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進口稅包括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
本辦法所稱應稅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車、摩托車及其配件和附件。進口應稅汽車、摩托車及其配件和自用配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和中國海關及其他有關稅收法規征收進口關稅。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率表(以下簡稱稅率表)是本辦法的組成部分。稅率表中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批準,並由海關總署公布實施。第三條進口稅的納稅人為:攜帶自用應稅物品入境的旅客、運輸服務人員,進口郵遞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進口自用應稅物品的收件人。
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納稅手續,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接受委托辦理納稅手續的代理人,應當遵守本辦法對其委托人的規定。第四條海關總署根據稅率表制定《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稅則歸類表》(以下簡稱《稅則歸類表》)。
海關根據稅則歸類表對個人自用應稅物品進行歸類,並確定適用稅率。進口貨物未在稅則歸類表中具體列明的,可以由海關按照稅則歸類表中列明的範圍進行歸類征稅。第五條進口稅從價計征。第六條應稅個人自用物品,由海關按照完稅證明簽發之日的有效稅率和完稅價格征收進口關稅。
進口稅額為完稅價格乘以進口稅率。
納稅義務人應當在海關放行自用應稅物品前納稅。第七條應稅自用物品放行後,海關應當自填發完稅證明之日起1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稅;海關發現漏征稅款的,應當自貨物放行之日起壹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稅。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少繳或者漏繳的,海關可以自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三年內追繳。
海關發現或者確認多繳稅款的,應當立即退還,納稅義務人也可以自繳納稅款之日起壹年內請求海關退還。第八條納稅義務人與海關發生稅收爭議時,應當先按照海關核定的稅額繳納稅款,然後自海關填發完稅證明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海關申請復議。逾期申請的,海關不予受理。
海關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通知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海關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海關總署申請復議。海關總署收到復議申請後,應當在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通知納稅義務人。
納稅人對海關總署的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九條本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十條本辦法自1994年7月6日起執行。
入境旅客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率表
稅號貨物名稱進口稅率1圖書、報紙、期刊和教育影片免稅。
幻燈片、原始磁帶和視頻
避孕藥具和藥品
金、銀及其制品
食品2紡織品和制成品50%
電器(不包括微型計算機和照相機)
照相機、自行車、手表、鐘表及其配件和附件。
化妝品3相機100% 4煙酒200%第5欄或以上未包括的物品20%。
乘客的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
進口稅稅則分類表
描述:
本表中未具體列出的項目應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分類:
1.當不能確定機電商品的主要功能時,應將其歸入能按商品各種功能分類的稅號中稅率最高的稅號。
2.在稅號第二項第九目中,將兩臺或兩臺以上機器組裝在壹起形成的組合機器,或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互補或交替功能的機器,應歸類為具有主要功能的機器。
3.由不同獨立部件組成的機器(無論是分開的還是用電纜或其他裝置連接的),如果組合後明顯具有第2項第9項所列項目的功能,應按其功能分類。
4.如果機電物品的主要功能和用途與表中稅號1、2、3中相應項目相同,則應在稅號1、2、3中征稅,否則應在稅號5中征稅。
5、不能按上述四項歸類的物品,應歸入第五稅號。
