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得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物品
重要文件和資料、證券、貨幣、匯票、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銀制品、貴重物品、古玩字畫、易碎或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樣品、旅行證件等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而應作為自理行李或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客艙運輸。
二 、限制運輸的物品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航空運輸條件的情況下,並經航空公司同意,方可接受運輸:
1、精密儀器、電器等類物品,應作為貨物托運,如按托運行李運輸,必須有妥善包裝,並且此類物品的重量不得計算在免費行李額內。
2、體育運動用器械,包括體育運動用槍支和彈藥。
3、幹冰,含有酒精的飲料,旅客旅行途中所需要的煙具、藥品或化妝品等。
4、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鈍器,例如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藝品刀、手術刀、剪刀以及鋼銼、鐵錐、斧子、短棍、錘子等,應放入托運行李內運輸。
5、旅客旅行途中使用的折疊輪椅或電動輪椅。
三、行李包裝及體積、重量限制
1、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壹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2、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3、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壹件;
4、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5、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6、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征得南航的同意才能托運。
7、每位旅客只限攜帶壹件自理行李,其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並能置於封閉式行李架內。
8、每位旅客免費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9、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為10公斤免費行李額。
10、搭乘同壹航班前往同壹目的地的兩個(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壹時間、同壹地點辦理行李托運手續,其免費行李額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價等級標準合並計算。
11、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適用的國際航線免費行李額計算,北美航線(美國、加拿大)是兩件行李,每件不超過23公斤,且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12、逾重行李費率為每公斤按逾重行李票填開當日所適用的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尾數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