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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瑤族民俗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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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乳源瑤族在其歷史發展長河中,創造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瑤族習俗文化,具現了其獨特的文化價值。瑤族是遷徙頻繁的民族之壹,在其漫長的遷徙過程中,形成瑤族人們勤勞、淳樸、堅忍不拔、頑強生存和熱愛本民族的精神文化。為了保存本民族文化的延續,乳源瑤族在與大自然作鬥爭和社會實踐發展當中除瑤族語言成為全國瑤族“四大支系”的瑤語支,並在整個瑤族中分布最廣,與世界各地的許多瑤族語言相通之外,乳源瑤族在婚姻、服飾、喪葬、歌舞等方面還形成了自己民族風俗。這些民族習俗是瑤族文化、歷史發展的反映,也直接反映了瑤族的思想道德觀念、宗教信仰、文化藝術等思維準則。

關鍵詞:乳源、瑤族、民俗、文化

乳源瑤族歷史悠久,其主要居住於廣東省北部山區,即現今南嶺山脈壹帶的崇山峻嶺之間。瑤族自稱"勉"(讀上聲),屬瑤族三個主要支系中的過山瑤。瑤族的稱呼,以其居住地點和服飾不同而分別稱之為“東邊瑤”與“西邊瑤”。 “東邊瑤”又有“深山瑤”與“淺山瑤”之分。瑤族本身也曾以此互稱。在歷史文獻上,曾以原乳源瑤族婦女戴板於首,稱板瑤。同時亦有以原曲江縣瑤族即今乳源遊溪等地的瑤族婦女髻貫竹箭,稱箭瑤。

壹、民風道德

瑤族在生產、生活以至婚姻家庭等方面,還殘存著古代原始社會的某些“痕跡”,特別是在意識形態領域中,純樸的古代遺風,有不少已成為瑤族的傳統美德。

瑤族歷代因散居於深山大嶺之中,基本上靠刀耕火種和輔以狩獵為生。這種生存處境,促使其在生產、生活等方面,世代保持著友愛互助精神,做到壹家有事四鄰相幫。獵獲野獸不論男女老幼都平均分配;舉辦婚宴、拜王等喜慶之事,若資財不足,亦可求助於親友。這種借貸不付利息,亦無規定還期(壹般借物還物),只要其家境稍寬而略有余,必會自動償還,若到下壹代亦無力支付,則債主也不會登門索取。至於被求助者,事無大小,壹經答允,不論困難多大,必定會做到。這種互助精神,在生產上表現更為突出,如繁重的鏟地、除草等農事,單家獨戶勞動力少,要趕上季節是較難應付的,但只要寄語親友,聞者不論相識與否,不管隆冬或炎夏,必按時抵達工地,有時竟多達百余人,且來者都自備膳食,主人既不用招待茶水粥飯,亦不要支付分文工錢。這種互助友愛的美德,瑤族世代相傳。

瑤族無論在過去還是今天都熱情好客。無論是瑤族、還是漢族,只要到瑤山作客,主人必以席上珍品--熏肉、豆腐、燒酒等款待。即使是串寨走村的閹雞師傅,也可隨時投宿。若是漢人與瑤民結拜“同年”,只要誠摯相待,其關系則如親屬。若是在瑤山裏幹活或長途跋涉,因離家遠回不去,只要附近有人家,不論主人在不在家或相識與否,都可入內打火做飯,如主人不在家,則食後設法轉告主人,來日奉還。吃者從不食言,亦不會遭到非議責難。瑤民在山上勞動或到漢區趕集時,習慣將衣物、飯包等放在路邊或樹丫上,附壹“草結”(用茅草打壹結放於物件上)表示物有主人。另外,倘若在野外發現蜂群,但又缺乏工具或無法當即收采,同樣以“結草為記”,亦不會被別人采去。

