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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江女屍案回顧:發廊女懷孕後進行勒索,冤大頭不滿將其殺害!結果如何?

黃浦江懷孕女屍案,壹屍二命,現在說起來就是壹個黑色笑話!警察在調查中發現,死在腹中的胎兒竟然有兩個爹!因壹夜情“喜當爹”的楊爾軍,讓他得到喜訊的同時也得到死訊,估計他在沒人的時候會大哭:兒呀,妳死得好可憐!被勒索“喜當爹”的郁凡榮,成了殺人兇手,當得知真相後也大哭:我為別人做了嫁衣!接下來,讓我們來了解壹下因孽債引起的故意殺人案。此案被警方稱為“上海5·17殺人碎屍案”。?

壹、案發黃浦江

1、2010年5月17日中午1點左右,兩名河道清潔工在黃浦江發現江面上漂浮著壹個包裹,便將其打撈上岸。他們將這個捆綁得嚴嚴實實的包裹打開,裏面竟然是壹具無頭、無手、無腳的女性軀幹,屍塊已經高度腐敗,且發出陣陣惡臭!兩名河道清潔工嚇得魂飛魄散,隨即撥打110報了警。

2、包裹內裝著的屍體被人肢解,只剩下壹具軀幹,並且已經高度腐爛。法醫斷定,女子年齡應該在23到25歲之間,在隨同屍塊壹起被丟棄的物品中,警方沒有找到任何能證明女子身份的線索。法醫在屍塊的腹內發現壹個男性胎兒,已經死亡。胎兒已經發育到9個月大小。顯然,死者是在胎兒即將分娩之際被人殺害的。

3、警方推斷,胎兒的父親與本案很可能存在著某種關聯。因此,尋找胎兒的父親,不僅是弄清被害女子身份的壹條捷徑,甚至可以成為破案的關鍵。警方從高度腐敗的屍塊中成功提取到母體和胎兒的DNA信息,並分析出了胎兒父親的DNA信息。警方將這些信息投入DNA庫中進行比對,查找被害女子以及胎兒父親的身份。與此同時,法醫專家刻畫出了被害女子的基本特征,年齡23歲到25歲,身高壹米六左右,偵查員對全國失蹤人員展開了拉網式的排查,卻始終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二、“真兇”落網?

1、在經過壹年半的漫長偵查後,2011年10月14日,江蘇蘇州警方抓獲壹名涉嫌賭博的犯罪嫌疑人,在對此人進行血樣采集與DNA數據比對後,民警驚奇地發現此人正是本案女屍腹中胎兒的父親。偵查員趕到楊爾軍的戶籍所在地進行調查。楊爾軍,36歲,已婚,是壹個吸毒人員,而且前科累累,曾因吸毒、販毒、強奸、敲詐勒索,多次受到公安機關懲處,偵查員認為,楊爾軍具備殺人動機。?

2、楊爾軍殺害的這個女人是誰?警方調查了楊爾軍的生活圈,卻沒有人見到過他身邊出現懷孕的女人。楊爾軍在2009年僅在上海住過壹次酒店,並沒有固定居住場所。難道他在江蘇殺人後,運到上海拋屍?這舍近求遠的做法違反常規,警方感到十分困惑。在秘密走訪壹無所知的情況下,偵查員決定對楊爾軍實施控制。畢竟死者肚子裏的孩子是楊爾軍的,死者是誰,楊爾軍不會不知道。

3、面對民警的多次訊問,楊爾軍最終承認,那次跟朋友去上海的玩耍的時候,認識壹個叫小敏的女子,並發生過性關系。專案組民警來到楊爾軍曾經住過的這家酒店,將2009年5月11號前後幾天內在這家酒店入住過的女性資料全部調取。最後確認小敏小敏真名範春敏,河南新鄭人。上海警方立刻與小敏在河南的家人取得了聯系,發現小敏兩年前就與家人失去了聯系。偵查員立即趕到小敏的家中,采集了她父母的血樣。經過DNA比對之後,證實了小敏就是本案中的被害女子。

三、真兇另有其人!

1、警方通過調查範春敏原來工作過的發廓,以及手機通信記錄發現,小敏生前在上海與壹個叫郁凡榮的男子關系曖昧。郁凡榮,上海本地人,40歲,某保險公司業務員,已婚,育有壹子,郁凡榮的鄰居們反映,2009年前後,郁凡榮與妻子鬧過離婚,夫妻分居了近壹年多的時間,期間,郁凡榮曾經頻繁將壹個年輕女子帶回家中居住。種種跡象表明,郁凡榮有重大作案嫌疑。

2、2011年11月16日,專案組依法拘傳郁凡榮,面對民警的訊問,郁凡榮承認小敏曾經與自己有過同居關系,但他謊稱,2011年1月初她就回河南老家生孩子去了;範春敏離開上海之前,他給了她5萬元錢,作為支付給她的壹次性補償,兩人還商定從此壹刀兩斷。此後,他再也沒有和她聯系過了。

3、最終,民警將真相告訴了他,那壹刻,郁凡榮徹底崩潰了。郁凡榮最終交代了殺人碎屍的事實。據他交代,被害人範春敏原先是壹家發廊的洗頭妹,2002年兩人偶然相識,不久便同居在壹起,同居期間,小敏曾經兩度懷孕,先後做過兩次流產手術,2009年5月,小敏又壹次懷孕了。

4、當時,郁凡榮對範春敏懷有楊爾軍孩子的事並不知情,估計範春敏本人也堅信孩子是郁凡榮的。所以,當郁凡榮再次勸範春敏打胎時,範春敏理直氣壯地拒絕了。範春敏提出想和郁凡榮結婚時,郁凡榮也曾試圖與妻子離婚,但最後還是在親友勸說下放棄了離婚的打算。就這樣,範春敏及即將臨盆的孩子成了郁凡榮的累贅。郁凡榮十分清楚,孩子壹旦生下來,事態的發展方向就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

5、2010年1月11日深夜,郁凡榮和小敏再壹次因為孩子問題發生了激烈爭吵。爭執過程中,郁凡榮被激怒,將範春敏推倒在床上,用雙手使勁地掐住她的頸部……

看著床上腹部高高隆起的屍體,郁凡榮嚇得瑟瑟發抖。他思忖良久,跑到廚房裏,拿來壹把鋒利菜刀,開始殘忍地分屍。將頭、手、腳與軀幹分解完畢後,他將屍塊用被單、垃圾袋包裹好,放入無紡布袋之中。然後,他連夜開車來到黃浦江邊,乘著夜色將裝有屍塊的包裹拋入江水之中……

寫在最後:

作者沒有查到郁凡榮的最後判決結果,估計死刑的可能性很大。

在這個蹊蹺的案件中,兩位男子都為放縱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內心恐怕都會翻江倒海吧!楊爾軍壹夜情之後“喜當爹”,連孩子的面都沒有見到,就胎死腹中。郁凡榮被勒索“喜當爹”,被逼瘋成了殺人犯。在這起案件中,範春敏是被害人,卻很難喚起大家的同情,畢竟她在這起血案中也犯下了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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