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衣裙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典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壹幟,對中國服飾文化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狩獵生活的需要,滿族人過去不分男女,都穿“馬蹄袖”袍。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後,“旗手”的服裝變成了“旗袍”(滿語稱為“衣界面”)。
清初旗袍的款式壹般為無領、寬胸、束腰、左開衩、四開衩。穿著不僅合身,還有利於騎射。打獵的時候,也可以把幹糧放到前面。這種旗袍有兩個突出的特點,壹是無領。努爾哈赤為了統壹衣冠,曾定下衣冠制度,規定“朝服壹律用披肩、衣領,平服只用長袍。”即制服不能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皇家禮服才能加形似披肩的大領;二、還有壹種窄袖口處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形,俗稱“馬蹄袖”。又叫“箭袖”(滿語叫“哇哈”),是因為冬天打獵或打仗時放下來遮住手背,既起到手套壹樣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射箭。滿族入主中原後,“放開哇哈”成為清朝禮儀中的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見皇帝或其他王公大臣,都要先彈開馬蹄袖,然後雙手放在膝蓋上跪拜。
旗袍外面也習慣穿短款長衫,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長。因為這種短夾克原本是騎射時穿的,既方便騎行,又能禦寒,所以取名“夾克”。清朝初期,馬褂是八旗士兵的“軍裝”,後來開始在民間流行,帶有正裝、常服的性質,款式、面料也更加多樣。滿族人也喜歡在旗袍外面穿馬甲。馬甲為了保暖,壹般分為棉質、夾式和皮質。款式很多,比如雙翻領,琵琶翻領,麻花翻領。
作為清朝的壹種“時尚”,滿族女子旗袍發展起來了。當初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嵌”的做法,即鑲十八個下擺,好看,款式就變成了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款式由胖變瘦。30年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接近膝蓋,袖口收窄。30年代中期加長,兩邊高開叉,突出曲線美;20世紀40年代又被縮短,出現了短袖或無袖旗袍,外觀呈流線型。之後將衣片分開,包括肩縫和有袖旗袍裙。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及各種化纖服裝材料均可。旗袍除了長袖和短袖外,還分為皮、棉、單、夾,方便不同季節穿著。經過不斷的改進,旗袍的大致樣式如下:直領、窄袖、右開大胸、扣絆、束腰、長度在膝蓋以下、兩邊開叉;講究做工和配色,領口、袖口、下擺大多繡有各種圖案的蕾絲。這樣既襯托了女性的身材之美,又顯得優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在已經成為中國婦女流行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壹起構成了滿族女性典型的傳統服飾。
“旗頭”指的是壹種發型,也稱發冠。呈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框,以綠緞、綠絨或綠紗為面,包裹在長約30厘米、寬約10厘米的扇形冠內。穿的時候可以固定在發髻上。常繡有圖案,鑲嵌珠寶或用各種花卉裝飾,用長流蘇裝飾。“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女性所用,壹般女性出嫁時都會想到。戴上這種又寬又長的發冠,限制了脖子的扭動,使身體挺直,看起來特別端莊穩重,適合隆重場合。
“旗鞋”風格獨特,是壹種高木底繡花鞋,又稱“高幫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其木鞋跟壹般高約5-10 cm,有的可達14-16 cm,最高可達25 cm左右。壹般用白布包裹,然後嵌在腳底中間。鞋跟底通常有兩種形狀,壹種是頂部開口,底部收斂,呈倒梯形花盆形狀。另壹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外觀和落地痕跡像馬蹄鐵。“花盆底”和“馬蹄底”鞋就是以此命名的。除了鞋面上有蟬蝶之類的刺繡圖案或裝飾件外,木材無法跟地的部分,往往還會有刺繡或珠飾。有些鞋尖上還裝飾有用絲線織成的耳朵,有地面那麽長。這種鞋的高跟木質鞋底極其堅固,往往鞋面斷裂,而鞋底還完好無損,可以重復使用。高檔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性穿著。妳穿著這雙厚底鞋走路很優雅。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扁木制成,稱為“平底鞋”。