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課 地方誌的起源和發展
據《周禮·春官》記載,周代(—11世紀~—771)已有外史“掌四方之誌”。《周禮·地官》記載:“誦訓,掌道方誌,以詔觀事”。方誌之名始於此。時“四方之誌”,是記載各諸侯國歷史與現狀的典籍。
春秋戰國(—770~—221),《周易·系辭》中說:“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地理壹詞出於此。時有《禹貢》,記述疆域、土壤、物產、賦稅和風俗等;《山海經》,記述山川、道裏、民族、物產、藥物、祭祀、巫師等。這些都是民間傳說的地理知識。西漢司馬遷(—145或—135~?)的《史記》,是我國第壹部紀傳體通史;東漢班固(32~92)的漢書,為地理開創了完善的體例。這兩本名著,為後來的地方誌的出現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關於方誌的起源和代表作,有起源於《周官》說,《禹貢》說,《山海關》說等等。我國傳統的方誌形式,是在兼收了春秋戰國時期的國別史、地理書和地圖特點的基礎上,隨著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而逐步完備起來的,起源的多源性和源遠性,是我國方誌起源的兩個顯著特征。梁啟超認為“最古之史,實為方誌”。目前已知修誌的最早記載在東漢。
方誌的發展從它的形態特點看,可分為地記、圖經和方誌三個階段:
地記階段 1~6世紀,相當於東漢至南北朝,誌書的主要形式是“地記”或記,包括郡書、地理書、都邑簿和人物傳等。東漢建武二十八年(52)袁康、吳平等編寫的《越絕書》,反映了江、浙部分地區的地理沿革、城鎮建設、生產情況和風俗習慣等等。這部書已具地方誌的雛型。被認為是中國最早的誌書。
圖經階段 6~12世紀,相當於隋、唐至北宋。誌書的主要形式是圖經或圖記。圖經之名,始於東漢。當時但望編寫的《巴郡圖經》,分“圖”和“經”兩個部分。“圖”指的是壹個行政區的疆域圖。“經”是對圖的說明文字,兼及境界、道裏、戶口、職官等。圖經在南北朝已大量出現。隋朝曾組織大量的人力、物力編修圖經。這也是中國大規模官修誌書的開始。唐朝,圖經、圖誌、圖記、險要圖、地記、州記、事跡記、郡圖誌、職官誌、異物誌、記、土俗傳、風俗等,遍及全國。現存最早的圖經《沙州圖經》殘本,文字簡潔,敘事明快,對沙州的天象、苦水、渠、澤、堰、堤、驛、縣學、社稷壇、雜神、寺廟、冢、古城、祥瑞、歌謠、古跡等都有詳略不同的記載。北宋,沿襲唐朝每三年壹造圖經的制度。宋徽宗元年(1107)朝廷置九域圖誌局,開創了國家設局修誌的先例。宋代,今市境內,修《化州舊圖經》、《高州舊圖經》、《化州圖經》、《高涼舊圖誌》、《陵水圖誌》等,均是佚。
方誌階段 12~20世紀,相當於南宋至今,此時期的誌書幾乎都稱方誌。 我國誌書經歷地記、圖經階段1000多年,到宋代,它的體裁已由史、書、誌、記、錄、傳、圖、經、表、乘、略等逐步綜合演變而充實,體例也日趨完備和定型。現存最早以“誌”命名的誌書,是晉代常璩的《華陽國誌》。可以說中國方誌已進入成熟時期。 我市境內曾修《陵水誌》,已佚。 元代所修的郡縣誌又多以圖經形式出現。我市境內沒有修誌的記錄。 明清兩代,更重視修誌,有不少著名文人參加修誌。清代各地成立修誌局,由學正檢查質量。誌書內容較豐富,體例較統壹,名誌多。進入了全盛時期。
