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七夕送女朋友什麽禮物好?200塊錢以內。“
這條微博下面點贊最多的壹條評論是:“不如送她壹個自由。“
還有人抖機靈說:“送她眼藥水,不要再瞎下去了。“
就像星星之火落進汽油庫裏,瞬間引爆,燃起萬丈火舌。壹時間,打算花200塊錢給女朋友買禮物的男生成了全民公敵,被噴成了篩子,就差拿出來掛上破鞋遊街了,200塊錢的禮物,也被嫌棄得壹塌糊塗。
看到這條消息,我不禁悲從中來,因為突然間,我就領悟了長大的真諦。所謂的長大,原來就是,從壹個看到別人送壹小灌用紙折疊的星星就贊不絕口嘖嘖稱羨狂誇浪漫的世界,被傳送到壹個送200塊禮物就會被勸分手的世界。
衡量要不要和壹個男人分手,難道不是看妳們之間夠不夠愛,對方人品好不好,對妳夠不夠用心嗎?從什麽時候,情人節送禮物的價格,也成了分不分手的標準了呢?價格超過200,就是愛?價格不超過200,就是不愛嗎?愛情能明碼標價論斤稱的嗎?牛郎和織女如果知道有人這麽幹,可能會氣得從鵲橋上掉下來。
如果以夠不夠200塊的禮物作為衡量分手不分手的標準,我想了壹下,劉郎織女相會的畫風應該是這樣的:
牛郎:今年,我給妳帶來了妳最愛吃的玉米和紅薯幹。
織女:哦,夠不夠200塊?
牛郎(不好意思):都是自己家的東西,不值什麽錢。
織女(怒火中燒):哼,200塊錢都沒有,妳壹定不愛我,我們分手吧!
織女飛起壹腳,把牛郎踹下了鵲橋,牛郎,卒。然後,世間再無七夕!
說回正題,其實戀人之間送禮物這件事,如果要衡量,衡量標準從來不該是價格,而應該是心意。妳知道對方壹直想要什麽,然後專門為對方買到,送給對方,給對方壹個驚喜。或者是按照妳自己的想法,制作壹份特別有意義的禮物送給對方,那就是最好的。
知乎上壹位網友的話,讓我特別觸動,她說:
收過男朋友送過幾萬幾千塊錢的包包,也收過幾百塊錢的口紅,當然十幾塊錢的路邊小紅繩,幼稚到不行的情侶小牌子,甚至不要錢的手工剪紙都收過。每次的心情都是壹樣的開心,並不會因為價格的高低而有所偏差。大家都不是富二代,當我知道他為了買這款包包做了大半年的兼職時候,當我知道為了做手工剪紙當禮物,並未有什麽畫畫天賦的他,臨時熬夜畫畫塗色,作廢了好多,為了趕進度連上課都在做,就為逗我開心。有壹次他陪我去幫我朋友買口紅,試了壹下超級喜歡但是想想最近花太多了就忍著沒買,後面回國之後想買因為斷貨已經買不到了。沒想到他就記住了那個色號前幾天我們壹周年的時候他把那個色號買到了給我當做禮物,當時真的開心到爆炸覺得他好暖。所以說禮物的價值的多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過程。
確實如此,在這個時代,從來不缺霸道總裁為女友豪擲千金的故事,比如黃曉明曾經為angelababy花500萬買了輛全球限量版的跑車,比如周傑倫為昆淩買幾千萬豪宅……但最感動我的來自愛人的禮物,卻還是歐亨利的《麥琪的禮物》裏的那對夫婦。
《麥琪的禮物》講的就是壹對愛人互送禮物的故事,聖誕節快到了,黛拉想要送丈夫壹件禮物,可是他們家很窮,她的手頭也只有壹塊八毛七,而這可憐的壹點錢,還是她拼命攢下來的。
黛拉家有兩件東西是丈夫最為驕傲的,壹件是丈夫祖傳的壹塊金表,壹件是黛拉的壹頭秀發。丈夫的那塊金表雖好,只是壹直沒有表鏈,於是黛拉最終決定賣掉自己的頭發,用換來的錢,為丈夫買來了壹條表鏈。而她沒想到的是,她的丈夫竟然賣掉了自己最為珍視的金表,就為了買壹把她中意的梳子。這個故事的結局,無疑很遺憾,夫妻倆為了送對方壹份自己認為珍貴的禮物,賣掉了自己最珍貴的東西。但卻又似乎壹點也不遺憾,因為他們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加珍貴。
歐亨利在故事的結尾寫下了這樣壹句話:“主人公是兩個蝸居在小公寓裏的傻孩子,特別不明智地位彼此犧牲掉了家裏最寶貴的財產。可我最後要對現今的聰明人說,在所有送禮物的人之中,他們是最聰明的。無論在何處,他們都是最聰明的。“
他們聰明的地方是什麽呢?我的理解是,他們聰明的地方是,他們知道,無論是頭發還是金表,都沒有對方珍貴。他們都舍棄了自己最喜歡的東西,買來了對方最喜歡的東西。他們的禮物,因此,顯得分外珍貴。商品是有價的,但是那份心意卻是無價的。
在自己的經濟能力範圍內,給對方最用心的禮物,就已經足夠了,即使這個禮物只有200塊錢,只要是妳用心準備的,也壹樣珍貴。就像在我看來,黃曉明花的500萬買的跑車,和黛拉賣頭發花20塊買的表鏈,價格雖然天差地別,但他們買這份禮物的意義卻是壹樣的,都讓我看到了滿滿的愛。而且後者,還更讓我感動。
來自愛人的禮物的價值,從來不因其價格而定,無論是500萬的禮物,還是20塊的禮物,只要對方是用心了的,只要妳自己是開心的,就不用管別人如何說。別看那些說送200塊錢禮物的男友該分手的人噴的歡脫得厲害,他們可能連20塊的禮物都沒人送呢。
只要妳們快樂,妳們的愛情就是最好的愛情。愛情不是在攀比中升華的,愛情也並沒有明碼標價,別人的禮物再貴,也貴不過壹個對妳用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