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纏足的起源,眾說紛紜。有的說始於隋朝,有的說始於唐朝,有的說始於五代。甚至有人說夏商代的禹妻和妲己都是小腳。可以說是眾說紛紜,莫衷壹是。
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中確實有這種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娶了屠山石的女兒,生了孩子。塗山石女是狐仙,腳小;他還說,殷末的妃子妲己也是壹只狐貍,或者說是壹只野雞,但她的腳沒有好轉,所以她用布裹著腳。由於妲己的寵愛,宮裏的女人都以她為榜樣,裹足不前。當然,這些只是民間的神話傳說,更多的是包含了附加的浪漫元素,不足以成為當時女性纏足的證明。
纏足始於隋代,也起源於民間傳說。據傳說,當楊迪前往江都時,他招募了數百名美女為他拉纖維。壹個名叫吳月娘的女人被選中了。她痛恨煬帝的暴政,於是讓身為鐵匠的父親做了壹把三寸長、壹寸寬的蓮瓣刀,用長布包在腳下,同時把腳包得越小越好。然後在鞋底刻了壹朵蓮花,走路的時候壹步就印出了壹朵漂亮的蓮花。楊迪皇帝看到皇後時非常高興,所以他把她叫到身邊,想欣賞壹下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拔出壹把蓮瓣刀,刺向楊迪。楊迪皇帝快速閃過,但他的手臂被刺傷。吳月娘看到暗殺失敗,於是投河自盡。後來,楊迪皇帝頒布了壹項法令:無論壹個女人有多漂亮,在今後的選美比賽中,“纏足的女人將不會被選中”。然而,為了紀念月母,民間婦女紛紛裹腳。至此,女子纏足之風愈演愈烈。
纏足始於五代,起源於南唐李後主的嬪妃。她們美麗多才多藝,擅長唱歌和跳舞。李後主專門做了壹個六尺高的金蓮,用首飾絲帶和流蘇裝飾,又命母親用帛把腳綁起來,讓腳微微彎曲做壹個新月,然後穿上素色的襪子,在蓮花臺上跳舞,這樣舞蹈就更美了。
纏足在宋代已有記載。
但也有學者通過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性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性並不纏足。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寫下“菩薩蠻”壹詞,感嘆纏足。“不愛惜步步蓮,愁穿襪去淩波;只見舞歸空中,無影無蹤。盜宮穩如泰山,雙降;應該很難說很精彩,壹定是從手掌上看到的。”這也可以稱為中國詩歌史上第壹首獻給纏足的詩。需要註意的是,纏足詩的寫作是依賴於纏足習俗的出現,這說明纏足習俗在宋代確實出現過。到了南宋,女子纏足更加普遍,甚至到了南宋末年,“小腳”已經成為女子的統稱。但在南宋,女子纏足並不流行,纏足主要局限於上層社會,纏足的社會觀念還沒有到人人都接受的地步。與此同時,纏足的習俗從北方傳到南方,大約是在宋朝南遷的時候。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不同。據史料記載,宋代纏足是將雙腳“直”而不彎,當時稱為“上馬”。用的鞋子叫“錯到底”,鞋底很尖,由兩種顏色組成。目前考古中已經發現了這種纏足鞋。從考古發現來看,推測這些鞋子包裹的腳比後來的要大。
蒙古貴族進入中原建元後,本來不纏足,但也不反對漢人纏足的習慣。相反,他們仍然抱著欣賞的態度。就這樣,纏足之風在元代繼續發展,甚至在元末出現了不以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女性纏足繼續向纖細方向發展,但仍有不少人不纏足,尤其是蘇南、浙江、嶺南地區。到了明代,女子纏足之風進入繁盛期,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侵川時,女子足小,堆積成山,稱為金蓮鳳。由此可見,四川女子纏足之盛。這壹時期對纏足的形制有壹定的要求。女人的腳不僅要小,還要縮到三寸,還要弓著,裹成玉米的形狀。
滿族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強烈反對漢人纏足的習俗,多次下令婦女禁止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難止,不得不在康熙七年(1668)禁止。這壹事件壹度被渲染為“男拒女”——清兵入關,有“理發令”。在武力的壓力下,漢人男子最終不得不屈服,於是男子理發被視為向清廷投降的象征。同時,女子纏足雖然也被清廷下令停止,但並沒有達到禁止的目的,所以有“男降女”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根深蒂固。也正因為如此,女性纏足在清代達到了頂峰,各行各業的女性,無論貧富,都紛紛纏足。甚至西北和西南的壹些少數民族也感染了纏足的習俗。與此同時,女性的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和關註。這壹時期,腳的形狀和大小成為判斷女性美醜的重要標準。作為壹個女人,要不要纏足,怎麽纏足,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當時各行各業的人結婚都以女人的大腳為恥,以女人的小腳為榮。2.但直到新中國成立後,纏足的習俗才被徹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