修誌具如下特點:壹是普修省誌;二是縣誌數量聚增。據統計,全國現存的8000多種誌書中,清代占5000多種;三是縣誌類目增多,有的設“人民誌”,有的記述礦藏,有的記述少數民族的風俗和反壓迫鬥爭,有的記載沿海人民抗倭和海上貿易等;四是增修邊關誌和衛、所誌。明清兩代我市境內多次修誌。
民國時期的誌書比清代又有所進步,主要表現:壹是註意反映工、農業生產;二是增加了圖表;三是反映人民的疾苦;四是收存了農民運動的資料;五是反映帝國主義的侵略和人民的反抗。黃炎培修的《川沙縣誌》,增設“概述”,開創了誌書綜合性篇目的先例。解放後,1958年,毛澤東、周恩來等老壹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提出修誌。1980年及後幾年,全國組織10余萬人,其中專職人員2萬余人,普修省、市、縣三級誌書,計劃6000多種。總字數在50億左右。並大量編修各種專業誌。這次修誌規模之大,出版誌書數量之多,誌書質量之好,遠遠超出歷代。
我國歷代誌書,種類繁多。
按記載的地域範圍不同,可分為:壹統誌(記述全國範圍)、總誌(二省或二省以上)、省誌、府誌、州誌、廳誌、縣誌、鄉鎮誌、邊關誌、土司司所誌、鹽井誌等。
按記載的內容範圍不同,可分為:通誌(壹般的省、州、縣誌和全國性的總誌都屬此種)、專誌、雜誌(記述壹地的輿地、政治、經濟、文化等現象,沒有通誌那樣完備、系統)。
除以上兩種分法外,還可作如下區分:
從方誌記事內容的時代看,可分為通紀(即貫通古今)和斷代兩種。 從方誌的記事內容和篇目的廣略看,可分繁體和簡體兩種。
從方誌的撰寫形式看,可分為著述體和編纂體(將資料分門別類編纂起來,並大多註明出處)和編述結合三種。從方誌的編纂體例看,又可分為紀傳體、門目體(平行門目,無所統攝)、“三寶體”(壹般只分土地、人民、政事三類,有的加文獻。是據《孟子》的“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之語而來)、編年體(沒有篇目組織,各種記事和資料都按年代順序編入書中)、紀事本末體(以每事為編,排比其次第,詳敘其始終)和類書體(按編纂書的方法,從許多采摭來的有關地區的資料,按類加以編排,並註明資料出處或附引用書目)。劃分方誌種類的方法途徑不壹,看法不壹,還有待以後統壹認識。
第二課 方誌學的形成和發展
方誌學是隨著修誌事業的發展而發展的,但方誌理論往往滯後於修誌實踐。明代及以前,方誌理論很零碎,清代方誌學形成,中華民國至今方誌學進壹步發展。
壹、方誌學的萌芽周朝《周禮·春官》已有外史“掌四方之誌”,體現周王朝意識到地方誌的價值和作用。東晉常璩在《華陽國誌·序誌》裏道:“夫書契有五善:達道義、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勛而後旌賢能”。這道出了封建時代方誌傳述忠孝節義,維護綱常禮儀,鞏固封建統治的目的。唐代李吉甫提及方誌編纂方法時認為“丘壤山川,攻守利害,本於地理者,皆略而不書”,就不能“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勢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從此看出,他們重視修誌,出發點是為政治服務。宋代,在研究方誌作用和意義的同時,對編纂方面也進行了探索。周應合在撰就《景定建康誌》後,在《修誌本末》中,強調做好四件事,即“定凡例”、“分事任”、“廣搜訪”、“詳參訂”。