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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爾德特·文繡的人物生平

文繡乳名大秀,出生於1909年12月20日(宣統元年農歷十壹月初八),文繡的家世,是滿州八旗中的鄂爾德特色蒙古族,在八旗中屬於上三旗的鑲黃旗。祖父名錫珍。父親名端恭,曾任內務府主事。文繡為端恭的繼配漢族蔣氏的長女,其妹名文珊。

1916年9月初,蔣氏將8歲的文繡送入花市的私立敦本小學讀書。上學後的文繡改名叫傅玉芳。傅玉芳天資聰明,在學校裏無論是國文、算術、自然,乃至圖畫和音樂等功課,都學得極好,深得老師的喜愛。 1921年春,居住在北京皇宮、保留清室帝號的大清國末代皇帝溥儀,已是16歲了。宮中的敬懿、榮惠、端康三位太妃與舊有的王公大臣,以及溥儀的親生父親載灃,決議要給遜清小皇帝溥儀選個皇後,舉辦大婚。傅玉芳的五叔華堪見此良機,竟幻想借機光耀已經很沒落的額爾德特家族,便自做主張,將傅玉芳的相片,再襲用額爾德特·文繡的名字,伴同眾多待選皇妃的姑娘照片,壹起送到清室內務府,等候皇命中選。歷經太妃和宗室權貴多次爭議之後,方於1922年3月敲定由遜帝溥儀親自閱看相片“欽定”。不曾想17歲的郭布羅·婉容得選為皇後,14歲的額爾德特·文繡得選為皇妃。

文繡被選定為皇妃之後,未曾與文繡見過面的溥儀,當即頒下諭旨,要內務府給文繡母親蔣氏在北京地安門後海的南沿,買下壹處大院落做為新居處,另外賞賜紫檀木家具壹套,立刻使蔣氏壹家的生活大為改觀。只讀了5年書的文繡也不再上學了,傅玉芳的學名更不許再用,整天在家裏由五叔華堪負責講授君臣大禮,或繁瑣的宮中清規戒律,並要文繡熟讀《女兒經》。

1922年11月30日,文繡先於正宮皇後婉容壹天,被溥儀以隆重的婚禮娶進皇宮,皇宮裏稱她為淑妃。文繡在皇宮養心殿首次晉見溥儀,恭行三拜九叩之後,溥儀竟冷冷地開口說:“下去歇息吧!”新婚之夜,溥儀也未住進淑妃的新房。次日,溥儀再娶進皇後婉容,也是不與皇後同房,都是單身壹個人獨寢養心殿。

文繡自入宮之後,並未獲得溥儀的寵幸。她每天早上梳洗完畢,就先到溥儀的寢殿問安,再到婉容皇後和四位太妃的寢宮中依序請安,之後回到她所居住的長春宮並關上宮門,過著簡單樸素的日子,她或刺繡或教導長春宮的宮女認字,四位太妃和宮中仆役都對文繡的嫻靜有禮贊譽有加,但這並未能改善溥儀對她的冷落。

後來溥儀特給文繡聘請壹位女教師淩若雯,專門教授英語。文繡學習很用心,進步極快,思想也隨之開放,進而開始酷愛文學,竟把靜心讀書當成樂趣。 1924年11月5日,進宮做妃子還不到兩年的文繡,趕上了馮玉祥的“逼宮事件”。北京警備總司令鹿鐘麟帶領警察總監張壁,奉馮玉祥之命進入皇宮,強令溥儀與後妃及宮內人等立刻全部遷出皇宮外,去到醇王府居住。後來,經過多次交涉,得鹿鐘麟的寬容下,在溥儀離宮後特許他從宮中帶走大內藏銀——歷代元寶6333斤,運至鹽業銀行兌換成袁大頭銀圓,做為溥儀壹家人的生活開銷。婉容和文繡及皇太妃們日常用品和平日所穿衣服,也允許全部帶出宮外。在運送這些物件時,宮中人特將眾多的金銀珠寶、乾隆瓷器、名貴書畫與手卷以及舉世無雙的古玩佳品等,乘機夾藏衣櫃中帶出宮外,暫存於醇王府裏。

