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 漢代的銀幣,多在賞賜、租稅、贖罪、珍藏,或與外國通商時使用最早見於官方文獻的法定銀幣是漢武帝元狩四年 (公元前119)鑄造的白金三品,以銀錫合金為幣材,質色純白。第壹種為圓形龍幣,上有龍紋,叫做“白選”,重八兩,每枚價值四銖半兩銅錢三千文。另壹種為方形馬幣,上有馬紋,重六兩,值五百。還有壹種為橢圓形龜幣,以龜甲為幣紋,重四兩,值三百,但它是“虛幣”,不久即廢。西漢末期,王莽於居攝二年(公元7)開始實行幣制改革,發行了“銀貨”二品,“普通銀”每流八兩,值錢壹千文,“朱提銀”每流值錢壹千五百八十文。
魏晉至隋代 銀幣已在壹定範圍內使用,如在南北朝晚期的內地貿易中,用銀幣作大額支付的已越來越多。這壹時期銀幣的主要形式有銀鋌、銀餅等。1955年在南京光華門外黃家營5號六朝墓出土有銀五銖2枚,是仿照銅錢而制,可能並非用於流通。
唐五代 白銀已出現正式進入流通的趨向。有些大額支付都用白銀,其他如租稅、賞賜、進奉、布施齋僧、軍費歲計官俸贖罪、饋贈、賑恤救災、債務等等,也有時用白銀,尤其在嶺南交廣地區,“買賣皆以銀”。唐、五代銀幣有鋌、餅、鈑、笏、筍、船形和銀錢等。1970年在西安何家村唐代窖藏出土了銀質“開元通寶” 421枚,當時大概還不是通貨。此外還出土了安庸調銀餅等,系上貢的租稅性質銀兩。1956年陜西西安大明宮又出土了苗奉倩、楊國忠進奉的五十兩大銀鋌。1962年陜西藍田縣關村廟還發現壹塊“壹鋌重貳拾兩”的小銀鋌。這些銀鋌多在面背刻鑿有陰文,內容是進貢人的姓名官銜、年份及事由等。
宋代 銀幣已成為國家法定貨幣的壹種,民間與官方普遍使用,不受區域的限制,通行全國,也是當時紙幣的兌現基金。但白銀在宋代尚未充分獲得價值尺度及流通手段這兩種基本職能。宋代白銀的形式有多種,最普通的是錠,有大小幾種。大錠重五十兩,小錠則重量不等,有二十五兩、十二兩許、七兩許、三兩許等。大錠兩端多呈弧狀,束腰形,上鏨文字,記有地名、用途、重兩、官吏、匠人姓名等。宋代銀錠已屢有出土。1955年湖北黃石市石寨山出土了 293件,大小不等,總計約重達3400兩。1958年內蒙古昭烏達盟巴林左旗也曾出土了5件。
此外,宋代宮廷還鑄造過許多金銀錢,作為冥錢殉葬、賞賜饋贈及娶親時的撒帳錢或洗兒錢等,湖南長沙出土的“慶元通寶”銀錢及傳世的“太平通寶”銀錢均屬此類。
金代 章宗承安二年(1197)曾鑄造“承安寶貨”銀幣,自壹至十兩分為 5等,每兩折錢二貫。這是中國有法定計數銀幣的開始。金朝民間多以銀論價,交易完全用銀1981和1985年在黑龍江省先後發現了5枚金代“承安寶貨”銀錠,面值均為壹兩半,重59.3克,字跡、庫部押記及形制幾乎完全相同。此外,還發現過正隆、大定、奉和年間的銀錠。
元代 白銀的貨幣作用日趨發展,不僅借貸、俸餉、爵賞、賜功、勞務報酬、大宗交易及稅收用銀,物價也以銀來表示,甚至發行紙鈔的準備金也用白銀,以銀為本位。這時期白銀已經確立了它的貨幣地位,成為元代民間的通貨之壹。其形式仍以錠為主,呈扁平砝碼狀,大的五十兩,上面多陰刻地名、監納、庫使、庫副、提舉司、秤子、銀匠等名稱。至元三年(1266)開始將銀錠稱為“元寶”。另外,元代還曾鑄造過“大朝通寶”“至元通寶”、“元貞通寶”銀錢及壹種寺廟所造的供養錢等。
明代 英宗即位(1436)後,白銀已體現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這兩種基本的貨幣職能。嘉靖時,用銀就更為普遍,當時的田稅、徭役、商稅、鹽稅、關稅和其他稅收,都壹律折銀征收官俸和國庫開支也用銀支付。明代後期不但大宗交易用銀,而且連小生意也都用碎銀交易。這時白銀最終排擠了紙幣,並取代銅錢,成為流通中的主要貨幣,形成了以銀為主、以銅錢為輔的銀、錢並行的貨幣制度。明代銀幣的形式仍以銀錠為主,最大的錠重五百兩,壹般元寶仍重五十兩,還有各種小銀錠和碎銀兩。大錠上都鑄印有鑄造地名、重量及工匠姓名,小錠上有時還鑄印有年號及地名。另外,明代還鑄有大小不同的銀錢,如“永樂通寶”、“萬歷通寶”、“天啟通寶”及萬歷年間的各種“礦銀”等。明代的各種大小銀錠,傳世和出土的很多。
清代 銀兩已成為法定的本位幣,銀兩與制錢具有主輔關系。銀兩作為本位幣的地位,到1933年廢兩改元時才被取消。清朝銀幣的名稱和形式,種類繁多,各地銀幣也有自己的名稱。大體可分為 4種:第 1種是元寶,俗稱寶銀,呈馬蹄形,重五十兩;第 2種是中錠,多為錘形,重約十兩,又稱小元寶;第 3種是小錁或錁子,形似饅頭,重壹、二兩到三、五兩,也叫小錠;第 4種是散碎銀子,有滴珠、福珠等名稱,重量在壹兩以下。
清朝晚期,由於外國銀圓大量流入,充斥市場,為了抵制洋圓,挽回利權,兼以補銀兩與制錢之不足,始自行仿鑄銀圓。道光、鹹豐、同治、光緒各朝,在福建、臺灣、浙江、上海、湖南等省,先後仿鑄了各種式樣的“銀餅”和“銀錢”。光緒八年(1882),吉林省首先用新式機器試鑄過銀圓,稱為“廠平”,不久即廢,未正式通用。光緒十四、五年間(1888~1889)兩廣總督張之洞奉命在廣東創辦錢局,購置機器,鑄造“龍洋”,各省見有利可圖,紛紛效仿,均先後設廠,自鑄本省的“龍洋”。宣統二年(1910),頒布“幣制則例”,規定銀圓為本位幣,單位為圓。清代銀圓面有“光緒元寶”、“宣統元寶”或“大清銀幣”字樣,背刻鑄蟠龍紋圖案。每枚重庫平七錢二分,含純銀 9成。在流通中按個計數使用。據統計,清末鑄銀圓總計達 2.8億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