瑤族對不守信用或詐騙行為是極為鄙視的。在瑤族社會中,路不拾遺的美德隨處可見。

二、姓氏與名字

瑤族的姓氏全是單姓,無復姓。主要姓氏有趙、盤、鄧、李、鄺、馮、王、邵、黃、龐等姓,以趙、盤、鄧三姓居多。名字多是2個字,其中第1個字是輩分(女性不受此限)。

東邊瑤的名字並不是從小就有,嬰兒出生後,即使男孩,亦要到八九歲才有名字,甚至十多二十歲仍喚乳名為數不少。若是女孩,不僅小時無名字,長大亦無,婚後至死都是被人喚為某某“噢”(瑤語“噢”即妻)。然而,男子出生後,在舉行“度身”時,還要請師爺起壹個法名。此名在生時不喚,是備將來死後記入“家先單”的。

孩子出生後的呼喚法:男孩,第壹個呼“拉高”,第二個呼“德乃”,第三個呼“德倫”;女孩,第壹個喚“拉碑”,第二個喚“妹乃”,第三個喚“"妹倫”。

西邊瑤喜歡用生年的幹支來起名,即在名字中間嵌壹個甲乙丙丁等字,如甲嬌、辛鳳、乙勝、戊秀等,其余與漢族相仿。

三、服飾

瑤族的服飾,東邊瑤同西邊瑤差異很大。東邊瑤也因居住地區不同,其服飾亦略有不同。

(壹)東邊瑤 歷史上,東邊瑤男子蓄發留辮,像清朝的發式,用繡有花紋的藍色或白色的布巾包頭。頭巾打結的方式分額前及腦後兩種。若額前打結,則兩端所余較短,並使之向左右上方挑起,若腦後打結,則兩端所余較長,垂於兩耳之後。頭巾正中之花紋,必露在頭頂偏後壹些,戴銀質三角形耳環。衣服多青藍色,上穿短大襟衫,胸前及背後均嵌有壹方刺繡的圖案花紋,近似清朝的朝服。下穿寬大的褲,褲長僅及小腿間,紮綁腿。

女子及笄戴平角。結婚後,即戴上壹帆船形三角高帽,用豬油與蜜蠟把頭發粘結在壹起,並以布包貼之。三角高帽用白布包紮,然後在上面復蓋壹條青藍色的繡花巾,此帽日夜皆不能除下。洗頭壹次,需時壹天,故往往壹二個月才梳洗壹次。婦女上衣壹概用青色的布,長及膝,無領大襟,紐在右邊扣。下身不穿褲,內圍短裙壹條,胸前再掛壹條長圍裙,然後紮壹條腰帶,帶之兩端有彩色絲條垂下。過去婦女都在腰間懸壹串銅錢,走路時發出叮叮之聲。上衣背後及胸前長圍裙之正中,各嵌有壹方刺繡,大小與男服的圖案基本壹樣,紮綁腿。

東邊瑤因居住地域不同,服飾亦稍有差異。如必背、遊溪、茶坪和上、下寨的男子包白色頭巾,結在腦後,分成“八”字形,垂於兩肩,紮白色綁腿,穿青藍色上衣。而營坑、東田片的男子包藍色頭巾,結在額前,左右分開,紮藍色綁腿,喜穿白色上衣,外套藍色背褂。營坑婦女戴三角形高帽,有兩枝竹片從臉頰向下延伸,長及頷。

學者稱:“瑤人裝飾,女帽之尖角,像狗之兩耳,其腰間所束之白布巾,必將兩端作三角形,懸於兩股上側,系狗尾之形。又男人之裹頭巾,將兩端懸於兩耳之後,長約五六寸,亦像狗之兩耳。……瑤人相傳,彼之祖先乃壹狗頭王,故男婦之裝飾,均取狗之意。”[1]

(二)西邊瑤 男子頭纏藍色頭巾。男女服裝與漢族無大差異,惟婦女頭上戴的不是三角形高帽,而是折疊成很多層的布,或用繡有花紋的藍頭巾包頭。上衣的領邊、袖口、衫腳等處用白藍黑三色鑲嵌。

