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對象和條件、待遇、崗位分配、聘用和考核
(1)招聘目標
1.具有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吉木乃縣在校生,不分專業。博物館學、歷史學、考古學、播音主持、外語專業優先。
2、學歷應經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幹部教育領導小組批準。
(2)治療
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後,工資按照月基本工資加崗位評價工資執行,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月基本工資1000元(試用期800元),崗位績效工資500元,包括崗位責任和績效,共計1500元(社保個人部分從中扣除)。
(3)崗位配置
本次招聘人員統壹分配由縣文物局根據工作需要統壹分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4)聘用和考核
擬聘用人員由縣人事招聘領導小組牽頭,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協議。試用期3個月,協議每年簽壹次。受聘人員由聘用單位統壹管理,每年進行壹次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合格者續簽協議。
新員工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應在接到聘用單位通知之日起3日內到聘用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以下人員不在本次招聘範圍內: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因違紀被行政拘留或者被撤銷工作單位的人員;
2、近三年內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作弊、舞弊等行為的人員;
(六)申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壹,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2.身體健康,品行良好;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要求;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身高:男170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民族:哈薩克族。
6.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95 65438+10月1日當天或之前出生,1983 1日當天或之後出生);
第二,招聘流程
(壹)報名、資格審查和政審
1.報名、資格審查、政審時間和地點:2013-8月4日18在縣文物局(縣總工會壹樓)。
2.符合崗位要求的自願報名者,登錄吉木乃縣政府網站(/),如實填寫《吉木乃縣文物局公開招聘博物館講解員報名表》(2013)(以下簡稱報名表)。
3.報考人員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壹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及相關證件進行報名,報名費15元。
4.申請人可根據自身條件提供相關普通話水平證書、外語水平證書、演講比賽、才藝展示等獲獎證明材料。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的相關要求,並應按招聘簡章的要求和條件如實報名。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和條件或有作弊行為的,取消體能測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費用。
13年8月,上午10: 00,收到縣文物局(縣總工會壹樓)面試通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面試費用40元。
2.面試內容和要求。
(1)面試結構化,包括:專業能力、語言表達、形象氣質、才藝表現(歌曲、朗誦形式等。).
(2)面試采取當場打分、當場宣布成績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
(3)面試時,考生須提供畢業證、身份證原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且無法確認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四)面試工作由人事招聘領導小組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三)體檢
體檢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和總成績排名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體檢標準參照2012自治區公務員公開考試執行。縣招聘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將在指定的綜合醫院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並申請復試的考生,經縣人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組織復試,復試只能進行壹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因體檢不合格職位空缺,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5)宣傳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在通過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吉木乃縣政府網站和勞動人事局公告欄公示七天。
四。監督和其他要求
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考試全過程進行監督。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本《通則》規定的時間、地點如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將另行通知。
本手冊未盡事宜,由縣征兵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聯系人:阿加爾·韓
聯系電話:13899403711。
附:報名表。xls
吉木乃縣人事招考領導小組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