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漢語壹等字,讀作萬,最早見於戰國文字[2]。形聲字《說文》:“奏,得之。”推而廣之,可以指為了享受的東西。如古董和古玩。《國語楚語下》:“夫若白,先王奏。”趙薇註:“玩,玩東西。”秦代文字中的“戲”字,也可以作為“變”,意為從“被”。
數字拼圖是數學中的壹個趣味題目,壹般作為智力趣味題目來考察學生的推理能力和發散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