四、婚姻家庭

瑤族的婚姻家庭,從其傳統習慣看,是族內婚和族外婚混合存在,實行壹夫壹妻制。青年男女戀愛是自由的,除兄弟姐妹等至親者外,同姓可以結婚。未婚男女,若要結為終身伴侶,必須明媒正娶,舉行壹定的婚姻儀式,才被社會承認為合法夫妻。東邊瑤與西邊瑤的婚姻亦有不同。

(壹)東邊瑤的婚姻習俗

禿噢(瑤語娶妻)有訂婚、過聘禮與迎娶3個階段。訂婚,男女雙方若情投意合,男子即送女子手鐲1只或刀鞘1個,現代亦有送鋼筆、手表的。女子回送男子1條繡有花紋的頭巾,即算定情。男女交換禮物約1個月之後,即由男子稟明父母,請媒人向女方求婚,若合意就訂定結婚日期及女子出嫁時送親人數。如果訂婚後,女方悔約,要賠償訂婚時所費的酒菜錢,若是男方悔約則作罷。過聘禮,在訂婚後,請媒人將彩禮聘金送至女家。迎娶,按訂婚時雙方議定的日期,由男方請師爺蔔擇吉日,並將此“吉日”通知女家,到時舉行結婚儀式。

招郎 這種婚例在瑤族內部比較普遍。但"招郎"也有兩種慣例,壹是男子入贅後,要完全脫離自己父母家庭,跟入贅家姓氏,並改名字,所生子女壹律隨母姓;二是男子入贅後,不脫離自己父母家庭,亦不改換姓名,所生子女,第1個隨母姓,第2個隨父姓,其余類推,若終生只有1個孩子,則兩家有份。後者對嶽父母的遺產亦同樣有繼承權。但也有全部子女都隨父姓的。

擔名 這種婚例較為特殊,不須舉行任何婚禮儀式。有些家庭無子,為了傳宗接代,女兒長大後,選擇1個留家,尚未擇配,可任其與自己喜愛的男子交往,懷孕後,父母便在親友中選擇合適的未婚男子“擔名”作名義丈夫。男子在“擔名”期間可與女子同宿,生下子女屬女方,隨母姓,感情好的可長期同居,不好即散。男女雙方均無財物贈送。如女方另找對象結婚,即給男方兩元錢作脫名費便可。目前,這種習俗已基本革除。

馬頭親(又稱“半路親”)男子娶再嫁婦女為妻。婚姻儀式壹切從簡,花費不多,故壹般貧家的男子,娶“馬頭親”較多。寡婦招郎入門稱“回頭親”。

離婚 過去瑤族離婚手續很簡便,只要雙方同意,即請族中的年長父老作證,拆開或折斷壹物各執壹半,離婚便告成,此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幹。但有些家庭若是女方提出離婚,必須退回身價銀給男方。如果是男方提出,女方即不用退回任何聘禮。

寡婦或離婚後再嫁的婦女,不受歧視。

婚儀 迎娶之日,男方要派壹名吹鼓手,沿途吹嗩吶至女家接新娘,男家在門口擺1臺1凳,臺上設豆腐1缽,酒1壺。新娘及送親者到時,人人都要飲壹口酒和吃壹點豆腐。師爺站在送親者及新娘面前喃唱。另壹人壹手捉雄雞,壹手持刀站在門口。師爺唱到最後壹句時,捉雞者手起刀落,斬掉雞頭,即丟入內廳中,以蔔吉兇。新娘入屋,雙方父母坐於新人面前,各自告誡兒女,要孝順父母翁姑,勤勞生產,儉樸持家,不偷不賭,告誡畢,新郎新娘飲交杯酒,拜親戚長輩,禮畢新娘即入新房。開宴前,復出向賓客敬認親酒,新婚夫妻各由對方的壹位長輩帶領,另壹人捧1托盤,盛酒1壺杯數只跟隨,長者每教稱呼壹位賓客,新人即敬酒1杯。認親完畢,全體嘉賓入席飲宴,猜拳行令,祝酒之聲,通宵達旦。