第1號:圖書、報紙、期刊、電影、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帶、避孕藥具、藥品、教學用食品。免稅
101農作物種子:包括糧食種子、油菜籽、牧草種子、花卉種子及其他種植種子。
102食物
103衛生部統壹指定的特效藥,口蹄疫疫苗,人用炭疽疫苗,人用炭疽血清,播散性硬化癥抗病毒疫苗。
104書報、出版物、樂譜、圖表、地圖、教育影片和幻燈片、教學用原始磁帶和錄像、地球儀、解剖模型、人體骨骼模型、教育招牌。
105避孕藥,避孕藥。
106金、銀及其制品、鍍金飾品。
第二名:紡織品及制成品、電器、照相機、自行車、手表、鐘表及其配件、附件、化妝品。稅率為50%。
201棉花(包括原棉、棉籽、廢棉)、木棉、麻皮、絲棉、人造棉、合成棉。
棉線、麻線、羊毛、絲、人造絲和其他材料用於制作線、絲、紗和繩。
棉、麻、毛、絲、人造和合成纖維紡織品和針織品、皮革。
各種材料用於服裝、頭巾、圍巾、領帶、帽子、手套、襪子、手帕、床上用品、毛巾、浴巾、桌布、窗簾布和其他紡織產品以及皮革制品。
自行車和三輪車,上述車輛配件及附件。
各種手表、懷表、秒表及其配件和附件。
鬧鐘,臺鐘,掛鐘,臺鐘和時鐘配件和附件。
208照相機、電影攝影機、電影放映機、銀幕、幻燈機、照像機、照相機鏡頭、放大鏡、各種膠片、膠卷、相紙、鏡盒、手電筒、閃光燈泡、濾色片、曝光表、曝光表、遮光罩、半身像、鏡圈、取景器、自拍器、三腳架等。
電器及設備:包括電視接收機、錄像機(放像機)、冰箱、洗衣機、錄音機及放像機、錄音(放像機)合路器、電唱機、空調、復印機、其他電器(其他稅號所列者除外),以及上述物品的附件。
210香水和化妝品:包括各種香水、粉餅、花露水、化妝品以及化妝、美容、美甲專用工具。
第三名:相機及其配件和附件。稅率為100%
第四名:煙酒。稅率是200%
401煙酒:包括煙草和煙草代用品在內的產品,如香煙、雪茄、煙絲等。;各種口服液、保健酒、藥酒(適合外用的藥酒歸類為5號)
第五:不包括在上述清單中的項目。稅率是20%
501醫療器械:包括各種醫療、外科、牙科器械和器具;機械治療和按摩設備;治療呼吸器;矯形用具;夾板和其他骨折用具;人造人體部分;為彌補身體缺陷或殘疾而佩戴和植入人體的助聽器及其他裝置;病人用拐杖,病人用輪椅,其他醫療設備,上述設備的附件及配件。
502測量計量用儀器儀表:包括遊標卡尺、分米卡、精密測厚儀、螺旋齒規、經緯儀、水準儀、平板儀、正交儀、萬能曲線尺、繪圖儀、計算尺、顯微鏡、天平、氣壓計、萬用表、示波器、精密規等。
藥品及制成品:包括用於治療和預防的片、丸、針、粉、膏及制劑,抗菌片、丸、針、粉,水解蛋白,人工血漿,中成藥丸、粉、膏、丸、漿、水,藥用油,醫藥原料及化學藥品。
動物藥材及香料:柱角(寬角)、蛇角、牛黃、猴棗、馬寶、牛草結、羊草結、鹿鞭、海狗鞭、蛇膽及其他動物膽汁、蛇幹、龍骨、龜板、烏賊骨、鹿茸、鹿角絲、斑爪魚、全蠍、蜈蚣、羌活蟲、彭魚。
505植物藥和香料:包括豆蔻、豆蔻、肉豆蔻、砂仁、肉桂、香茅油、丁香、丁香油、薄荷、薄荷油、天麻、巴戟天、杜仲、附子、冰片、烏梅、肉桂、琥珀、紅花、西紅花、霸王花、麻黃、石斛等。貝母、當歸、甘草、茯苓、大黃、枸杞子、白芷。黃芪、黨參、沙參。田七(三七)。川聯。沈香、陳皮、豆莖豆、芫荽根、紫蘑菇、茶辣等植物藥和香料。
礦物藥材:包括朱砂、朱砂、硼砂、雄黃、硝石等礦物藥材。
農藥:包括除草劑、殺蟲劑和殺菌劑。
飲料:包括茶、咖啡、礦泉水等各種包裝飲料及飲料的濃縮粉末、結晶和液體。
509滋補品:鹿茸、西洋參、紅參、石柱參、白參及各種切段、磨碎的人參,其他保健品、滋補品及其粉末、晶體、液體。
510自動數據處理設備及其部件:包括微型計算機及其外部存儲器、輸入輸出設備及部件。
511打字機:包括手動打字機、電動打字機、文字處理機、電傳打字機、打字機及其附件和配件。
512體育器材:用於壹般體育活動、體操、比賽、遊泳等戶外活動的器材及其配件和附件,如航空、航海模型、健身器材、乒乓球、各種棋、棋盤、獵槍、子彈等。
513廚房用具:包括各種炊具、餐具、竈具和廚具,如手動絞肉機、菜刀、微波爐、電烤箱、電爐、抽油煙機、洗碗機、電飯煲、食物粉碎機和攪拌機、水果或蔬菜榨汁機、燃氣竈、燃氣點火器、煤油爐等。
514樂器:包括各種鍵盤弦樂器、弦樂器、手風琴、管樂器、打擊樂器、電聲樂器、節拍器、音叉以及各種調音管等。,以及上述樂器的配件和附件。
515各種橡塑制品:例如熱水瓶、橡膠布、片材、管材、圓環、生片、海綿、輪胎、機器皮帶、塑料花、有機玻璃制品等。
516刀具:包括合金刀頭、銑刀、麻花鉆、鋸片等工具和刀具。
517工具:包括各種便攜式手動和電動工具,如千斤頂、錘子、修表工具、木刨子、手鋸、斧子、鑿子、鉗子、打捆機、電鉆等。
518農具:包括農用噴霧器和割草機。園藝剪刀、鐮刀、鋤頭、鏟子、犁、耙子、鎬等。
519文具:各種書寫用具及資料、相冊、集郵冊、印刷日歷、放大鏡、繪圖用具、繪畫用顏料、裝訂用具、算盤、手搖、電動卷筆刀、電子計算器、電子詞典、復印鋼板等文具。
鞋靴:包括鞋、靴、鞋幫、鞋底、鞋跟、鞋帶、鞋油、鞋粉、橡塑皮等。
521家具:包括各種材質的沙發、組合家具、櫃子、櫥櫃、書桌、桌子、椅子、床、床墊、靠墊。
雜項產品:包括花卉、苗木、潤滑油、油漆、室內裝飾用品、酒類、旅行包、公文包、各種玩具、漁具、吸塵器、電風扇、電熨鬥、地板打蠟機、電動剃須刀和電動理發剪、吹風機、充電器、電插頭、開關、交流轉換器、燈具、電話機、電話傳真機、加濕器、家用電器。便攜式小望遠鏡、眼鏡及其配件、洗滌用品、護發用品、發夾、縫紉機、毛衣編織機等。珠寶;藝術品、收藏品和古董。
其他未列出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