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士敦提到壹位親王,乾隆五世孫毓朗,光緒時封鎮國將軍三等將軍,辛亥年位至軍諮大臣,算是親貴上層。清亡不過十年,他已經“窮困潦倒”。另壹位重量級親貴載澤也在入民國後,迅速“變窮”,壹群民國的士兵還搶劫了他存放值錢東西的“庫”,這位曾經“中國最富有的人之壹”,1920年代末在北京窮困落魄,郁郁而終。溥儀的堂兄弟溥澗,家產吃完,靠賣畫為生。莊王的後代餓死在南橫街的壹個空房子裏。睿王的後代鐘氏兄弟,因生活無著而私掘祖墳。清末重臣慶王奕劻,家貲億萬,孫子竟沒落為揀破爛的。這些被取消特權的貴族,俸祿也沒有了,家產吃光,便只能流浪街頭,或轉乎溝壑,甚至凍餒而死。
壹名叫桂順的皇族,因家境貧窮,由京去天津謀生,行至楊村,不幸病倒店中,當賣全無,又無衣無食,無奈之下向溥儀發了壹封告急稟文,叩求“我主大皇帝恩賜錢財,奴才好養病度日”。當時皇族有三萬余口,類似情況,比比皆是,小朝廷也是救不勝救,無能為力。許多人,就在貧病交加中死去了。王公親貴尚且這樣“窮了下來”,壹般旗人的貧困更可想而知。清帝宣布退位,在與新成立的民國政府達成的壹系列《優待條件》中,明文規定,保護旗人財產,維持旗人壹般生活,其中《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中規定,“先籌八旗生計,於未籌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餉仍舊支放。”《保護旗人公私財產文》中指出:“凡八旗人民公私財產,應有地方官及公正士紳清查經理,以備籌畫八旗生計之用。”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旗人公私財產不僅沒得到應有的保護,往往以各種原因被沒收
民族大同會會員劉揆壹、吳景濂等人專門上書袁世凱,要求禁止沒收旗人私產。呼籲歸呼籲,旗人財產屢被沒收的狀況並沒有多少改變。此外,由於財政困難,許多地方在裁撤旗營後,僅短暫發放過少數幾次旗餉,大部分地方都很快停發。北京是堅持發餉時間較長的,到1924年也停止了旗餉,糧食早在民國二三年就不再發放了。袁世凱死後,餉銀漸有拖欠現象,至民國七八年,旗餉只在正月、五月、八月三大節時發放,成了變相的救濟款(張福記《清末民初北京旗人社會的變遷》)。金啟孮也記錄了民國的“不發餉”:所謂旗兵改編後“餉額如舊”,始終沒有如約履行過,首先生活不了的是營房中的寡婦,清朝規定八旗寡婦有壹種叫做“鰥寡孤獨”的恤金。若是男人為國戰死,還有優厚撫恤,這種規定已行之二百多年,現在忽然不發,立刻臨於斷炊、挨餓的慘境。京旗的寡婦和外地駐防的寡婦首先在北京請願(當時這種請願全國都有),徒勞奔波毫無結果。
後來出現了京旗和外三營的索餉,依然是什麽也得不到。於是引起了大規模的請願運動。“請願運動完全是被逼得無法生活下去,而對民國還抱有壹定幻想的情況下舉行的。”法國的老舍研究學者保爾·巴迪先生曾引證了壹些當時在北京的外籍人士以旁觀者身份記錄的旗人境遇:他們的數量當然相對來說是有限的,但他們的境遇卻相當悲慘,因為他們中的大多數是從富貴與悠然的境地突然墮入貧窮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