新婚夫婦,無特殊服裝,男子包頭巾,女戴三角高帽或圓形帽。

婚儀時間***兩天。第1天接待賀喜的賓客,第2天拜堂成親。

女子出嫁,父母只給1個木箱作嫁妝,以盛訂婚時雙方議定的衣物,及存放私己錢(出嫁前的壹天,父母及親戚每人給2至3角私己錢)。

出嫁之日,送親者除父母兄弟姐妹全體家人外,親戚亦有派人參加的,故送親人數,少則8至10人,多則24人。出門時,由壹及笄而未婚的少女持傘遮蓋新娘,壹同步行至男家,中途遇河過橋,新娘要行半屈膝禮,並放下銅錢壹枚於橋頭。

全體送嫁者,在男家住壹天壹夜或兩天兩夜,婚禮結束時,女方的親戚每人要給新郎2至3角鞭炮錢,而男方則按訂婚時議定的豬肉數分贈給送親者,每人約2至3斤。至此婚禮結束,賓客散去。

回門 婚後女子在男家住7天後,即可返回母家。居留期壹般3至5天,或8至10天。而男子婚後,當年的(農歷)12月30日,偕妻子第壹次到丈人家作客,這稱“轉面”。屆時,女家要派人往男家為新婚夫婦接擔豬肉、雞、酒、糍粑等物,沿途鳴放鞭炮,女方的親戚亦在他們將至時燃放鞭炮迎接。年初壹下壇,即新女婿要在村外的社壇廟燃放壹串特大的鞭炮,及點燃壹對大蠟燭(蠟燭越大越好),並設酒款待女家的親戚,每人1杯,飲者回送豬肉1塊。此後,由女方的親戚各家輪流宴請新婚夫婦,新婚夫婦即給各家親戚回贈酒2斤,豬肉1斤,盆樣大的糍粑2個。居留期長達15天,歸家時,女方的親戚又燃放鞭炮送行,故此禮節花費甚大。不過若男子婚後家境貧寒,也可待妻子生孩子後或生活較好時才履行。

(二)西邊瑤的婚姻習俗

西邊瑤的婚姻習俗,與東邊瑤差異較大的是同姓不能結婚。男女普遍於十四五歲便由父母作主訂下婚約,至十六七歲即行結婚。婚禮儀式及程序與東邊瑤相似,其不同之處是迎娶之日,男家在門前設的“攔門餐”,必須有大量酒菜供女方全體送嫁者飲食至飯飽酒足,還要有剩余,這是婚禮中最豐盛的壹餐。路遠的也有設“半路餐”的,即在半路設席飲宴。“攔門餐”宴罷,即“斬煞”入門。新娘及全體送嫁者入屋後,男家又於屋內設“入門餐”,不過,此餐酒菜較隨便,不拘多少。婚禮結束,送嫁者臨歸前,男方要給"利市"錢,每人1元2角或2元4角,較富者每人給3元6角。若男子入贅,婚禮較簡單,雙方親房齊集女家,隨便吃壹餐飯並飲認親酒就算完事。

離婚 若離婚時只有壹個孩子,要由雙方父母商議歸哪方所有,如歸女方,則由女方補回男方50元至100元即成。

瑤族的婚姻傳統習慣,西邊瑤與東邊瑤歷來不互相婚配,而西邊瑤卻允許與漢族聯婚,不過僅限於“招郎入舍”,瑤女嫁到漢區就極為罕見,東邊瑤與漢人則完全不通婚嫁。當前,瑤漢族可通婚,結婚、離婚均按《婚姻法》規定履行手續。

