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改婚期不吉利。
1,婚期不能改,表示不好。
在我們國家,做結婚這種大事的時候,都是註意固定不變。不管是因為新人結婚時間不夠,還是因為工作原因,都不能輕易更改婚期。壹是禁忌,寓意不好,不利於和諧的婚姻生活;第二,提前選好的日子肯定是最適合情侶結婚的吉日,改了也不壹定是好日子,而且婚期容易變,婚姻也容易不穩定。
2.改婚期會引發全身。
準備結婚包括發請柬,訂酒店婚宴,租婚車,都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婚期改變,所有這些都得重新安排。而且,這些酒店,婚車公司等。不壹定有時間表來配合新的婚禮。這意味著這對夫婦可能要在更改婚期時再次準備婚禮,這將是壹項耗時耗力的工程。
3.都說改婚期對婆婆不好。
在我國的壹些民間地區,還流傳著這樣壹種說法:定下婚期後改婚期,對婆婆不利,會“害死婆婆”。其實這只是某些地區不靠譜的封建迷信。
二、婚期推後有哪些禁忌?
第壹,選擇結婚日期的方法。選擇結婚日期的原則是以新娘的出生日期為主要因素,參考男方和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孩子壹出生,女人就嫁了線”。因此,如果這壹原則被顛倒或忽視,就會導致婚後的婚姻出現問題,甚至離婚;反之,則是運氣好。
第二,不要選擇父母的生日。在傳統習慣中,父母的生日不應與婚禮吉日相同。其實只是說在父母生日的確切日子結婚不合適,但是在那個月內結婚絕對合適。
第三,選擇真正的結婚日。如果妳決定把登記日期和婚禮日期分開,最好在兩天都辦。如果要選的話,應該基於傳統的婚宴和擺酒禮儀來選擇壹個吉日,因為中國傳統壹直把這壹天當做真正的結婚日。
第四,黃道吉日法。有人認為應該有更嚴格的吉日計算方法,即最吉祥的婚期應該以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和時間來計算。但這種做法相當復雜,更多的人寧願去看黃歷選擇的日期,或者聽聽研究周易的人的建議。
第五,好日子的定義。無論如何,“好日子”的定義總是不壹樣的。無論選擇哪壹天,都盡量選擇那些大家都滿意的日子。
第六,要考慮雙方家庭的現實。選擇“吉日”需要考慮到老人和親友都有時間參加,能夠見證喜慶和諧的場面。
第七,避開三七九。最好避開農歷三月、七月、九月這三個吉日,因為這三個月分別與清明、玉蘭、重宮重合,都是傳統的鬼節,不適合辦喜事。在“中秋”月,即月初已滿,也就是農歷八月,是最適合舉行婚禮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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