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倒賣文物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以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的文物的嚴重行為。所謂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是指受國家保護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公布的文物,禁止自由買賣。構成本罪,還必須具備情節嚴重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