幾乎等於廢紙。當時物價壹天比壹天變,人民生活異常艱難。國民黨軍政撤離漳州後,金券終於失敗,徹底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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