五、民間信仰

瑤族歷史上有以盤王為中心的祖宗崇拜。“瑤人認其祖先為盤古,其所敬祀之盤王神,則不僅代表盤古,真是代表壹切祖先的靈魂。” [2]大凡婚喪二事,年節喜慶,以及拜王度身,都要拜祭盤王。他們迷信和崇敬的鬼神分為兩大類:壹是他們最畏懼和憎恨的,認為能致人生病或死亡的魔鬼;二是他們認為能驅鬼怪,消災禍的神仙。這兩類鬼神,可在瑤族壹些的經書(亦稱“瑤書”)裏找到,敬奉的如“玉皇大帝”、“元始天尊”、“道德真君”、“北極世尊”、“張道教、召二郎、召三郎”等,是能驅妖除邪治瘟的神仙。張道教,“瑤書”裏稱他能“行符敕水服邪精”,似是道教的創始人張道陵。瑤族最憎恨的魔鬼有:閻羅王、日落大將、扶筆先生、點部先生,都是司生死權的催命鬼,還有溺死鬼、棺材精、流浪鬼、含藥鬼(即服毒自殺)、吊頸鬼、行病大王等十多種。這些魔鬼,又都是道教中道士作法驅除的對象。“瑤人心裏沒有比瘟疫或疾病死亡的事情更為恐怖,所以時刻需要那些能驅殺瘟疫的人神來作他們精神上的保護者。”[3]這是瑤族在生存抗爭中處於無助狀態下尋求精神解脫的壹種形式,並無較高的宗教理想。他們還信仰“萬物有靈”,舉凡老樹古藤,山石鳥獸,橋頭田邊,牛欄豬舍等,都可成為膜拜的偶象,認為每壹自然事物,都給予壹專司之神,這是原始崇拜的遺傳。

(壹)拜王 拜王又稱還盤王願。這緣於當年過海遇險,向盤王許願顯靈,“十二姓板瑤過到岸邊,大齊商量,得處安居,慢酬謝盤皇神恩。三個翁分開,壹撚(支)下南海;壹念(支)下交趾;壹念(支)下廣東道韶州府樂昌縣安居。又開田地,耕種很好,各人立宅安居。又謝恩他(盤皇)有靈神,十二姓才擡香爐,各人分開,敬奉盤皇翁。”[4]以後,為祈求祖先與神靈的庇護,使人壽年豐,六畜興旺,逐漸形成壹種儀式。壹般以壹家為主,約請親房數戶聯合舉辦,或壹家單獨舉行。這種以家庭為單位的拜王活動,***壹個香爐的親房最快亦要3年才舉行壹次,不過,大的村寨每年都有人舉行拜王。舉行“拜王”時大都遍請親友參加,結束時送客,主人則給每位親友豬肉2至3塊,每塊約二三兩重。準備舉行拜王的人家,必須在年初約請好師爺2人,“歌姆”(專司唱瑤經的婦女)1人,炊事若幹人(事主物色好人選,用竹殼包些食鹽,前往其家置於廚房中,就算約定,不必征求本人同意,瑤民稱之“鹽信”),典女3至4人(未婚的青年女子,在第3晚表演結婚飲酒、拜堂成親等節目)。男的則不預請,屆時現場選拉未婚男子。舉行儀式的日子,壹般在冬閑期間,事前請師爺占卦,選擇黃道吉日開壇,到時約請全村老幼參加,吃喝熱鬧3天3夜,不需齋戒。拜王壹次約需費用數百元,豬肉數百斤。

此外還有拜“半路王”、“千年王”等。半路王又稱半路堂,相傳是瑤族十二姓兄弟在渡海遷徙時,有六姓覆船沈沒海中,其余六姓起願,求神保佑平安,船抵岸上沙灘後便要還願,故傳說為“魚子起願,芒鼠還願”。拜半路王以村為單位,各家獻物捐資合辦,在村外找壹社壇廟之類的地方設壇舉行,壇前放壹條整豬,大小不拘,豬身貼滿糍粑,上插紙花十二朵,代表十二姓兄弟,師爺不用請,由村中的師爺自動來承擔請神跳王的職責,歡宴兩天兩夜。

千年王是規模最大的壹種拜王,幾個村寨聯合集資合辦。而且必定要找齊趙、盤、鄧、李、黃、馮6姓才能舉行,選擇壹適中的村子設壇,形式與拜半路王大同小異。但場面較大,人物眾多,僅師爺就達七八人,還必須有壹個在法力上最有權威者才能開壇。因耗財甚多,過去約30年舉行壹次,近代已無舉行此種儀式。

