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避開三七九。最好避開農歷三月、七月、九月這三個吉日,因為這三個月分別與清明、玉蘭、重宮重合,都是傳統的鬼節,不適合辦喜事。在“中秋”月,即月初已滿,也就是農歷八月,是最適合舉行婚禮的月份。
3.忌三娘沙。相傳嶽老沒有給三娘牽紅線,讓她不能結婚。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歡和老太太作對,破壞新人的婚禮,所以每個月的初三、初七、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七都不適合結婚。
4.婚姻和日期選擇方法。選擇結婚日期的原則是以新娘的出生日期為主要因素,參考男方和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孩子壹出生,女人就嫁了線”。因此,如果這壹原則被顛倒或忽視,就會導致婚後的婚姻出現問題,甚至離婚;反之,則是運氣好。
5.不要選擇父母的生日。在傳統習慣中,父母的生日不應與婚禮吉日相同。其實只是說在父母生日的確切日子結婚不合適,但是在那個月內結婚絕對合適。
6.真正的結婚日。如果妳決定把登記日期和婚禮日期分開,最好在兩天都辦。如果要選的話,應該基於傳統的婚宴和擺酒禮儀來選擇壹個吉日,因為中國傳統壹直把這壹天當做真正的結婚日。
7.好日子和吉日。有人認為應該有更嚴格的吉日計算方法,即最吉祥的婚期應該以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和時間來計算。但這種做法相當復雜,更多的人寧願去看黃歷選擇的日期,或者聽聽研究周易的人的建議。
8.要考慮雙方工作學習的實際。如果壹方是在業余時間學習,要避開緊張的復習日期;如果壹方夜以繼日地從事本單位的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另壹方會耐心等待壹段時間,等好消息來了再選擇“吉日”。
9.考慮兩個家庭的現實。選擇“吉日”需要考慮到老人和親友都有時間參加,能夠見證喜慶和諧的場面。
10,要考慮雙方的身體狀況。如果壹方暫時身體不適或生病,最好不要急於安排婚事,而是要及時診治,康復後再進行會診。否則可能會影響新生活的和諧,容易加重身體狀況。婚期要避開女方月經期,女方也不要羞於說出來。在選擇“吉日”時,男方要特別註意女方的意見。
11,統壹婚期和節假日。如果婚期與節假日統壹,或許是明智之舉。這樣做的好處是:記憶深刻;新婚的人穿上喜慶的服裝,增添情趣;親朋好友都有時間參加婚禮,氣氛熱烈,在家裏招待親朋好友過節,既經濟又喜慶。但是假期結婚的新人比較多,要註意提前訂好酒店和車隊。
12,好日子的定義。無論如何,“好日子”的定義總是不壹樣的。無論選擇哪壹天,都盡量選擇那些大家都滿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