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壹定歷史時期人類社會活動的產物,都具有時代特征。所有的文物都有歷史價值。不同類型的文物從不同側面反映了社會生產力、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上層建築、社會生活和自然環境。各類文物的產生、發展和變化的過程,反映了社會的變遷、科技的進步,以及人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發展變化。總的來說,文物是幫助人們了解和還原歷史原貌的重要依據,特別是對於沒有文字記載的人類古代史,成為人們了解和認識這壹歷史階段人類活動和社會發展的主要依據。
歷史文獻和文物是歷史科學的研究對象,它們可以相互印證,進行比較研究,促進歷史科學的發展。由於歷史文獻的作者和編者往往受到時代和自身認識甚至主觀偏見的限制,不可能全面、科學地記錄當時所有的社會現象和歷史事實。文物是歷史長河中突破時空限制的幸存者,是解釋當時歷史的具體而真實的實物見證。它可以確認歷史文獻的正確記錄,糾正錯誤,彌補缺失的記錄。恩格斯在《論日耳曼民族古代史》中指出:“在塔西佗和托勒密之後,關於日耳曼尼亞的形勢和事件的文字史料就中斷了。但我們獲得了壹系列其他更為明確的史料,即許多可以歸入我們所研究時代的古代文物。托勒密的證明哪裏中斷了,接下來就可以證明出土文物了。”這充分說明了文物在補史中的重要作用。但是,文物的史料價值並不僅限於其證明歷史、正史、補史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文物反映了當時人類的各種活動,不僅反映了人類活動是如何進行的,還反映了這些活動所產生的社會關系和社會效果。
每個國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傳統,而這些文化傳統往往成為人們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精神支柱。各個國家和民族的文物反映了他們長期的心理素質、思想意識、生活習俗等特點。從某種意義上說,文物是民族文化的象征。因此,文物能夠對壹個國家及其各族人民產生強大的凝聚力和鼓舞作用,這也是文物價值的重要內容。
通過科學研究來認識文物的價值,通過教育手段來實現發揮文物作用的壹個重要方面。文物直觀、生動、形象,其教育功能和感染力是其他教育手段無法替代的。當中國人民面對著凝聚著先輩們勞動和智慧的豐厚歷史文物,看到他們在當時社會條件下驚人的創造力,看到他們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方面的諸多輝煌成就,必然會激發起為振興國家而奮鬥的巨大愛國熱情。因此,文物成為對人民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生動教材。同時,利用文物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廣泛的文化交流,也有利於促進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
在各類文物中,有大量具有藝術價值的文物。這些文物不僅包括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後的繪畫、雕塑等造型藝術作品,而且遠在人類早期活動中就有了具有審美意識的藝術創造和萌芽。在歐洲發現的舊石器時代洞穴壁畫和象牙或動物骨骼雕刻被稱為“洞穴藝術”。在中國原始社會,當人們為自己的生存制造具有實用功能的工具和器皿時,他們也誕生了藝術。這些工具和器皿在造型和裝飾上具有壹定的藝術價值。比如彩陶紋飾,既有寫實的形象,又有水紋、渦紋、三角形等抽象的幾何圖案。雖然對這些紋飾的變化及其反映的社會內容和意識形態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釋,但畢竟是以藝術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以後青銅器的造型和圖案,還有各個時代的陶瓷,各種不同質地的裝飾品,工藝品等等。,都有藝術價值。即使是用於居住或其他目的的建築,如宮殿、寺廟等,也註重實用功能,努力滿足人們對美的要求,形成建築藝術,這些都是藝術史研究的重要資料。同時,在現實生活中,它們也能為人所欣賞,以美激勵人,享受美,豐富人的精神生活。任何壹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藝術創作,只有繼承自己的文化藝術傳統,創造出具有民族形式的文化藝術,才能容易地、心甘情願地被人民接受。