還援引別人的話,指出:誌書應“削去怪妄,訂正事實,崇厚風俗,表彰人才”。南宋《新安誌》撰著者羅願反對把誌書簡單地湊成資料匯抄,主張經過編纂者的加工,有取舍,有觀點;所以編纂者應具備壹定的學術水平。宋代是地方誌大體定型時期,對後來方誌學的形成起到先驅作用。元明時期,元代發端官修總誌《大元大壹統誌》,許有任奉敕撰寫的《大壹統誌序》中述:是為了“垂之萬世,知祖宗創業之艱難;播之臣庶,知生長壹統之世”,能“各盡其職”,“各盡其力”,達到“上下相維,以持壹統”的效益。元代誌書較為重視效用。在方誌理論探討方面,主要是在評論方誌中,表露壹些關於編纂方誌的見解。許汝霖撰《嵊誌》,在自序中批評宋代高似孫《剡錄》“擇焉不精,語焉不詳”的缺點,具體指出“紀山川則附以幽怪之說,論人物則偏於清放之流。版圖所以觀政理,而僅舉其略;詩話所以資清談,乃屢書不厭;他如草木禽魚之詁,道館僧廬之疏,率皆附以浮詞而過其實”。這實際是在闡明選材須精,詳略要當,反對虛妄怪誕,厲行樸實質直的修誌主張。對方誌的名目和體例源流也各抒已見。如戴良認為“古者郡國有圖,風土有記,所以備壹方記載。今之誌書,即古之圖記也”。楊升雲認為:“為圖於首,則職方氏之遺意也。列誌於後,則班孟堅之家法也”。這些反映了元代對方誌理論探索的廣度。明代,方誌多,佳誌少,方誌理論研究之風不盛。不少人趨於時尚,競相修誌,迎合統治者的需要,難免弊病較多。也有人試圖從理論上探討,尋求解決辦法。提得較明確的要算嘉靖《曲沃縣誌》的主修者魯生。他指出:壹部好誌,應該“其載欲悉,其事欲核,其書欲直”。也就是說記載要盡其所有,事實要仔細查對,要秉筆直書。還認為“必廣詢博采,而後無遺跡;循名責實,而後無訛傳;義正詞確,而無贅語;類序倫分,而後無亂章”。這些論述是有價值的。以上各代方誌理論為清代方誌學的形成,起到開掘源流的作用。
二、方誌學的建立和發展
清代方誌發展鼎盛,佳作叠出,大大提高了方誌的學術質量,也使方誌理論研究深入地開展起來。這以前方誌的理論研究大都從誌書的序、跋、凡例中反映出來。清代則開始出現專門的方誌理論論著。清初,學者顧炎武在研究、整理地方誌的基礎上,撰寫《天下郡國利病書》和《肇城誌》兩部著作,開創了綜合研究和利用地方誌之道。他在《營平二州史事序》裏講到:“昔神廟之初,邊陲無事,大師(戚繼光)得以治兵之暇,留意圖籍,而福(福建)之士人郭先卿在戚大將軍之幕府,網羅天下書誌略備;又自行歷薊北諸邊營壘;又遣卒至塞外,窮濡源,視舊大寧遺址不報,與書不合,則再復按,必得實乃止,作《燕史》百三十卷,文雖晦澀,而壹方誌故,頗稱明悉”。這實際總結了得失,為編修地方誌指明了方向。
近代方誌學家黃本誠認為顧氏序中指出的修誌旨要,可概括為五點:壹是修誌的人要有壹定的常識;二是網羅天下書誌以作參考;三是要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反復勘對,必得其實而後止;四是要有充裕的時間;五是文字要通俗易懂。
康熙年間,保和殿大學士曲沃人衛周祚在《長治縣誌》序中指出:地方誌為“天子明目達聰之助,以永扶大壹統之治”的重要作用。在《曲沃縣誌》序言中,又提出“三長”之論。他說“嘗聞作史有三長,曰:才、學、識。修誌亦有三長,曰:正(剛正不阿,不曲權貴),虛(修誌者要虛已受人,廣泛聽取意見,不要主觀武斷),公(主持公道,不為門戶之見所左右)。有此三長,又有史才、史學、史識以濟之,編出來的方誌,質量才有保證,也能經得起考驗。
