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
?許三觀,土生土長的農村人,在城裏壹家絲綢廠上班;許三觀,他是許玉蘭的人;許三觀,他是壹樂、二樂、三樂的父親。許三觀說,他過去喜歡在絲綢廠工作的;許三觀,他經歷了荒年,文化大革命,兒子下鄉,還有我們現在平淡卻安穩的生活。許三觀,他可能是我們身邊遛鳥的大叔。
?許三觀,或許他註定要靠賣血來跨越身邊的溝渠。
?第壹次賣血,他娶了徐玉蘭,但不是娶徐玉蘭,而是賣血,然後娶徐玉蘭。從此開始了人生,開始了漫長的賣血之路。
?他不想第二次賣血。他有三個兒子,壹個,兩個,三個。他最喜歡阿喜,阿喜也是最了解他的人。沒有那些鄰居的眼光,他永遠是最痛苦的。不過,在徐玉蘭遇到許三觀之前,他比他還要厲害。他和許三觀結婚後,他對就沒有放棄,然後“就那麽壹次,有過壹次歡喜”。許三觀被蒙在鼓裏九年,“當了九年烏龜”。但偏偏又是這種喜悅。為了替弟弟出頭,方鐵匠的兒子受了傷。方鐵匠來找許三觀,但許三觀覺得他不是壹個快樂的父親。他讓方鐵匠去找他,後者自然不會認出他來。因此,方鐵匠就去抄許三觀和許玉蘭的家。許三觀把二樂和三樂叫到自己眼前。“妳長大後,應該替我向何肖勇報仇。妳知道他肖勇的兩個女兒嗎?是的,妳知道何肖勇的女兒的名字嗎?不知道,不知道也沒關系,只要能認出來就行。記住,等妳長大了,妳會強奸何的女兒。”“妳長大後打算做什麽?”“強奸了何的女兒”徐三觀哈哈大笑,然後他覺得自己可以賣血了。
?第三次賣血,不是為了他和徐玉蘭。絲綢廠有壹個叫林芬芳的工人。決定結婚的時候,徐三觀有兩個人選,壹個是徐玉蘭,壹個是絲廠的林芬芳。林芬芳結婚前,她的辮子壹直垂到腰間,牙齒潔白整齊,還有酒窩。徐三觀總是把最好的繭送給她,從此就沒有辦法給她不好的繭了。“他當了九年烏龜後的壹天,許三觀沒有見到林芬芳。林芬芳結婚後太胖了,所以他溜了,在家休息。許三觀去看林芬芳,但他掐腿的時候卻掐了林芬芳的床。許三觀覺得林芬芳對他真好,他去摸她的腳,她讓他摸,他去摸她的大腿根,她讓他摸,他...他想做什麽,她就讓他做什麽。”林芬芳打斷了她的腿,並讓他這樣做。許三觀想到,她應該得到十斤肉骨頭和五斤黃豆。”“送點肉骨頭和黃豆還不夠,還要幾斤綠豆。綠豆是清火的。林芬芳每天躺在床上,天氣很熱。吃綠豆可以讓她涼快。除了綠豆,壹斤菊花也是清火。他和阿方斯龍壹起去賣血,賣血賺的錢可以買林芬芳肉骨頭、黃豆、綠豆和菊花,從而報答林芬芳。".雖然最後被徐玉蘭發現,徐玉蘭和何,徐三觀和扯平了。
?第四次賣血,為了填飽肚子。徐三觀生日那天,壹家人已經喝了57天玉米粥了。他自言自語道:“我要去賣血,我要讓家人吃上壹頓好的。”賣血後,他只得到30塊錢,因為在饑荒年代,* * *產生的黨員暫時不是* * *產生的黨員,他需要五塊錢生活。徐三觀帶著徐玉蘭、樂兒和三樂去勝利飯店吃陽春面,卻給了樂毅五毛錢吃紅薯。因為“這錢是我用生命買的,我賣血是為了讓妳吃面條。太便宜他肖勇那個混蛋了”我去吃烤紅薯,但是不滿意。我去何肖勇給我爸打電話,我想吃面,我離家出走,我說:“誰買壹碗面,誰就是妳親生兒子。”夜色漸深,許三觀坐不住了。他走出去,看到鄰居家門口壹片歡騰。於是,樂毅真的成了許三觀的兒子。
?第五次賣血,徐玉蘭不知道。樂毅在農村插隊,回到城市探親。他不想回去。他瘦了。許三觀把他送上了船,途中偷偷賣血,給了他三十塊錢的歡喜。
?第六次賣血沒用。樂兒隊長晚上會去許三觀家吃飯,買吃的,買煙,買酒。賣血途中,聽說曾經和他壹起賣血的阿芳失去了健康。賣血後,和他壹起去賣血的根龍死了。許三觀被第二任樂隊指揮說服,寧願傷身體也不要傷感情。他喝了壹杯又壹杯,以為自己快死了。
?第七次,或者說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壹次,都是為了治病救人。"樂毅病了,病得很重,肝炎,已經被送到上海的壹家大醫院."“我兒子,他病得很重,只有上海的大醫院才能治好他。家裏沒錢,我就出來賣血。我壹路賣,到了上海,就有錢治病了。”我每隔幾周賣壹次血,每隔幾天賣壹次血,我就休克了。我從別人那裏買了300毫升的血,壹路跌跌撞撞來到上海,治好了樂毅病。
?上次賣血,就是想賣血,沒成功。兒子們相繼出嫁,家裏不再缺錢,但炒豬肝和二兩黃酒只有賣血後才好吃。但是他老了,新血boss笑他的血是豬血,只有畫師才會要。他哭了,他的兒子們稱他為恥辱。許三觀只對徐玉蘭說,“我想吃壹盤炒豬肝,我想喝兩兩黃酒……”
?許三觀的賣血之路和我們的人生很像。年輕的時候,我們要麽努力工作,要麽出賣時間。等我們有錢了,就會想到結婚,想著壹旦結婚就不用那麽拼命炫耀了。其實那就是推銷自己的開始。有時候不是我們的錯,需要我們去承受。有時候我們要承擔不該犯的錯誤。孩子的生活需要我們承擔,家庭的負擔需要我們承擔。當我們覺得自己已經承受了所有的艱難困苦,還能承受壹切的時候,我們就老了,承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