在中國豐富的古代文物中,有大量精巧多彩的藝術珍品,是人們認識和了解中華民族文化藝術傳統的重要資料。因為各種傳統藝術形式,雖然在文學中有所描述,但都不可能有具體的形象。只有文物才能生動地展示各種傳統藝術形式。如果沒有各個時代遺留下來的繪畫、雕塑和古建築,我們就無法真正了解中國古代藝術這些傳統形式的特點。因此,這些文物可以為今天的藝術創作活動提供有益的借鑒。充分發揮文物在這方面的作用,是今天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創造社會主義和民族新文化的必要條件之壹。文物也是古代科技遺產的寶庫。文物的科學價值主要是指文物所反映的科學技術水平,體現在自然科學或工程技術科學中的價值。各種文物都是人們利用當時可利用的材料和掌握的技術創造出來的。它們從不同的側面標誌著它們產生的歷史時期人們對自然的認識和利用程度以及科學技術和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商代的大量青銅器和戰國的大量鐵器分別標誌著這兩個時代的整個社會生產力和科技水平。河北槁城和北京平谷劉家合出土的商代鐵邊銅鈸雖然使用的是天然隕石,但畢竟與銅有質的區別,說明早在公元前14年商代人就已經開始認識金屬鐵,加熱鍛造後制成器。這些文物既有歷史價值,又有科學價值。中國古代有許多重要的科技成果,失傳已久,但在今天出土的文物中重新發現,如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時代遺址發現的木質建築構件,將中國榫卯技術的應用提前到了七千年前;河南淅川春秋楚墓和湖北睢縣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銅器表明,我國早在兩千多年前就已經成功應用了失蠟精密鑄造技術。漢初甘肅天水放馬灘出土的書寫紙表明,這種已知的、中國發明的最理想的書寫材料,早在公元前2世紀初就已有壹定的成熟度。河南滎陽漢代冶煉遺址發現的與現代球墨鑄鐵相似的標本表明,當時已經掌握了不同於現代工藝並達到同樣效果的高強度鑄鐵工藝。
大量與科技有關的出土文物,為天文、地理、冶金、農業、醫學、紡織等領域的專題史研究提供了豐富而重要的資料,打破了許多傳統觀點。這些新發現的文物讓研究科技史的學者不得不考慮重寫壹些專門的歷史,可見不斷發現的文物對推動科技等專門歷史的研究有多麽重要。文物的科學價值不僅體現在文物本身所反映的科技水平上。有些文物不能反映當時的科技,但反映了當時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或生態環境的關系。通過對這些文物的調查,我們可以了解幾千年來自然環境或生態環境的變化,這些文物也具有很高的科學價值。
20世紀60年代以來,中國文物考古工作者利用考古手段,通過壹些古建築、古遺址、古墓等文物,調查歷史地震、古水文、沙漠變遷等,取得了壹定的成果,為文物研究開辟了新的領域。
文物的價值和作用不僅表現在對具體文物的研究和對個別方面個別問題的解釋上,更重要的是綜合微觀研究的成果,從宏觀上研究各個歷史時期人類社會活動的各個方面及其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社會關系,從而從不同側面探索和揭示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同時,通過文物反映的人類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歷史狀況,探索和揭示人類社會活動與自然生態環境之間關系和相互作用的演變規律,利用人們不斷認識的客觀規律,自覺主動地協調人類社會系統與自然環境系統之間的關系,有利於推動當代和未來社會的發展。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積極作用,是文物保護管理和科學研究的最終目的。從1795到1911年,國家文物局將文物出境限制推遲116年,這是自上世紀60年代以來首次調整相關規定。對於收藏者來說,這種調整意味著什麽?
最近,各種報紙報道了壹則關於國家文物局大幅增加文物出境限制的新聞。消息稱,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表示,根據即將出臺的新文物出境標準,個人
文物出境禁令的下限將由原來的1.795年移到1.91.654,38+0年,也就是1.654,38+6年後。消息壹出,藝術收藏界議論紛紛。許多人認為這是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對文物出境標準的第壹次重大調整。據說新標準正在審批階段,很快就會實施。那麽,這樣壹個文物出境規定的調整,是否會對藝術品市場產生重大影響?
國家文物局想修改什麽?
