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申請由外經貿部審批,網上錄入三個工作日後即可審批。
2、經審查同意後,憑許可證申請表(公章)和合同,外經貿部予以許可。
3.許可證壹式三份,藍色聯報協會,黃色聯交銀行匯款,紅色聯公司留存。
第三,銀行開立信用證
開立信用證壹般需要信用證申請書、合同(復印件)和許可證。
1.合同規定用信用證支付貨款。
2.進口商填寫信用證申請書,支付保證金和手續費,要求開證行開立以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在這個過程中,申請人需要填寫開證申請書並簽字;(2)貿易合同副本;(三)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計委)批準文件;(4)企業營業執照;(5)預留郵票。
3.開證行將信用證發送到出口商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4.通知行核實印章無誤後,將信用證轉發給出口商。
5.出口商核對信用證與合同相符後,將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裝運貨物,並準備好所有的裝運單據。在信用證的有效期內,開出匯票並送到當地銀行(議付行)議付。
6.議付行核實單據和信用證無誤後,將按匯票金額扣除利息和手續費,並向出口商墊付貨款。
7.議付行將匯款和單據送到開證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進行索賠。
8.開證行應審核出口商銀行發送的信用證中規定的全套單據。開證行根據單據中是否有不符點,在七個工作日內向發送行作出拒絕付款或同意承兌/付款的決定。如果單據無誤,則應向議付行付款。
9.開證行在向議付行辦理轉賬付款的同時,應將付款贖回單通知進口商。
四、單證(出口商)在進口貿易中應由出口商提供以下單證:
1,正本提單或倉單
2.正式簽證的貿易發票
3.原始裝箱單
4.原產地證書原件
5、正本數量和質量證明書的質量/數量/重量。
5.報關需要以下文件:1、正本提單或倉單2、商業發票(復印件)3、裝箱單(復印件)4、原產地證書(復印件)5、合同(復印件)6、許可證藍色復印件7、報關委托書原件8、商檢委托書原件9、付匯表。
另外,貨物必須在到港後14天內報關,否則支付延期款=(千分之五*議付價格)。6.付款1。進口貨物時,除報關外,進口商還要繳納關稅、增值稅和檢驗檢疫費。
2.壹般關稅費用為完稅價格(談判價格)*關稅稅率*匯率,電解銅關稅稅率為2%,銅桿為4%。
3.增值稅費用為(完稅價格+關稅)*17%*匯率。
7.核銷需要以下單據:1、報關單(白色聯)2、銀行核銷單(黃色聯)3、核銷憑證4、海關電子口岸。
流程總結:1。進出口公司接收進出口指令。2.獲取相關商品信息。3.制作商業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核銷單。4.將上述文件提交給物流公司進行報關。5.確認提貨單。7.將正本提單、發票和裝箱單發送給外國投資者(前提是他們已經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