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問“既然聖經上說每個人都是罪人,為什麽那麽多人不肯承認?”其實這是壹個很復雜的問題。我來為妳壹壹分析壹下。
(1)人們認為不違法就沒有犯罪。
但事實上,上帝決定人是否有罪,不是從法律的角度,而是從道德的角度。正如《聖經·加拉太書》所說,“壹切情欲的事,都是明顯的;就像通奸,汙穢,不道德,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競爭,異端,嫉妒,醉酒,饑荒等等。所謂的仇恨、競爭、嫉妒等。都是道德問題,在法律上根本不算犯罪,但是造人的上帝卻把它當成了犯罪。
某雜誌刊登了壹幅漫畫,畫中壹架飛機代表科技成果,在空中飛翔,壹只烏龜代表人類道德,在地上爬行,追不上。人類科學進步了,智慧提高了,但是道德呢?越來越糟了!
但是,退壹百步講,雖然有些人認為不違反政府法律就無罪,但是他們經常開快車,隨地吐痰,不走斑馬線過馬路。妳們若不遵守人的律法,又怎能遵守至高神的律法呢?感動人的法律,可能不被人看見就擦肩而過;但上帝是不可藐視的,所有的邪惡都將被揭露。
(2)人們認為沒有犯罪的行為不是犯罪。
聖經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奸淫了。”(太五28)因為神不像世人。人看外表,神看內心。如果壹個人心裏犯了罪,即使沒有付諸行動,他也犯了罪。
在法國巴黎,有人去古董店買了壹對400年前的戒指。這個人試著把它戴在手指上,當他回到家時,他突然死了。後來發現這種環是“死環”,意大利人經常用這種毒藥害人。400年來,毒藥藏在裏面,沒想到這個人卻被戒指裏的毒爪抓傷而死。親愛的朋友,妳心中的罪也是如此。當妳認為它不算什麽的時候,它可能會奪走妳的生命,摧毀妳原本可以因信而永生的靈魂。
(3)人們認為犯了輕微罪行就不是犯罪。
人們認為說謊是小罪,殺人是大罪;偷壹毛錢是小罪,偷十萬是大罪。但是上帝不是看犯罪的程度,而是看他有沒有犯罪。
就像壹件白襯衫,需要多少滴墨水才會弄臟?
壹個人在懸崖上拉著鏈條。需要破多少次他才會跌入深淵?
聖經上說,“如果妳犯了罪,妳就犯了重罪。當壹個人在法庭上被定罪時,他不能大喊:“雖然我在這件事上犯了罪,但我是壹個愛妻子的好丈夫,壹個孩子的好父親,壹個他人的好鄰居,壹個慷慨忠誠的朋友...“即使如此,如果他在那件事上有罪,他也不能因為其他事情而免除懲罰。任何人犯了上帝的壹條律法就是犯罪。
(4)人們認為秘密實施的犯罪不是犯罪。
聖經上說:“不要與人同行那些黑暗無用的事,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在暗中所做的事,即使提及也是可恥的。”(弗。5: 11,12)暗中做的事,人雖然不知道,神卻知道——神知道壹切。
後漢米淮王用10斤黃金賄賂楊真,說:“晚上拿沒人知道的東西!放心吧。”楊震說:“天知地知,妳知我知,怎麽說沒人知道呢?”隱秘的罪惡,人們認為沒有人知道,所以很容易犯。妳犯罪了嗎?
(5)人們只是從消極的角度看待罪惡。
人們認為“殺人不殺人,不放火”是犯罪,這是從反面來看的。但是上帝以積極的方式看待罪。聖經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吳雅思17)
親愛的朋友們,如果我們願意對自己誠實,我們就會看到自己是壹個衣衫襤褸、汙穢不堪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不堪的衣服。“(最高審計機關第64條第6款)
看看妳的手:有人說,如果我們把我們用手做的事情寫下來,那將成為世界上最骯臟的歷史。
看妳的眼睛:有些人發現自己的眼睛裏充滿了色情。那些色情的眼神真的很惡心很可惡,但是又控制不住自己。
看看妳的嘴:滿口汙言穢語,詛咒父母,搬弄是非,撒謊。聖經說:“舌頭是罪惡的世界,能汙穢全身,能使生命之輪著火,而且是從地獄裏點著的。”(雅3和雅6)
看看妳的內心:充滿了仇恨、貪婪、嫉妒、不潔和淫欲,我們的內心好像被魔鬼控制了,因為我做了很多努力想做好,卻始終做不到。我們嘗試過很多次,下定決心不做壞事,結果卻是不由自主的犯罪。正如聖經指出壹個非自願的人的痛苦,它說,“我也知道在我身上,也就是在我的身體裏,沒有善,因為我已經下定決心要得到我的好處。”誰能救我脫離這具死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