旗鞋的前端略微裁剪,方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很多,主要分為涼帽和保暖帽。過去,滿族人經常戴壹種叫“瓜皮帽”的小帽子。瓜皮帽又稱“帽頭”,上尖下寬,由六片花瓣拼接而成。底邊鑲嵌壹個3厘米左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沒有檐,只用壹塊錦緞包裹。冬春季節壹般用黑色素緞做面,夏秋季節用黑色實紗做面。帽頂飾以絨結,有黑紅之別,俗稱“珠心結”帽檐下方中間釘有壹“簽”,稱“帽正”。有珍珠,瑪瑙,小銀片和玻璃。相傳這種帽子最早始於明朝初年。因為是六瓣縫合,取“六合”之意,即天地四方“合壹”,所以流行。滿族入關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六合統壹”之意,開始戴這種帽子,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朝和民國的電視和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子穿壹種叫“大笨鞋”的雙脊便鞋。鞋面多為綠布綠緞。鞋正面鑲嵌雙或單根黑色丁字褲。鞋頭外凸上翹,側視如船。除了“旗鞋”和平底鞋(平底鞋鞋面繡有花卉圖案,鞋正面繡有“雲頭”),還有壹種“千層鞋”。“千層鞋”因采用多層鞋作為鞋底而得名。鞋面多為布料,壹般不繡花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著。
還有壹種很有特色的鞋,叫Ura(簡陋)鞋,多是滿族人冬天穿的。用牛皮或豬皮縫制,以草為絮,輕便保暖,適合冬季狩獵和冰上跑步。
住房和交通
早期滿族依山傍水,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宅的主要房間壹般都是三五間,朝南方便采光,且都是東端、南開,形似口袋,俗稱“口袋房”,方便聚暖。東、西各有自己的廂房,配有門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大部分房屋都是脊磚房,俗稱“海清屋”。立柱插地,門朝南,高大寬敞。房間對面是壹個廳堂,也叫外屋,有廚房的竈臺、鍋和水缸,竈臺與西房間的火炕相連,滿語叫“瓦”。從大廳西墻開門就是後屋,南、北、西三面形成壹個“萬字行”或“滿之康”。滿清還是對的,西墻是給祖宗牌位的。西炕是窄炕,不能住人,從煙道穿過。康對面南北。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頭放壹個衣櫃,裏面放著衣服,櫃子上疊著被褥和洗漱用品。晚上長輩們住在西屋的南炕,北炕和他們兄弟兒女隔著。睡覺時頭朝炕外,腳靠墻,相當適合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墻上有許多紙畫。北方為了禦寒,有的建了火場。屋外西山的墻上有壹個圓形煙囪(滿語叫呼蘭),比屋檐高幾尺。煙囪底部有壹個風窩,可以擋住逆風。南北兩面墻上都有窗戶,窗欞外貼了足夠的紙,多為“朝鮮紙”,紙上塗上油或鹽水,避免因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和門上的亮子窗欞形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為上下兩個窗戶,上面的窗戶可以用木棒通風。房梁上總掛著嬰兒車,嬰兒車裏放著嬰兒。炕上有壹張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繞桌盤腿而坐,既溫馨又方便。桌子的左右兩邊鋪著供客人使用的毛氈床墊。在房間,椽子和建築物裏有許多雕刻的畫。廂房有磨坊和倉庫(滿語叫Hash)。這所房子被壹堵墻包圍著。庭院東南有壹根“索倫桿”,桿下放著壹個鐵皮桶和三塊石頭,稱為“聖石”。電線桿後面是磚墻,墻頭有雨水。
過去,城市裏的富人住在四合院裏。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房式建築,有三至五間正房和三至五間東、西廂房,四周有磚墻,門房兩側有石墩,稱為上馬石。有些四合院分前後屋。這些滿族民居風格大多保存在東北滿族聚居區。然而,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除了少數人還保留著傳統的建築方式外,大部分都被建成了更加寬敞明亮的現代住宅。
為了適應山區和雪域森林的生活環境,滿族聚居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雪橇、獨木舟和樺木船等。雪橇(滿語叫法拉)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幹用火烘烤後,彎成拱形,上端傾斜,觸地部分寬約1.5米。它是鋪好的或者做成箱子,牛馬驅動,載人載物都很輕。目前只是在較冷的北方山區偶爾使用。滿族最早的水上交通工具是獨木舟(滿語叫胡偉),由粗大的圓木挖空,可容納數人。還有壹種樺樹皮船,做起來比較麻煩。先做龍骨,內外貼樺樹皮,壹個人扛。相當輕。現在已經很少見了,已經被現代化的船取代了。
規矩
滿族是壹個非常註重禮儀的民族。滿族人在會見或拜訪客人時有各種禮儀,包括千手禮、摸太陽穴、牽手、牽手、下跪、磕頭等等。其中,成千上萬的禮物、擁抱、磕頭主要是男性使用,其他的則是女性使用。晚輩用來對待長官的長輩和下屬。形式是彈箭袖,左膝向前彎曲,右腿微微彎曲,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打招呼。擁抱禮是給同輩的,晚輩也可以給長輩,但晚輩要抱著長輩的腰,長輩要愛撫晚輩的背,以此類推。現在,壹些復雜的禮儀已經簡化了。