雍正時的方苞在《與壹統誌館諸翰林書》中,闡明了許多修誌原則,指出:壹是體例要統壹,“體例不壹,猶農之無畔也”。誌書出於眾手,如“各執斧斤,任其目巧,而無規矩繩墨以壹之”,是不行的;二是要由博返約,提倡簡明;三是強調方誌資料的可靠性,要求作艱苦細致的校勘工作。乾隆、嘉慶年間,出現了考據學派和史誌學派。
考據學派的代表人物有戴震(1723~1777),安徽人,字東原。對經學、語言學有重要貢獻,尤精於名物訓詁,成為考據學大師。“以水系辨山脈,以山川形勢考察郡縣建置和地理沿革”,是他獨到的地理學見解。
錢大昕,江蘇嘉定人,他修誌論點:壹是占有充足的資料;二是通曉前代的官制;三是辨別古今地名異同;四是註意人物考訂。主張人物依時代為次,不必分類等。
孫星衍(1753~1818),江蘇陽湖人,修誌不少,取材廣泛,但重古代資料,輕視當代資料。考據精釋,但對當時社會政治、經濟狀況卻多遺漏疏缺。
考據學派實際上在學術上是“崇古薄今”思想和“銓釋故訓,究索名物”的方法,在修誌中的反映。他們重視資料的來源和體例的根據,認為資料搜集後,只要進行排比,註明出處,搞成資料匯編就可以了。所以又稱纂輯派。
編纂派代表章學誠(1738~1801),會稽(今浙江紹興),字實齋,清代著名史學家、思想家。著有《方誌立三書議》、《州縣請立誌科議》和《修誌十議》等獨具精思的論著,形成壹套完整的修誌理論。要點是:
(壹)確立方誌的性質。指出“誌乃史載”,“方誌為國史要刪”,“部府縣誌,壹國之史也”,“誌屬信史”,“誌乃史體”,“國史方誌皆《春秋》之流別也”,史和誌兩者名稱雖有不同,但“史體縱看,誌體橫看,其為綜核壹也”。章氏還辨明方誌在史學上的地位和作用。他指出,史的種類很多,地方誌只是其中壹種。“傳狀誌述,壹人之史也;家乘譜牒,壹家之史也;部府縣誌,壹國之史也;綜紀壹朝,天下之史也”。方誌屬歷史學範疇,在史學上有它的地位,他的作用當然無異於“國史”。他說:“史誌之書,有裨教者,原因傳述忠孝節義 ¨¨¨,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貪者廉立”。這就是說方誌具有經世的作用。他還指出,“朝廷修史,必將於方誌取其裁”。方誌能夠起到“國史之羽翼”、“朝史之要刪”的重要作用。章氏從方誌性質、引伸出整套系統的方誌理論。章氏還對戴震“誌以考地理”的觀點作了批駁,指出“方誌如古國史,本非地理專門”。
(二)方誌的編纂。
1、要持“史家法度”。提出修誌的人必須有“三長”:識足以斷凡例,明足以決去取,公足以絕請托。實際是把唐代史論家劉知幾《史通》提出的“史才”、“史學”、“史識”三長進行改造,成為對修誌家的要求。還強調著書者講究義理,必須有“史德”,不能違名教。
2、確立“三書”、“四體”。誌書要合“史家法度”,應當立“三書”、“四體”,即仿紀傳正史之體而作誌,仿律令典例之體而作掌故,仿《文選》、《文苑》之體而作文征。並認為“三書相輔而行,缺壹不可;合而為壹,尤不可也”。又認為“三書”當中,誌是主體,有經世作用,是有裨社會風教的史著,按照它的內容,應當分列為“四體”:“皇恩慶典宜作紀,官師科甲宜作譜,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傳”。他認為,這樣仿效司馬遷的《史記》和班固的《漢書》,分立外紀、年譜、考、傳等門類,“變異名色”,是很有好處的,“既無僭史之嫌,綱舉目張,又無遺漏之患”。這實際是按壹邑之史事的性質,給“誌”規劃了四個門類,使它既嚴謹,又合於史法。所謂“掌故”,就是有關壹方典章制度的原始紀錄,是作為檔案而保存下來的政事資料。所謂“文征”,則類以文鑒之類,是指壹方文獻的專輯,是地方誌中保留的另壹部原始資料。這樣立“四體”,解決了不失“著述之體”與保存重要資料之間的矛盾。