(二)度身 度身又稱“打幡”。“‘度身'為瑤族壹種極大典禮,或稱之曰‘大登科',意謂‘度身'之人,其知識本領皆因之增進,能為村人所重視,為村長者亦皆必曾‘度身'。死後,其靈魂可登天堂,亦以天堂為極樂處也。”[1]度身瑤族婦女死後稱“娘”。儀式以壹家或聯合同祖宗的親房數戶壹起舉行,遍請親戚朋友熱鬧7天7夜。受邀的客人需帶豬肉、米、酒等食物,數量不拘。外來參觀或協助者,亦可得壹飽。度身儀式有壹定的例規,要打醮7晝夜。度身之人須齋戒4天4夜,到第5天才準開葷。期間度身之人有“上刀山”、“開天門”的儀式,並對其傳授戒律,告誡孝順行善。

(三)掛燈 掛燈取法名,是單家獨辦的壹種時間短、儀式簡、花錢少而取得法名的儀式,因現場要設七盞油燈,故名掛燈。舉辦人家請2至3個師爺,在神龕前為取法名者舉行“掛燈”儀式定法名。同時要請取法名者的兄輩或舅輩做證人。壹般經過二三個小時儀式便結束。儀式結束後主家要請師爺、證人吃壹頓飯,給師爺豬肉3斤,證人豬頭1只即可。“掛燈”取法名可在拜王或度身時舉行。

六、喪葬

在瑤族中,人死後停屍床上,用濕毛巾給死者拭頭臉及四肢,然後整理穿戴之服飾(富者有壽衣,貧者只穿日常衣服)入殮,無其它陪葬品。治喪時請師爺2至6人做喪堂(死者生前已度身的做2天,未度身的做1天),子女兒媳頭包白布,以示戴孝,並守靈1天,第2天出殯。

出殯時,棺不用木杠,由十余人將棺擡至肩上,徐徐而行,壹個師爺助手撒谷棺上,壹女子撐傘遮棺頭,(死者無女由子代,無子則孫代,若死者絕嗣,其至親者可代),直至墓地。

啟行時,兩個師爺為先導,手執木斧棍棒,且行且擊。擡棺至墓地,放入墓穴後,掩土;也有不掩土,用杉樹皮蓋在棺面上即返。

歸家後,師爺作法事,其名目有:拜四方、跳神、勸酒、接神、驅鬼、送神等。每壹節目結束,均燒紙錢法牒,全部功課完畢後,所有紙灰,悉用壹塊白布包起。此時師爺及其助手即將米缸、瓦碗和灰包,壹並擔至墓穴邊上,壹人將蓋棺的杉樹皮揭去,壹人以鋤撬棺蓋的下端,壹人把灰包丟入棺中,隨以土埋之。葬畢,米缸置於墳之東邊,碗全數堆放缸旁,並將出殯時導路之木斧二把,木棍四條,插於墳旁。壹師爺喃呢咒語,吹角,燒紙錢畢,即返。歸家舉行送神禮,同時將廳內所掛之榜文、白紙條等全扯下燒掉,撤去紙馬神像,孝子亦把頭上白布除下,喪堂儀式至此結束。

第7天為迎七喪禮,在晚上舉行,師爺坐在桌旁喃呢多時,之後誦讀“家先單”壹遍,喪葬儀式全部結束。

孝子在壹個月內不得理發,當年不得在家門口貼紅紙及對聯。

三四年後,即行撿骨入缸遷葬,至多不得超過5年。

孕婦難產及因烈性傳染病而死亡的,其屍體擡至野外,用12捆柴架起棺材火化。若是被殺害或死因不明的,在案情尚未查清之前,則停屍不葬。

目前,不良的喪葬陋習已被擯棄。

七、節日

(壹)東邊瑤的傳統節日有:

