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有保險利益關系。如果大部分家庭財產發生變化,壹定要去保險公司變更保單內容。
2.不是所有的家庭財產都可以投保家庭保險。無法確定具體價值的財產(如字畫、古玩)、生活用品等,不能在居家保險中投保。
3.不要過度投保。保險公司在進行賠償時遵循賠償原則,保險公司對超額投保部分不予賠償。不要超額投保和重復投保。最好的保險方式是原值保險。投保家庭財產壹切險之前需要了解具體的保障條款。買家財險不僅實惠,而且投保方便。華安“滿堂福”家財險保障:*房屋及室內財產、家用電器電氣安全等。*室內財產盜竊及第三者責任險*包括地震在內的各種自然風險造成的損失特別保障低至:399元。小康家庭財產保險B款保障:*房屋、室內裝修、室內財產等保障*獨有的便攜式家用電器保障*盜竊搶劫保障低至: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