3、要求修誌克服“五難”、“八忌”、“四要”。即克服清晰世間萬物難、考衷古界難,調劑眾議難,廣征藏書難,預杜是非難等五難;忌條理混雜,忌詳略失體,忌偏尚文辭,忌裝點名勝,忌推翻舊案,忌浮記功績,忌泥固不變,忌貪載傳奇等八忌;達到要簡、要嚴、要核、要雅四要。他還認為誌書所載,應兼通古今,詳近略遠,分成天象、地理、紀傳、禮樂、典政、食貨、藝文等若幹門類,具體敘述,使之成為壹邑之通史;但所分的門類,不可“繁碎”,失去“史法”,立論力求謹嚴,“據事直書,善否自見”,“不可專事浮文”、總之,修誌時壹定要註意“持論不可不恕,立例不可不嚴,采訪不可不慎,商碓不可不公”。
4、編誌辨體。明清兩代,壹些地方誌體制雜亂。章氏批評說:“今之通誌,與府、州、縣誌,皆可互相分合者也,既可以互相分合,亦可互相有無。書茍可以互相有無,即不可成為書矣”。所謂方誌辨體,就是各類地方誌所記述的內容,應當各有所重,不容混雜。上壹級誌書不是下壹級誌書的簡單湊合,下壹級誌書自然也不是上壹級誌書隨便拆散而成。他說:“所貴乎通誌者,為能合府、州、縣誌所不能合,則全書義例,自當詳府、州、縣誌所不能詳。既已詳人之不詳,勢必略人之所不略”。通過辨體,使各類方誌所述內容、範圍、界線劃分清楚,各有側重點,做到各有所載,互不相蒙。
5、建議州縣設立誌科。章氏專門寫了《州縣請立誌科議》的文章。他認為“六部必合天下掌故而政存,史官必合天下記載而籍備”。他還針對時弊“州縣記載無專人典守,大義缺如,間有好事者流,修輯誌乘,率憑壹時采訪,人多庸,例罕完善,甚至挾私誣罔,賄賂行文”。主張設立誌科,“登載有壹定之法,典守有壹定之人”,平日專門收集、整理、保管檔案資料和方誌資料;民間修造譜牒和傳狀誌述,各方面的材料,都要呈副報告於誌科。另外,在四鄉各遴選壹個士紳,作為采訪人員,收集反映本地歷史和現狀的遺聞逸事,呈報誌科等等。還認為誌科是常設的、持久的。清末,兩廣總督、洋務派首領張之洞(1837~1909),為《順天府誌》寫了《修誌略例》27條,用規章條例方式作為修誌工作的要求和規劃,對於整齊編纂工作,統壹誌書體例,保證誌書質量起壹定的作用。民國時期,由於時局關系,修誌時斷時續,但也出現壹批熱心修誌與研究方誌的人物。產生了不少研究方誌源流、方誌體例和編纂方法的論著。如梁啟超的《清代學者整理舊學總成績——方誌學》壹文,對清代方誌研究情況進行了總結;李泰棻的《方誌學》、瞿宣穎的《誌例叢話》、王葆心的《方誌學發微》、黎錦熙的《方誌今議》和傅振倫的《中國方誌學通論》等著述,主要側重方誌的性質和方誌編纂理論、方誌的收藏和統計、方誌的目錄等方面。在方誌性質方面,傅振倫說:“方誌為記述壹域地理及史事之書”。黎錦熙說:“折衷之論,則謂方誌為物,史地兩性,兼而有之”。瞿宣穎說:“迄於晚近,學術彌光,章氏之說,猶有未盡厭時代所需者,故執章氏說以馭吾國之方誌,在今日,猶多未合也”。這就是說,晚近對史的狹義理解和解釋是:歷史僅載古,不及今;僅記過去,不記現實;僅記載人事變遷,不包括自然現象。從這種理解和解釋出發,那麽,方誌和史書就有所不同了。以上可見,既接受了章氏“誌”即是“史”的觀點,又面向現實,向前邁了壹步,認識“史”、“誌”的不同。由於這種認識的發展,在方誌編修體例、篇目、內容和方法上,也發生了某些變化。誌書更多反映與人類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如生產鬥爭以及實業誌、鹽政誌等越來越受到重視。