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包漿是光澤的意思。
包漿指文物表面由於長時間氧化形成的氧化層。“包漿”其實就是“光澤”,專指古物器物經過長年久月之後,在表面上形成這樣壹層自然的光澤。不止瓷器、木器、玉器、銅器、牙雕、文玩、書畫碑拓等紙絹制品都有包漿。
玉器、印石、銅件、硯臺、瓷器等傳世古玩之所以也會出現“包漿”,原因之壹,是因為人們長期把玩、擦拭的結果。由於成千上萬次把玩和擦拭,把這些器物表面摩擦得十分平滑,因此變得光鑒可以照人了。
也因為這原因,壹些小器件,如玉佩、鼻煙壺、硯臺、印章、核桃雕件等等,人們把玩、擦拭、使用得更加頻繁,“包漿”也愈加明顯。當然,這裏也因為人們手上和身上的油汗附在上面,年深日久,幫助了“包漿”的形成。
鞋子,穿在腳上防止腳受到傷害的壹種物品,在人類文明史前期多為草鞋、布鞋,如今以皮鞋、運動鞋、休閑鞋、高跟鞋較為多見。
在我國古代,鞋子壹般統稱為“履”。履在戰國以前壹般只作動詞用。本義,踐踏。後逐漸演變為名詞。
簡介
鞋子,鞋的通稱。 五代 和凝 《采桑子》詞,“叢頭鞋子紅編細,裙窣金絲。”《兒女英雄傳》第十五回,“對著那壹雙四寸有余的金蓮兒,穿著雙藕色小鞋子,顏色配合得十分勻襯。”沈從文《邊城》二,“白日裏無事,就座在門口小凳子上做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