溥儀壹家人離開皇宮,即標誌著皇帝、皇後、皇妃的尊號,都自然廢止了,如平民百姓。溥儀要為今後自身前途多加考慮,文繡也想以“平等”的身份,憑藉自己的學識,為丈夫溥儀出謀獻策,改變寄人籬下的窘境。可是20多天之後,溥儀壹家又趕上奉系軍閥張作霖率兵進京,趕走了馮玉祥,溥儀既解了對馮氏之恨,又得以自由行動了。

就在張作霖統治北京之初,前清福建籍的翰林學士,曾官至湖南布政使的政客鄭孝胥暗地裏向溥儀獻策:“欲復辟清帝王業,必定要借助日本為外援。”文繡知之,力勸溥儀說:“日本人殘暴無比,日俄戰爭時,即屠殺中國人無數,絕對不能聽信鄭氏的鬼話,引狼入室,否則後果將極其悲慘。”可溥儀根本聽不進文繡的諍言勸告,反倒於1924年11月29日,在鄭孝胥的壹手策劃下,偷偷地進入了北京的日本駐華公使館。溥儀的家人慌張恐懼至極,認為溥儀被劫持“失蹤”了。幾天之後,溥儀來信要婉容和文繡壹起去到日本公使館,與他團聚。為了知道溥儀是否壹切安好,文繡匆忙來到了使館。日本公使芳澤謙吉將他所居住的壹座二層樓房收拾幹凈,讓溥儀同家人及隨行人員居住。文繡和婉容則由公使夫人芳澤幸子親自殷勤款待。

日本政府向溥儀許諾,承擔保護溥儀壹行的安全責任,於是溥儀便在日本駐華公使館裏組成了以鄭孝胥、羅振玉、商衍瀛等親日分子的工作班子,積極謀劃借助日本的外力,實現復辟,重登帝位的夢想。

1925年2月24日,溥儀壹家人及親信們,在羅振玉和芳澤謙吉的合謀下,離開北京的日本公使館,遷移到天津日租界的宮島街,在張彪從前的別墅——張園住下,後來又搬遷到日租界協昌裏的靜園居住。在天津,溥儀下榻在張彪的私人花園中的壹幢三層樓的白色小洋房裏,他跟婉容住在二樓,而把文繡拋在樓下。 文繡面對溥儀的錯誤行為,屢屢向溥儀建言日本不可信,鄭孝胥之流的話不可聽,應該懸崖勒馬。溥儀非但不聽文繡良言相勸,反倒厭惡起文繡了,以冷眼回之。他天天與婉容在壹起,上街時也只帶著婉容壹個人,就連日常進餐,也不同文繡壹桌同吃。接待賓客,溥儀只要婉容陪伴,逢年過節所施的賞賜,也沒有文繡的份,可見溥儀是鐵了心要將文繡晾在壹邊了。與此同時,文繡還不時因婉容尋機起事,遭受無理的謾罵和羞辱。太監或某些婢女見到文繡在溥儀面前失寵,也時不時給予歧視或施以虐待之行。文繡經常在以淚洗面中過日子,天津的靜園皇室家庭已經是容不下文繡了,她開始設法奮起挺身離開。

在壹個農歷除夕的晚上,溥儀與婉容在寢宮嬉戲,這時,有宦官奏報淑妃用剪刀捅自己的小腹,溥儀生氣地說:“她慣用這伎倆嚇唬人。誰也不要理她!”而這件事也造成日後“刀妃革命”的導火線。 正當文繡在天津靜園無法生活下去時,文繡的遠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兒玉芬來到文繡身邊。當玉芬得知文繡婚姻不幸、處境悲慘時,立刻坦誠地對文繡說:“現今是中華民國時代,法律上寫著男女平等,而溥儀早已被攆出皇宮,是平民壹個,不是什麽‘皇上’了,他也得守法,平等待人。妳應該請個律師,寫狀子,控告他虐待妻子,同他離婚,另外索要撫養費。”就是玉芬這壹席話,使文繡決意要同溥儀離婚,爭取人身自由權利。

