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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派可以給袈裟嗎?

袈裟是佛教高僧穿的,家人穿不了,海藍穿,誓師穿都可以。卡薩婭

(五服、七服、大衣、掃糞服、金縷梅服、絲綢服)

“袈裟”是梵文,直到晉代葛洪寫了園林二字,才改為“袈裟”。“袍”又叫“袍野”或“嘎羅沙拖”,意為“渾濁、顏色不好、顏色不正常、顏色發紅”或“染色”。

袈裟是僧尼的“袈裟”,因衣服的“顏色”而得名;所以也可以稱之為“臟衣服”或“汙衣服”因為“袈裟”的縫制方法,要先把布裁成塊再縫起來;所以可以叫“雜碎”,也可以叫“裁衣”。根據四重隨機因緣第四十法,“袈裟”由阿難尊者佛陀縫制,以模仿稻田的形狀。石天種植谷物來維持生活。法衣領域,長期修煉法身智慧,無愧於天下福田;所以又叫“天香壹”“福田壹”。

“袈裟”這個制度也有壹定的道理和意義。第壹:印度地處熱帶,人們穿白色衣服。佛教要求衣服要染色,以區別僧人和習俗。第二:白色俗服更鮮艷;袈裟顏色不好,不好看。第三:裁剪和縫紉可以作為杜芳典出售,不能用於其他用途。第四:沾染和雜碎可以去除愛美的心理。第五:剪染可以防賊取衣。

“袈裟”雖以“色”命名,但對其顏色眾說紛紜。現在讓我們介紹下面的基本和主要陳述:

四分法第十六條說:壞色有三種:藍色、黑色或玉蘭色,可隨意染。十聖歌第十五節說:綠,泥,或者娘娘腔,三種不好的顏色。

根據五分第九法、摩訶僧第十八法、菩提母第八經、薩博多第八經、本那耶第三十九經、百壹因緣第九經,都說是三惡色。三種顏色分別是青色、黑色(或稱“泥色、皂色”)和玉蘭色(或稱“茜素色、疊色、紅色、甘多色、不均色”)。這三種顏色就是“袈裟”的顏色。

所謂“顏色不好”有個解釋:“藍黑木蘭”都是“顏色不好”。壹個比丘的任何顏色,都可以視為“如法如法”。另壹種解釋是“藍、黑、玉蘭”必須混在壹起才算“顏色不好”。還有壹種解釋是“綠色”和其他五種顏色必須混在壹起才算“壞色”。——比如佛藏大師《梵經》說:“袈裟是沒有顏色的雲。是指綠色等五種顏色相互混合,染成壹種不健康的顏色,稱為‘壞色’。”

《菩提母經》第八卷“出家人衣褪,佛耳染十色:壹是泥,二是二濕婆皮,三是三濕婆皮,四不是草,五是甘多,六是核桃根,七是阿摩果,八是法陀皮,九是濕婆皮,十是雜色”。

關於袈裟的顏色還有壹些解釋,暫時不能多介紹。綜上所述,染佛袈裟的主要目的是“毀其形,使僧俗不同”。比如《梵天經》下說:“無論國家在哪裏,僧人的服飾都必須與本國同胞不同。”

制作袈裟的材料稱為“衣身”或“衣料”。關於這壹項,佛教系統也有壹些規定。根據善知識法第十四條,毗婆煞。有“曲莫、古北、庫乃耶、欽博拉、迪那、坡興家”等六種材料。《琵琶沙居論》第十六條引用了“搶殼、煮、吃、喝、紅麻、白麻”等六種材料。摩訶僧法第二十八條所列的第七種物質是“欽婆羅、傑貝、楚摩、傑舍耶、阿什、麻、牟提”。根據象限法第三十九條,有“扣留房屋、搶奪貝殼、秦附言羅、、查默、舍□、馬、伊、扣留羅、波羅伯尼”等十種材料。

此外,《內觀四部論》第十六法和第三十九法中提到了“掃糞衣”這個名字。在阿罕部藏經中,說是從荒野中撿來裝屍用的布片裝袋,或其他破舊的布片,洗凈後縫制而成。

“袈裟”主要有三種,它們是“五服、七服、大衣”,統稱為“三服”。現在在下面分別介紹它們:

壹、《五服》:“五服”梵文“安妥會”,直譯為“華服”。這件衣服是用五塊布做的,壹長壹短,間隔十塊。

二、《七衣》:“七衣”梵文“玉多羅僧”,直譯為“外衣”。這件衣服是用七塊布做的,每塊布都是兩長壹短,21個間隔。

3.“大衣”:“大衣”在梵語中是“僧伽羅人”的意思,字面意思是“聚衣”或“大衣”。這件衣服分為九類。——九項“質量低劣”,十壹項“質量低劣”,十三項“質量低劣”。這三種衣服都是兩長壹短各壹件。15篇“質量低劣”,17篇“質量中等”,19篇“質量中等”。這三種衣服都是三長壹短。二十壹個“上下品”,二十三個“上中品”,二十五個“上頂品”。這三種衣服都是四長壹短各壹件。這些九級大衣:九件“下等”大衣,每件三個區間,計二十七個區間。而連“上品”二十五,各四長壹短,* * *計壹百二十五個音程。