1、春節 此節的活動時間較長,從舊歲的12月24日小年夜各村打銅鑼起,壹直到初四日的下半夜才停止。從小年夜到年三十晚各家每晚要祀祖先,同房同宗的可以聯合舉行,焚香燒紙錢,祀畢全家才進晚餐。年初二、三、四這3天,東田、大寮下、洋碰、烏石下、散坑等各村的成年人,尤其是未婚青年,都穿著新衣,趕赴各鄉習慣的集中地玩樂,不管路程有多遠,都依時抵達目的地。有三五成群的,有壹雙壹對的,有談天說笑或遊玩嬉戲的,有對唱山歌或傾訴心事的,總之是盡情地歡樂。男女雙方情投意合,即可以男跟女回家或就近於親戚處住宿。

送懶日。年初五為送懶日。是日天剛朦朦亮,家主即在屋裏灑掃清潔,並要念咒語。掃畢,垃圾盛於糞箕,然後以壹支筷子串豬肉、糍粑各壹塊,插於其上,送出屋外,隨手關閉屋門,將垃圾倒於路旁焚化,還燃香放鞭炮。

2、送神節 正月初六至初十日為“送神節”。以豬肉、豆腐、酒等陳列於眾廳裏,焚香點燭燒紙錢,請師爺將“回家過年的祖宗家先送回陰間”,年節即告結束。年初七不出門探親,外出探親者初八日不能回家,是謂“七不去,八不回”。

3、禾必節 二月初壹為禾必(麻雀)節,又叫封鳥嘴。是日要以糍粑粘白紙條於小棍上,遍插田基,以驅趕飛鳥,使農作物免受其害,不用祭神。

4、清明節 修墳頭掃墓,以糯米糍粑、豬肉及活雞,擺在墳前,焚香點燭燒紙錢祭祖。若掃公***祖墳,則請師爺作法事,占卦以辨吉兇,祭畢返家會餐。

5、鬼節 七月十五日為“鬼節”。用白紙剪成衣裳狀,擺在三叉路口,殺雞取血淋之,隨之火化,以祭四方的“無主孤魂”。但東坪及必背的瑤民無此祭法,只做竹葉糍粑,在家裏或眾廳內祀祖宗“家先”。

6、嘗新節 十月初壹是嘗新節,俗稱十月朝。祭家先慶豐收,是日用糍粑餵牛,並粘牛角、牛腰、牛尾等處。十五日以後,為“放野牛”,不用人看管,任其自出自歸,若到晚不歸,便上山尋找。牛吃了莊稼,牛主不須負責。但瑤山霜期早,壹般此時已冬收完畢。

東坪這邊的瑤民,因接近漢區,亦有慶端午節和中秋節的。

(二)西邊瑤的節日

與漢族的節日大致相同,正月年初壹,十五元宵,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十壹月冬至,均為大的節。

八、藝術

(壹)刺繡 瑤族的刺繡多用於服飾上,如衣服、頭巾,婦女的腰帶、圍裙,小孩的帽子,都繡有各式各樣的鮮艷奪目的圖案。瑤族的傳統習慣,頭巾是年輕女子婚姻戀愛時送給情人的壹件寶貴禮物,所以瑤族姑娘多數在十壹二歲開始學刺繡,中、青年婦女隨身帶針線包上山勞動,壹有空即取出針線包精心刺繡,這種習慣代代相傳。配有刺繡圖案的服飾:

1、包頭巾 有白色和京青色布料兩種。長2米,寬30.5厘米的正方形,兩端繡寬3厘米的花紋。正方形的每壹排有獸形紋,四角上有字紋或花蕊紋,兩端是菊花紋、梔子花紋、獸形紋、人形紋配合成壹條帶狀圖案。

2、腰帶 布料、花紋與頭巾相同,不同的是腰帶多有有繡正中部位的花紋。男女所用腰帶相同。

3、上衣 刺繡正方形圖案。男裝繡胸前壹塊,邊長約10厘米正方形,後背壹塊,邊長20—25厘米的正方形。女人上衣只繡後背幅,花紋大小和男人完全相同。上衣刺繡的圖案由獸形紋、花蕊紋、人形紋、方塊紋、梔子花紋構成,男女上衣花紋有多少不同,布局完全壹樣。