1931年8月25日,文珊來到靜園。午後3時左右,文珊對溥儀說,她姐姐心情郁悶,她想陪姐姐壹起出去散散心。溥儀勉強答應,令壹名太監跟隨她們出去。

文繡乘車離開靜園大門後,即指令司機將汽車開往天津民國飯店,下車後住進了37號房間,隨即正告太監趙長慶:“妳先自個兒回去吧。”趙太監不解其意,文繡拿出壹封早已寫好的信件,要趙長慶交給溥儀,並轉告說:“文繡要向法院控告皇上,決定同他離婚。”

趙太監回到靜園如實稟報後,溥儀當即慌神了,急忙命下人趕去民國飯店,壹定要把文繡追回來。可是文繡與文珊早已有準備,快速離開了民國飯店,轉移到非常同情文繡遭遇、家境富有的張姓寡婦所提供的花園洋房裏。通過玉芬和文珊出面跑動,文繡聘請了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嶽三位律師,向法院提出訴狀:“控告溥儀虐待文繡,使其不堪忍受。溥儀生理有病,同居九年,未得壹幸。決意離婚,索要個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贍養費50萬元。”

對於文繡的控告,溥儀極端恐懼,認為這太有傷皇室的臉面,也大失“皇上”的身份了。當時又是溥儀與日本人密切勾結,幻想得其助力,完成復辟王業的關鍵時刻,這時距離1931年“九壹八”事變尚不足壹個月的時間。京津兩地的各類報紙,紛紛登載文繡要同溥儀打官司、鬧離婚的報道,說什麽這是“皇妃革命”,而且支持文繡者極多,大家奔走宣揚,終使溥儀處於極端尷尬的境地。

溥儀無奈之下,也聘請了林棨、林廷琛兩位律師,全權代理他同文繡的調解工作。1931年10月22日,在林棨、林廷琛的天津律師事務所裏,有文繡出席及其三位律師在場,溥儀與文繡雙雙同意,並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三條: 壹、離婚後,溥儀付給文繡生活費5.5萬元。 二、允許文繡帶走穿用的衣服和日用品。 三、文繡回北平母親家生活後,不得做出有損溥儀聲譽的事情。 協議***四份,溥儀與他的律師各執有壹份協議,文繡與她的律師也各執有壹份。

文繡的族兄文綺為此寫了壹封信,並將之登在報上指責她:“頃聞汝將與遜帝請求離異,不勝駭詫。此等事件,豈我守舊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載,我祖我宗四代官至壹品。且漫雲遜帝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塗萬分,荒謬萬分矣!”

而文繡也不甘示弱地回了壹封信給文綺:“妹與兄不同父,不同祖,素無來往,妹入宮九載未曾與兄相見壹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關系,不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及三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而在各報紙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誹謗三妹,如此忠勇殊堪欽佩。惟妹所受祖宗遺訓,以守法為立身之本:如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為民國民,即守民國法。遜帝前被逐出宮,曾聲明不願為民國國民,故妹袖藏利剪,預備隨遜帝殉清。嗣因遜帝來津,做民國國民壹分子,妹又豈敢不隨?既為民國國民,自應遵守民國法律。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壹律平等。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托律師商榷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淩辱致死而已。不料我族兄竟壹再誣妹逃亡也、離異也、詐財也、違背祖宗遺訓也、被壹般小人所騙也、為他人作拍賣品也... ...種種自殘之語不壹而足,豈知妹不堪在和解未破裂以前不能說出之苦,委托律師要求受人道待遇,終必受法律之保護。若吾兄教人耐死,系犯公訴罪。檢察官見報,恐有檢舉之危險。理合函請我兄嗣後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這封義正辭嚴的回信,和“皇妃與皇帝離婚”壹事傳開後,被當時的人們稱之為“刀妃革命”。淑妃文繡的妹妹文珊,是她家族中唯壹壹位支持她與溥儀離婚的人。

在經過兩個月的雙方律師簽字和談的結果是;淑妃文繡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系,溥儀必須支付五萬五千銀元作為贍養費,而文繡終身不得再嫁,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離婚後的文繡回到了北平,原本想再回到母親身邊,以自由人身份同家人團聚在壹起,得享天倫之樂。遺憾的是母親蔣老太太早已去世,“黑大姐”也已經出嫁遠走,從前的老房子竟被壹個本家人擅自賣掉了。文繡只好同已經離婚的妹妹文珊另在北平租房安家了。文繡從溥儀那裏所得的生活費,先是支出壹大筆錢還清了聘請律師的薪金,給清了打官司所用的開銷,最後又被玉芬騙走了壹筆,手裏所剩的也就不多了。