滿族尊老傳統更明顯。晚輩每天早晚都要問候父輩祖宗,途中要給長輩讓路。吃飯時,長輩要先坐,先吃飯。滿族重情重義,待人接物真誠,設宴待客,言出必行。
滿族傳統的結婚儀式比較復雜,壹般要經過媒、放、抽簽、傳箱、迎親、拜堂、祭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過媒體,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提親。雙方家人同意後,會做壹個小決定,就是男方家送如意或者發夾作為禮物。然後就是訂婚,也就是選個吉日。婆家親戚問女方家名字,女方家設宴招待。男方父母發言求婚,女方家反復推謝。婆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才定的婚。這時候男方要拜女方家,拜女方長輩。也是結婚送禮的好日子,送衣服綢緞羊鵝之類的。男方家也會給銀子。這個時候就應該約定婚期了。進入婚宴階段,新娘家會在婚禮前壹天陪送嫁妝,俗稱“傳箱”,新郎會對娘家表示感謝。婚禮儀式中,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同下,當兩輛車在途中發生錯誤時,新娘的哥哥載著新娘上新郎的花車,俗稱“跳車”(由於不同地區滿族習俗不同,也有新郎和迎親隊伍直接到新娘家慶祝婚禮。還有的地方有“旗風俗不迎親”的說法。新娘到了新郎家,就換車坐轎子。轎子落地,新郎會白射三箭。新娘披著紅蓋頭下了轎子,和新郎壹起站在事先擺放在院子裏的天地桌前,朝北三鞠躬,俗稱拜北鬥,即拜天地。拜完之後,新娘退到天地桌前,進入臨時搭建的帳篷,這叫坐帳。坐在賬單上的時候“開臉”,換個頭。新娘坐帳後,跨過馬鞍,進入洞房。新郎用秤摘下蓋頭,扔在屋檐上。夫妻敬酒,吃開心面和兒童蛋糕,大家鬧洞房。在婚禮當天的晚上,新娘和新郎會祭拜他們的祖先。婚後第壹天,新娘給婆家親戚敬煙敬茶,拜宗親,認代,稱為大小。壹般結婚三天後,夫妻二人壹起回女方家拜見父母,祭祖。婚後壹個月,新娘回娘家住壹個月,叫住月。這時候,婚禮已經結束了。
這些復雜的婚姻手續在今天的滿族聚居區得到了簡化,與現代形式融為壹體。比如插個車就演變成了青年男女騎著自行車或摩托車,在免費婚禮隊伍的陪同下,從自己家出發,行進到半路相遇,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然後壹起去新郎家。還有祖先,有的地方演變成新人祭拜父母。雖然變了,但還是有很強的民族特色。此外,滿族的結婚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男生在門左邊掛弓箭,女生在門右邊掛彩布條,父母送休閑車。生完孩子三天,親戚朋友送禮物,俗稱“送奶”。並舉行洗禮,名為“洗三”。滿月時,請客人“做滿月”,取下弓箭或布條掛在“子孫繩”上。壹百天要用各家的彩布條織壹把鎖,叫掛鎖。壹歲時,要舉行更隆重的儀式,讓孩子“趕周”。壹般16歲,男生剃頭,女生盤發髻。時至今日,東北滿族聚居區仍保留著“給奶”、“洗三盤”、“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喪葬習俗
土葬和火葬是滿族喪葬的主要形式,歷史悠久。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主要是因為他們遷徙頻繁。再加上清初八旗士兵死亡,不方便將屍骨送回老家,所以采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土葬到土葬。葬禮儀式是死者生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單壹。精神停留在房子裏,通常在7天之內。用木板做壹張靈床,頭朝西,腳朝東。棺材由大約3英尺長的紅布制成,用黑色的尖刺裝飾,掛在院子裏的壹根高桿上。滿族人使用的棺材形狀特殊,上翹,上寬下窄,稱為“旗料”。
哀悼期間,家人默哀,舉行追悼會。下葬時,棺材裏放金銀,窮人用金銀箔錠代替,口中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的彭羚裏。農歷喪禮有16杠、32杠、64杠。葬禮結束後,感謝幫忙的人,並請他們吃飯。下葬後,每隔7天在墳前燒紙,連續燒7次。燒百日,燒周年。滿族燒紙是把紙折成口袋,俗稱燒口袋。清明節想上墳,燒口袋插佛。近30年來,滿族的葬禮改為火葬。但是,在祭奠親人的儀式中,仍然保留著許多古老的傳統,比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供養、燒七天、燒百天、燒周年等等。
禁忌
滿族人禁忌比較多。褻瀆神靈和祖先是不允許的。比如滿族的西貴,祖先的箱子放在西炕上,不許住人和雜物,不能有任何不敬。禁止打狗,禁止殺狗、吃狗肉、戴狗皮帽,不允許外國人戴狗皮帽進家門。傳說努爾哈赤曾經對他的人民說“山裏的野生動物多得很,可以吃多少吃多少,但是以後不許吃狗肉,不許穿狗皮。狗死了,妳要把它埋了,因為它是壹只正直的狗。”從此,愛狗敬狗成為滿族人的習慣。此外,滿族人不僅不吃烏鴉的肉,還餵烏鴉,祭祀烏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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