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註意事項收房前要做好以下準備:
資料文件:入住通知書、身份證、購房合同、收據等。具體內容開發商會詳細告知。
費用:很多人都知道交房要交壹些費用,主要包括契稅,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什麽的!
契稅:第壹套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合同按1%征收,90平米以上合同按1.5%征收。90平方米及以下兩套住房的普通住房合同按1%征收,9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按2%征收。
公共* * *維修基金:2008年3月以後新取得土地的住宅項目,有電梯的房屋按120元/_,無電梯的房屋按60元/_,有電梯的經濟適用房按75元/_,無電梯的經濟適用房按50元/_。2008年以前存入的按35元/_。
壹年物業費:單位建築面積12個月。
面積差價:房屋實際建築面積經相關單位驗收後確定。與購房合同相比,面積增加的,增加的面積按原價購買,面積減少的,開發商按原價返還減少的部分。
壹年電梯費:0.4元/_樓層系數建築面積12個月。
壹費(包括垃圾清理費等。):單價平方(市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是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不超過3元)。
驗房:交房過程中的重要壹步,壹定要提前聯系專業的驗房師傅。當然,如果妳有信心,妳可以自己做!壹切準備就緒,就可以挑個黃道吉日收房了!
壹般來說,房子的檢查首先看外觀,包括外立面、外墻的瓷磚、單元門等;再檢查壹下內部,包括妳家裏的所有東西。常見的問題有墻面空,墻面是否歪斜,實測面積等等。最後要註意的是閉水測試,水表空轉等問題壹定要樓上樓下的鄰居配合。
交付新房交費應註意的事項
1.公共維修基金:什麽時候交,誰來收,以後怎麽管理和使用。按照規定,入住的時候要交公共維修基金。很多開發商以各種借口,強迫購房者委托他們或他們委托的公司辦理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對此,車主有權拒絕。
2.契稅:按照規定,辦理房產證要繳納契稅。很多開發商在入住前都會提出要求,業主完全可以拒絕。在我國,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有權收取契稅,物業公司無權向業主收取。
3.中修基金:目前很多物業公司利用早於繳納維修基金規定出臺的北京市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管理收費規定,誤導業主在繳納相同維修基金的同時繳納大中修費用。業主有權拒絕這種重復收費的做法。詳見國土房管局《關於設立公共修繕基金後修繕費收取有關問題的通知》。
壹般來說,業主收樓時只需要支付收樓時應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建設單位將鑰匙直接交給買受人。買受人和建設單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已對房屋使用、管理和維修公約作出承諾的,還應當繳納其承諾繳納的物業管理費。
4.物業管理費:壹般來說,物業管理費壹年壹交,以合同為準。
5.北方城市取暖費:壹般來說,買受人可以在供暖開始前繳納物業公司收取的取暖費,不壹定要在入住前繳納,入住前有權拒絕繳納取暖費。
6.其他費用:交房的時候,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相當多要交的費用。有些是合理的,但大部分很可能是不合理的收費。比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繳納電力增容費、燃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也完全可以拒絕。詳見《商品房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造價和安裝費用應包含在房價中。那麽,除非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在交付時另行收取,否則屬於“未指明的費用”。同樣,如果購房合同明確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帶系統等。,但在交房時沒有明確收取額外費用,交房時相關項目不應收取各種名義的安裝費和開通費。合同外新增設備的,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受人收取,但不應向交房時不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受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