1932年的暑假剛過去,文繡恢復了傅玉芳的名字,在北平的府佑街私立四存中小學當上了壹名教授國文和圖畫的教師,這是文繡離開溥儀,回到北平後第壹個風光的職業,心情特別愉快。因文繡粉筆字寫得好,嗓音清亮,講解國文課透徹明白,學生都非常喜歡這位老師。沒想到不多日後,有人查知新來的女教師傅玉芳本名叫額爾德特·文繡,出身滿洲貴族世家,原本是清末皇帝溥儀的皇妃,在宮中稱做淑妃。宣揚出去之後,頓時成為學校裏和北平市面上的壹大新聞軼事。北平各類報社記者紛紛前來采訪,爾後即以緋聞艷事登載於報端,幾乎使北平家喻戶曉了。於是有眾多好事之人,前來四存中小學門前等候,觀瞻昔日皇妃的風采。來人越聚越多,使文繡處於活人遭展覽的難堪處境中,不得不於1933年底辭掉她心愛的教師職業。因皇妃身份暴露,她租下的房子也不能再居住下去了,便拿出最後的壹筆錢,在北平劉海胡同買下壹處平房,與妹妹文珊壹起隱居下來。

後來文珊改嫁,另安新家,獨自居住的文繡開始向皇室後人——畫家傅儒專心學習國畫技藝,生活有了寄托也有了樂趣,繪畫技藝也很有長進。不久,又有壹些軍官、小吏與富商、或個別官僚,以為皇妃乃是奇貨難得,暗想家中必定有眾多天價的文物古寶,便相繼以求婚為名,登門討便宜。文繡都以巧妙的言語或強硬態度拒之門外。

1937年“七七”事變之後,北平淪於日本鐵蹄之下,文繡更加不得安寧了。倚仗日本人勢力的警察、保長或狗腿子們,接二連三地登門向文繡敲詐勒索,甚至逼迫文繡為“大東亞聖戰”貢納重金。如此幾年下來,文繡真正成為窮困的平民百姓了,不得不賣掉她在劉海胡同的宅院,另找地方租房住下來,以出賣體力勞動討生活。先是在家裏以糊紙盒掙錢度日,壹度還去到瓦工隊裏當苦力工,因經不起重體力的勞累,最後在街頭巷尾裏,以叫賣香煙為生,飽嘗了人世間的饑寒困苦。 1945年,中國抗戰勝利,國民黨統治北平。文繡經過友人的介紹,在華北日報社當上了報紙校對員。因工作認真盡職,外加才學出眾,深得社長張明煒的器重。張社長非常同情文繡苦難的壹生,出於關懷之情,親自出面將文繡介紹給劉振東做妻子。

劉振東是河南人,生於窮苦人家,讀過幾年書,17歲時入國民黨軍隊,因作戰勇敢,由小兵壹直升到了少校。他為人爽直,不惹事生非,40多歲仍未成家,當時在國民黨軍北平行營裏負責管理中南海庫房。文繡與劉振東經過半年的了解與相戀,於1947年夏季在北平結婚,並在北平西城白米斜街租房安了新家庭。婚後夫妻感情融洽,使文繡享受了完滿的家庭生活。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中國***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政府接管了北平市。出於革命的需要,時過不久即發布通令原國民黨遺留下來的軍警憲特人員,都要進行登記。劉振東在文繡的勸導下,如實地登記並坦白交代了歷史問題,人民政府決定不對劉振東追究刑事責任,不逮捕、不關押,只戴上歷史反革命的帽子,交給群眾監督管制。 195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因劉振東表現較好,解除其監督管制,分配到北京西城區清潔隊當工人。有了工作掙到工資,壹家子生活有了保障,文繡和劉振東也搬遷到清潔隊附近的西城辟柴胡同,住進約有10平方米的小房裏。

1953年9月18日,文繡因突發心肌梗塞逝世於家中,終年44歲,壹生未育有子女。當時只有劉振東守在身旁。事後,由劉振東所在清潔隊幫助釘了壹具木板薄棺,埋葬在北京安定門外的公義墓地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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