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正月十三,嘉慶帝宣布和_二十條大罪。隨即嘉慶下旨抄家,抄的家產如下:白銀八億兩,當鋪75座,銀號42座,古玩鋪13座。各處土地,壹千兩百六十六頃。各處房產,超過壹千多間。各種古玩、名貴字畫、珍寶無數。
嘉慶時期,壹兩銀子可以買50斤左右的面粉。如果按照這個價格,壹兩銀子差不多相當於現在的200塊錢左右。那按照面粉的購買力計算,100億兩白銀,大概就是價值2萬億左右的人民幣。再加上房產當鋪金銀珠寶等,估算幾百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