“三服”的用法:“五服”壹般在躺起來的時候用。據說也是上班用的,所以也叫“工作服”。但在我國,僧尼上班穿的是漢服西褲外套,而不是“五服”。“七衣”用於聽經、念經、儀式,或用於群眾集會,故又稱“入衣”。“外衣”用於說、辯、因緣,或迎王禮儀。

根據《摩訶僧四分法》第二十八條、第七條,“三衣”的縫制方法,如果料子薄,也可以兩層、三層、四層合縫。

原來的“袈裟”本來是沒有配備“衣鉤”的。根據象限儀法第四十條,“釋迦牟尼弟子入白家(俗人之家),恐風吹袈裟而落肩”。由於這種因緣,佛陀聽了許諸僧侶的話,把袈裟系在他的左肩和胸前。穿上釘鉤來扣緊袈裟。後來演變成“衣鉤、衣環”這樣的“如意”形狀。

“三件衣服”必須穿三次。根據天氣的冷熱,妳可以穿壹件、兩件或三件。如果晚上太冷,也可以用“大衣”蓋住身體。另五點法說:“佛說:出村進村,出村進村,若草樹撕裂,土土陷葉(葉為衣),或衣在陽光下暴曬,聞袍外翻。如果衣服容易破,就聽衣服倒掛,把鉤扣上下。”

除了“三服”,還有壹種叫“金袈裟”或“金袍”;這件“袈裟”實際上是壹種“外衣”,不過它的材料很珍貴,是用金線編織而成的。關於這種“金袍”的起源,眾說紛紜。據《韓晶》引述禪林雕像上的題字“章門”,“金袍”是佛陀的姑姑莫霍博·安博提夫人贈送給佛陀的“袈裟”。據《菩薩陀羅經》記載,“金袍”是由84000根金線制成的“袈裟”,是帶著天人的祝福獻給佛陀的。

上面說的“袈裟”都是僧尼寫的“法衣”。除了那些,還有壹種“袈裟”,叫“連帽衣”。這種“法衣”是用壹大塊整布做成的,是給尚未在家受戒的“沙彌(尼姑)”和已經在家受戒的男女穿的。因為他們還沒有得到出家的“大戒”,所以難以承受“為世人祝福”。所以,他們用的“衣服”並不能縫制出“天香”。還有,米沙壹代不熟悉裁剪和制作衣服的方法,所以他們在“拉衣服”。

再者,穿衣服、拉衣服(穿脫長袍)、拿衣服、疊衣服都有壹定的模式,同時還要念“偈、咒”。這些儀式在佛教儀式說明第三章(執衣儀式)中有詳細解釋。這裏,不多敘述。

以上所說的壹切,都與“袈裟”的符通規則有關。佛教東來後,由於空間的轉移和時間的變遷,原來的“袈裟”形象已經有些受損了!現在的“袈裟”:格式減少了,材質越來越華而不實;用的時候只是繞著身體轉壹圈,搭在肩膀上。

最後,我需要提醒妳“袈裟”的優點。——按壇訓,“五服顯貪,凈身。”。七衣破,口潔。衣田相,多長少短,表聖增減。而表破,凈意也。《悲華經》說:“佛在寶佛前,願成佛,袈裟有五種功德。壹:入我法網,犯下邪見等嚴重罪行;壹念之間,敬心尊將在三番中銘記。天龍人鬼,如果妳能尊重這件袈裟,少得分,妳將得到三次,永遠不會回來。三:若有鬼神,得袈裟甚至四寸,足食。四:眾生* * *相逆,應念其力,求慈悲。五:若持此(袈裟)少分,敬而敬之,常勝他。”(摘自石《總結》)

《大涅槃經》說:“龍有袈裟,各穿少分,即避金翅鳥之難。”《西藏十輪經》說:“有壹個犯人,被判了刑,被捆起來棄屍荒野。頭頂袈裟指許,可避鬼之難。”又雲:“僧不在,有獼猴戲袈裟;歡喜雀躍,跌入山谷,生命終將在天堂誕生。九十劫後,天下畫。”阿迦瑪說:“破舊的袍服不堪,更有用,掛在曠野山野;人、畜、禽、獸,見之則福。”

“袈裟”是佛教的象征,是聖人的表現。比較其優劣是否不尋常?不怪清主順治皇帝稱贊,說“金玉不貴,穿袍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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