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硬分幣收藏市場上的“五大天王”和“四小龍”最炙手可熱。
2、“五大天王”是指1981年的1分硬幣,1980年的2分硬幣,1979年、1980年、1981年的5分硬幣,如今每枚的身價已經高達上千元,全套五枚已飆漲至萬元以上。
2、“四小龍”則是1955年的1分硬幣,1957年的1分硬幣,1992年的1分硬幣和1992年的2分硬幣,它們每枚的價格都在200元以上。“五大天王”和“四小龍”發行規模很小,主要作為收藏品饋贈外賓,所以國內基本沒有。
硬幣分類:
硬幣“本職”是充當流通中介。但隨著收藏和投資需要,又派生出壹些其他用途硬幣。雖然對硬幣可有不同的分類標準。但從集藏需要出發,按照發行目的進行分類應是最本質和最基本的方法,由此可分為:
流通幣
這是原本意義上的硬幣,發行的目的是為了“流通”。主權發行機構按面值投放市場,交換中按面值流通。流通幣由普通金屬或貴金屬制成;發行量不限,壹般較大;發行年代可以間斷或連續;同壹面值同壹圖案硬幣有不同發行年代。按其實際使用情況,又可分為“已退出流通”和“正在流通”兩種流通幣。
①主幣與輔幣流通硬幣元幣(長城幣,牡丹幣,菊花壹元)是人民幣主幣;流通硬幣中只有角幣、分幣才叫人民幣“輔幣”。
②流通幣的收藏。流通幣本意是“流通”而不是“收藏”。但流通幣可被收藏,當前對初涉硬幣集藏的幣友來說流通幣收藏還是主體。
當然流通幣的收藏價格通常高於甚至遠高於其流通價格,所以對這類幣來說,最好的收藏方式是在流通中收藏,即在日常流通中將品相優美的。面值較小的幣“攢”起來。即以流通價格代替了收藏價格。但是這種辦法受到國別、面值、年代的限制,很難集“全”。
收藏幣
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50周年金銀紀念幣
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50周年金銀紀念幣
收藏幣發行的目的不是為“流通”服務,而是為硬幣“收藏”服務,通常由主權發行機構以高於或遠高於面值的價格售出。它不充當商品交換中的壹般等價物,但可作為收藏品(商品)在市場流通。如我國1984年面值10元的熊貓銀幣發行價不是10元而是100多元。面值10元只不過說明它是“幣”而不是“章”。也決不會有人用此幣作為10元流通幣使用。
收藏幣壹般由貴金屬或普通金屬制造,必須限量發行(幾枚到上百萬枚),而且要公布發行量。收藏幣壹般只有壹個特定的發行年代,不能連續發行。
所以,收藏幣雖是硬幣中的壹種,但壹般只在壹個有限的圈子裏“流通”。廣大公眾從未使用過,從未見過,甚至從未聽說過。
紀念幣與收藏幣:長久以來,紀念幣這壹名詞很流行,似乎成了收藏幣的同義語。事實上,它們之間是有區別的。紀念幣是主權發行機構經過批準(美國需經國會通過),為了紀念某人、某事、某物而特殊發行的硬幣,其目的是借助於硬幣這壹“大眾傳媒”來充分發揮其宣傳功能。但是紀念幣可以是流通幣也可以是收藏幣。就其目的而言,流通幣似乎更具有宣傳優勢。如美國1976年美國獨立200周年1/4美元流通紀念幣在實際流通中和常規1/4美元硬幣完全等同,如可用於打投幣電話。而美國1994年世界杯足球賽1/2美元收藏紀念幣發行價即為11.5美元,只有在錢幣商和收藏者手中才能看到此幣,壹般美國公眾不了解,也見不到此幣。誠然,當今世界上絕大部分收藏幣為紀念幣,但收藏幣的內涵要比紀念幣寬廣。它應該包括:紀念幣、生肖幣、風光幣和各種主題幣(如保護珍稀野生動物)。各種主題幣似乎很難 套用“紀念”這壹概念,但屬於收藏幣無疑,即由主權發行機構以高於面值價格出售,壹般用貴金屬或普通金屬制造和精制,限量發行並公布發行量,壹般每種幣只有壹個特定的發行年代。
由於收藏紀念幣發行機構所獲的利潤遠高於流通紀念幣, 所以世界各國(特別是某些中小國家)收藏紀念幣的發行已有“濫發”之勢。個別國家壹年發行近百種收藏紀念幣。其特點是材質多為貴金屬,大量發行精制幣,總發行量較少,甚至將壹些與本國毫無關系的人物事件列為本國紀念幣內容(如利比裏亞發行香港、澳門回歸中國紀念幣)。這些幣在發行國基本不銷售,而是有目的地傾銷到特定地區,以獲取暴利,甚至內外勾結,坐地分利。這種現象已日益為廣大公眾和收藏者所識別,並遭到非議。顯然,如果紀念幣大都成為收藏紀念幣,它的“宣傳教育”作用本職無形中大為縮小,不過僅在收藏者中“紀念”而已。
至於本應流通的流通紀念幣實際上大量“沈澱”,並不流通,甚至高價炒賣,應被視為不正常的特殊情況(如我國新發行的各種流通紀念幣)。這壹現象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主權發行機構在發行量控制,收藏交易市場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容忽視的責任與問題。
壹句話,紀念幣只是收藏幣的壹部分。為了充分發揮硬幣在流通中的宣傳教育作用,應該多發行流通紀念幣,少發行收藏紀念幣。為了滿足廣大收藏者的需要,應該擴大紀念幣以外的各種收藏幣發行。並建議在收藏界中逐步熟悉收藏幣這壹名稱,將收藏幣與紀念幣加以區別。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有有意識地將流通硬幣轉變為收藏幣的情況。這就是各造幣廠將當年該廠所生產的未流通及流通硬幣封裝為造幣廠套幣,或專門為收藏者生產精制套幣。國外常稱之為非流通法幣。至於錢幣商將未流通(或已流通)的流通硬幣自行進行各種封裝出售,當不屬此範疇。
投資幣
發行投資幣的目的既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流通”,也不是常規的“收藏”,而是為了保值和增值。投資幣是用高成色(壹般99.9%以上)貴金屬(銀、金、鉑、鈀)制成的固定重量(如1/4盎司,1/2盎司,1盎司)的“幣”形金屬錠塊。
投資幣雖也由主權發行機構發行,但常無面值或面值是象征性的(表示為主權發行機構認可的“幣”),發行量和發行年代並不重要,市面圖案相對固定,便於辨認(如加拿大楓葉銀幣,南非克呂格爾羚羊金幣)。重要的是制幣貴金屬成色和幣重。
投資幣價格主要根據貴金屬價格變化而漲落,壹般為所含金重量或純銀重量再加以3%~10%的附加費。
所以投資幣不過是“幣”形貴金屬,便於保存和交易(較之金錠、金條、金項鏈、金戒指),並能保值和增值。這類幣按其本質似應譯為“錠”幣,但不通俗;因其成色較高,應稱為“純”金銀幣,但多加壹“純”字似乎累贅。若簡稱為金銀幣,又易與金銀收藏紀念幣混淆。所以建議仍以“(貴金屬)投資幣”這個名稱為最佳選擇。事實上壹般硬幣收藏者並不涉及此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