很多媒體在提到文物出境法規調整時,不約而同地使用了“新標準”壹詞,稱舊標準已經執行了近50年。但是,很多人不明白,中國實行了50年的“舊標準”是什麽。為什麽國家在這個時候調整這個已經執行了50年的“老標準”?準確地說,所謂標明出境下限年代的“舊標準”名為《文物出境鑒定參考標準》,頒布於1960,12年7月,距今約47年。
2005年6月5日至2月,國家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根據通知及相關精神,2006年國家文物局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在文物進出境管理上。
今年,國家文物局將文物進出境工作分解為三項任務,其中第壹項是進壹步完善文物出境鑒定參考標準,另外兩項是進壹步規範文物進出境機構管理和鑒定機構、制度、人員。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將出臺新的文物出境審核標準和文物出入境審核管理辦法。新的《文物出境審查標準》公布後,《文物出口鑒定參考標準》將廢止。從這項工作重點的部署可以看出,2006年,國家文物局希望在文物出境鑒定管理方面取得較大突破。在過去的壹年多時間裏,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正式向新聞媒體透露了新標準的修訂信息,這意味著國家文物局經過壹年多的努力,終於拿出了他們的工作成果。從單霽翔披露的內容來看,這壹成果中最重要的壹項調整是對個人攜帶出境的年齡下限進行了修改,即從1795年修改為1911年——對清代中晚期的文物價值進行了新的認定。
據有關專家分析,文物出口鑒定參考標準誕生於上世紀60年代。標準起草時,對部分文物的認識和價值程度與今天是壹致的,但也有壹部分因為歷史發展而發生了變化。剛開始可能會覺得很普通,現在已經很少見了。隨著形勢的這種變化,退出限制期向後移是合乎邏輯的。有著30多年文物工作經驗的天津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告訴記者:“在國外壹些國家,如歐美國家,其文物出境的年齡下限壹般為100年,這自然是與時俱進的。國家文物局的調整應該說是接近國際慣例的。事實上,中國壹直重視歷史文物的保護,政策調整壹脈相承。和原來的規定壹樣,1795之後對部分文物沒有限制,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部分文物越來越受到重視,管理也越來越嚴格。比如1987之前,這些文物還是由外貿工藝品公司經營,可以在國外買賣。1987之後,國家把這部分文物交給了文化局,由文物商店管理。當時天津上交的文物有幾百萬件,文物商店直到現在還在經營這些文物。”
天津市文化局文物處石軍女士負責文物出境鑒定工作。她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國家出臺新的出境標準的目的很明確,就是保護文物,避免流失。因為之前1795到1911的壹些文物是可以放出來的,半個世紀以來這個時期的文物很多,現在博物館還不能收藏這個階段的文物。特別是嘉慶、道光時期的壹些文物,其加工制作延續了乾隆時期的工藝和制度,因此也有不少傳世精品。”新標準變化在哪裏?
如果只是從壹般意義上來看,文物出境下限的年齡調整是比較大的,覆蓋面也比較廣。看似退出標準的修改會同時對各類文物藝術品產生很大影響,其實也不盡然。
按照業內通常的說法,中國的文物出境限制從壹開始就非常嚴格,甚至在近50年前就有。
原來的退出標準有兩種不同的限制。第壹種叫“禁止出口”,意思是無論什麽年代,如果其珍貴性和特殊意義達到壹定程度,就不允許出口;二是根據不同文物的分類,按年代設置門檻。這樣,年代就成了衡量某些文物能否出口的重要標準。