4、女子帽子 披在帽子頂的壹塊布繡,長約30厘米,寬約50—60厘米。是用上述花紋和三角形花紋繡在長形的布上。小孩的帽子只繡帽邊、帽頂。

5、圍裙 繡在圍裙中心,長約10厘米,寬約3—4厘米的變形壽字紋、人形紋及帶狀紋組成的圖案。

(二)刺繡的類型

1、自然形態的模擬。有四腳獸類(瑤民解釋為鹿)和人兩種。

2、幾何形態的演變。有橫直線和對角形演變的正方形、直角三角形、齒狀形、城堞形等幾種。

3、由外族傳人的有植物的菊花、梔子花紋以及壽字紋。

刺繡的方法:配合刺繡,用紅、綠、黃、白、黑五種色線配繡,並以紅、黃兩種為主體色,配色有嚴格的規定,獸形紋、人形紋限定是用黑色或白色刺繡,其他色線概不入選。選用的布料有兩種:壹種是白棉布,壹種是深藍色的京青布,根據布料的底色選用不同顏色的色線刺繡,故各式圖案的花紋明朗奪目、美觀,別具壹格。

九、音樂、舞蹈

瑤族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創造了具有獨特形式、內容和風格的民間音樂和舞蹈。瑤族通過這些音樂、舞蹈及用方案歌頌歷史,反映生活,表達自己的歡樂、疾苦、願望等。

(壹)音樂

1、樂器 瑤族樂器種類較少,壹般為吹奏、打擊樂器。吹奏樂器有嗩吶、牛角和海螺。打擊樂器有長鼓、銅鑼、鐃鈸等。嗩吶。瑤語叫“番席”,其結構與漢族的相似,但體部有直和彎的兩種類型。

2、牛角 瑤語叫“嗯姜”或“嗯果”,吹時發出嗚嗚聲音,壹般用作發信號。

3、海螺 瑤語叫“火落”,在天然海螺的頂尖開孔制成,壹般作伴奏和發信號使用。

4、長鼓 又稱小番鼓,瑤語叫“打濁”,用圓木制成,長約78—80厘米,兩頭粗中間細,制作時在兩頭挖出壹淺洞,外蒙牛皮,歌舞時,隨著節拍,壹端擊壹下,交錯進行。

5、銅鑼 瑤語叫“冬落”,直徑約30—40厘米,鑼的邊緣有兩個孔,用繩吊起,用木槌敲打。

6、鐃鈸 瑤語叫“落別”,鐃鈸形狀與現漢族的相同,大的直徑約30厘米,只用來演奏,小的直徑為10—20厘米,跳舞進使用,邊擊邊舞。

(二)舞蹈

瑤族的舞蹈具有古樸、簡單、節奏感強等特點,動作變化少,隨著音樂節奏壹蹲壹起,每壹個動作都有東南西北四個方向之分,如此反復多次。這種傳統舞蹈主要有:

1銅鼓舞(又稱拜王舞或跳王舞)由8個男子或男女各半組成,其中兩人右手執銅鈴,左手執鐃王鞭,中間壹人身穿舞服,手執銅鈴,其余的四人手執鐃鈸,圍圈蹲跳耕山、種土動作,慶祝糧食豐收,表示生活越過越好。

2、草席舞(又稱打火堂)每當山寨舉辦大事時,主寨客廳內掛滿祖先的畫像,掛起12盞油燈,由3個手執草席的男子邊跳邊唱草席歌。

3、打馬兵舞 由3男3女組成,先由壹男子手執銅鈴站中央,其他人圍繞著他歡快起舞,接著男女手拉手圍成圈,時而上下跳躍,時而來回旋轉並高聲吹叫,氣氛熱烈,表示對祖先恩賜的感激之情,每年收獲之後,“十月朝”各村瑤民都聚集在壹起,縱情歌舞,慶祝豐收,感謝祖先。

4、鐃鈸舞 又稱串逗舞,由4個男子手執鐃鈸,圍繞方桌對歌邊舞,時而面朝桌子,時而而朝外,每逢節日,為紀念祖先,人們會打起鐃鈸,跳起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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