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宏偉在黔江區工作了9年。他本應該不辜負群眾的期望,壹心撲在發展上。然而,由於熱衷於在工作時間打籃球,他被當地人戲稱為“球書記”。由於權力的任性使用和任人唯親的不良風氣,成為“所在地區政治生態的最大‘汙染源’”。
通報稱,楊宏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應強烈,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嚴重。
相信“官場性價比論”
2006年6月5438日至2006年2月,楊宏偉任黔江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後升任區長、區委書記,進入人生所謂的“高光時刻”,而他自身的變化也在這期間悄然發生。
他對組織的提拔重用並不感激。他反而認為“朝中無人,沒有極好的關系,進壹步發展的可能性渺茫”,開始相信“官場性價比論”,認為自己“幹了近30年,該停下來享受壹下了”。
在孕育了“應該享受”的觀念後,楊宏偉開始追求優越奢華的物質生活。他經常以招商引資、學習考察的名義去沿海發達地區,住豪華酒店,吃高檔蔬菜。被告人楊身為國家司法工作人員,在辦理姚某、潘某涉毒案件時,受委托徇私舞弊,故意違法對其涉嫌嚴重犯罪問題進行查處,編造材料使姚某獲得輕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的“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枉法裁判,使明知自己無罪的人被追訴,故意包庇明知自己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構成徇私枉法罪,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辯護人關於被告人楊在辦理姚案時主觀上不存在枉法的故意,是對業務不熟悉,急於出工作成績,不構成徇私枉法罪的辯護意見,與事實不符,本院不予采納。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犯徇私枉法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本院予以確認。
被告人楊某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他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當庭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結合被告人楊的犯罪事實、犯罪動機、犯罪性質、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予以采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楊某某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折抵有期徒刑壹日,即2017年6月至2013年6月。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日內,通過我院或直接向某省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吃的,喝的名酒,抽的好,坐的豪車,穿的名牌。
“理想信念的崩塌,使楊宏偉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錯位,放松了思想理論武裝,進而變成了壹個政治上的迷茫者。”市紀委辦案人員表示,從他們的言行可以看出這壹點:黨內政治生活走過場,沒有原則要和諧,民主生活會敷衍了事,只想過關;不真正學習或信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在國內閱讀和收集政治問題嚴重的海外書籍;黨性觀念弱化,不遵守和執行黨的紀律和規矩,甚至明知故犯。
創造相同的利益主體。
而這些老板“朋友”圍繞在他們身邊,充當“棋子”和“錢袋子”。雙方達成了權錢交易的默契,形成了同壹個利益體。
在這個“朋友圈”裏,楊宏偉冒充老板,經常和企業老板見面打牌賭博,並稱自己“腦子變了”、“智商比了”。老板們也很喜歡。幾年間,楊宏偉在撲克桌上“贏”了數百萬元;為了取悅愛人。
直到調查結束後,楊宏偉才恍然大悟:“是我忘記了壹個黨員幹部的道德要求,勾搭企業老板,非法牟利。我其實以為這些老板是真朋友,以為我在帶領他們壹起致富,幻想他們。”
做官發財有兩條路。混淆了正常的政商關系,錯誤地將商品交換原則帶入工作中,楊宏偉最終淪為金錢的奴隸,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地方政治生態汙染
損害當地發展
楊宏偉主政潛江期間,“下午4點以後不要向書記匯報”幾乎成了當地幹部的常識。
“他喜歡打籃球,經常在工作時間安排身邊的工作人員和他壹起打籃球。”壹位曾與楊宏偉共事的幹部說。因此,當地幹部群眾也給他起了個“雅號”——“球書記”。
據辦案人員介紹,楊宏偉在選人用人上搞“小圈子”,讓和他打擦邊球的人得到重用,他的同學、老鄉、裙帶關系、老員工也經常得到提拔安置。
楊宏偉的行為引起了下面幹部的註意,有的甚至跟風,不把工作紀律當回事,經常在上班時間去茶館打牌,影響很壞。黔江區委幾位委員提出了幾條建議,如“對近年來的典型腐敗案件進行通報,以警示教育各級黨員幹部”,但楊宏偉沒有采納。
“選人用人也有導向錯誤。很多幹部私下認為,要想得到提拔重用,就不能只幹本職工作。他們不得不采取壹些歪門邪道。”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告訴《人物》,那段時間潛江流傳著壹句話“工作好壞不重要,和楊宏偉搞好關系才重要”,嚴重挫傷了當地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作為壹把手,我沒有起到示範帶頭作用。反而在思想、行為、作風上帶了個壞頭,汙染了潛江的政治生態。”在審查調查期間,楊宏偉是這樣懺悔的:“我錯誤地放任了組織的信任,以為錢江地處偏僻,‘山高皇帝遠’,組織對自己的監督有限,很多事情都是自己說了算;不能為了個人政績,不顧潛江實際情況,壹味借錢,換取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