在原文物出口鑒定參考標準中,有三個年齡門檻,分別是1949、1911和1795,其中門檻為1795的文物只是壹部分,原標準是在年齡中設定的。如果分析壹下收藏者最關心的收藏項目,就能更清楚地看到這壹限制的具體影響。以瓷器為例,原來的規定是1795之前的文物不出口,同時規定歷代官窯和私錢制品不出口。新標期後移,受影響的其實是清末民窯。對此,劉認為,從1795開始,歷代民窯都有很多精品,有很多業內公認的好東西,所以新標準的影響可謂嚴重。中國文物學會會長彭青雲說:“全社會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薄弱,亟待提高。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說到文物被毀,李雪芹也很痛心。他說:“輿論應該在宣傳和監督方面發揮更重要的作用。通過政府和媒體的宣傳,讓更多的人認識到文物的價值,知道這些文物對國家和民族的重要性,明白文物是老祖宗留給我們民族的同壹個財產,壹旦被破壞就再也無法恢復。如果全社會對文物的價值和保護有高度的認同,那麽文物的破壞就不會輕易發生。”[詳細]
作為國家文物行政部門的官員,何指出:“文物部門要大力宣傳文物法,主動宣傳。讓社會意識到保護文物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破壞文物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尤其是文物豐富的歷史文化名城,在這方面的責任更大。”
100年前,甘肅敦煌莫高窟的珍貴文物被偶然發現。然而,由於缺乏及時的保護,成箱的珍貴敦煌文獻,如卷軸、絲綢、繪畫和雕塑,被歐美考古學家和冒險家運回中國。今天,許多敦煌文物只能在外國博物館看到。
胡適曾說,認壹個“古”字,和找壹顆星星壹樣重要。我們曾經是壹個崇拜和尊重古代的民族,但有時我們對文物冷漠到令人不寒而栗,甚至破壞和連根拔起,這不需要追溯,也發生在短暫的歷史中。關於壹些中國人對文物的態度,魯迅先生曾痛心疾首地說,知道做什麽的是偷,不知道做什麽的是燒。
文物見證了歷史和文明,回答了“我們是誰,我們從哪裏來,我們是怎麽生活的”這樣的大問題。通過歷史文物,我們可以重建失去的社會場景和社會情緒。因此,它已成為世界各國所敬畏、高度珍惜和必須保護的知識。法國前總理若斯潘曾在訪華時說:壹個民族文化的喪失,就意味著這個民族文明的終結。在他和大多數法國人眼裏,文化遺產是民族文明的生命。從這個意義上說,“福建用裝甲車護送甲骨文等54件國寶”並不是壹個可以輕易忽略的新聞。據悉,9月10,新石器時代玉龍、商隱遺址甲骨文、漢代金玉衣服等54件(套)國寶從北京運往福州,福建僅用省內兩輛裝甲車為這些國寶提供了最高規格的護送。在此之前,湖北省博物館內的文物進行了搬遷,有關方面也對文物安全進行了周密全面的規劃,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這些舉措反映了我們對待文物態度的壹種良好趨勢,也是保護文物、拒絕庸俗經濟學的觀念在現實中的壹種投射。
對歷史文物采取什麽態度——是把它當作普通的東西還是“國寶”,是把它當作破舊的東西處理掉還是崇敬和捍衛——是衡量壹個現代公民的重要標準。如何保護文物,如何保存這些脆弱的歷史碎片,是衡量國家現代化的標尺,是壹個民族所能達到的精神高度。如果我們只關註現在而不關註歷史,只關註經濟利益而不關註精神層面,我們肯定不會走得很遠。近年來,隨著各種文物保護法的頒布和相關公民教育的開展,此前對文物價值視而不見的燒砸文物現象已不復存在。但是,如果我們把以甲骨文、金律宇易等為標誌的文物概念延伸開來。到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和亭臺樓閣、風景名勝和待鑒定的歷史文物,廣義的文物保護形勢依然不容樂觀。那些已經進入或沒有進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景點和景觀,正在經歷過度的商業開發;壹些城市的古建築和名人遺跡也面臨著省略前期程序拆遷的風險。前段時間國內某地理雜誌也發表文章說,為了旅遊和經濟發展,越早挖掘甘嶺越好。整篇文章沒有提到我們的技術保護水平是否足夠發達,以保證那些重見天日的珍貴文物不被風侵蝕破壞。
在文物保護問題上,我們相信歷史和時間,壹切言行都會受到歷史的檢驗。那些歷史的教訓和錯誤,當我們從這些錯誤中吸取教訓的時候,就應該把對* * *的認識用尊重和敬畏統壹起來,轉化為保護文物和善待遺產的行動努力。不要讓“未來看現在,現在還是看過去”。綜上所述,文物保護不是個人能力可以實現的,而是社會文明意識的整體提高和國民素質的提高。對於流失海外的文物,我們心痛,也算是歷史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