在編纂理論方面,壽鵬飛認為“讀良方誌,可以覘國俗,知理亂,識興衰”,因此,編修的誌書要能“正人心,敦風尚,明正誼,垂治規,究興衰之由,陳利弊之要,補救時政之闕失,研求民生之榮枯”。成為“治理之龜鑒”。這樣確定了修誌的指導思想和要求之後,再“隨時地轉移”,“因義生例”,編出來的誌書便不會犯“人雲亦之,東塗西抹,不知取舍,不務剪裁”的毛病,成為“陳爛帳冊,雜碎字簿”。這種先立“義”後“生例”的主張已接觸到問題的實質,李泰棻強調修誌者具備壹定的科學知識。“農工商礦各業,為社會生產消費之總,觀所謂社會經濟之源流,並在於此,自須分記合述”,還要“以科學名辭解釋產物,更以科學方法,分析載明”,“始不失為科學的方法”。傅振倫在民國18年(29)草擬的8則誌例中,第壹至五條就強調“略古詳今,側重現代”;“博采詳誌,註重實用”;“特詳悉於社會方面”;“偏重於物質方面”;“廣辟類目,註重科學”等等。黎錦熙在《方誌今議》中提出“今修方誌,不分史地,勿泥體裁,時代所需,須呈“四用”。就是科學資源(地質、土壤、山勢、水文、氣候、生物);地方年鑒(物質狀態、經濟情形、人事習俗、社會組織、政治進展、人物分布);教學材料(鄉土教材);旅行指導”。還提倡“三術”(即“續”,“續”之外宜有所“補”,“續”與“補”之外更宜有所“創”)的修誌方法。值得註意的是有不少人提出修誌應註重民生問題。如壽鵬飛在《方誌通義》中強調“有關養民要政,所不宜略也”,“凡不屬於民生休戚地方利病者,無寧從略也”。“方誌之言,當從平民立場,乃得痛陳疾苦”,“有關民生實用,疾苦利弊,雖小必誌,既誌又必詳且盡焉”。 中華人民***和國時期 50年代末,全國有些地方修誌,但沒有開展方誌理論研究。1981~1985年,大體是方誌界對方誌的傳統理論的吸收和消化。當時修誌隊伍幾乎都是沒有修過誌的。對修誌理論多數是壹無所知或知之甚少。當時,壹方面學習老專家的理論,壹方面介紹普及方誌常識,簡述歷代方誌發展史,評介傳統誌書佳作。部分編修工作開展較早的,逐步開展對新方誌編纂方法和技巧的研究。1985~1990年,經過傳統方誌理論的吸收消化,結合修誌實踐上升為新理論認識,形成自己的觀點。當時,對方誌基本理論,諸如方誌性質、功能,方誌的體例進行了較深入的研究。對方誌的通用編寫方法及幾體裁誌稿的編寫等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進行反復研究和實踐,上升為新的理論。這些都是修誌者實實際際的東西,十分可貴。90年代,全國各地新方誌進入總纂出版的高峰期,只是結合實踐進行了壹些總纂和出版實際操作的研究,出現了理論滯後的情況。此後,隨著新方誌的出版,理論研究也隨之深化,研究範圍更廣,層次更深,理論性也更強。至於具體成果,結合下面的問題壹起研究。
第三課 方誌的性質
地方誌的性質,是指方誌區別於其他類書的根本屬性。
地方誌的多源性和源遠性,形成了對方誌屬性的多種說法。長期以來,有的說方誌是地理書,有的說是歷史書,有的說是地理、歷史兼備。也就是說方誌學是地理或歷史的分支。這是傳統的說法。國內圖書館在圖書分類中,地方誌的歸類也不壹致。上海圖書館在1992年以前,把方誌歸入“歷史”類中的“地方史”或“民族史”小類;1993年以後,在“歷史”類下設“地方史誌”、“民族史誌”、“方誌學”三類。《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則在“k歷史、地理”類中的“中國史”小類下設“地方史誌”欄,下又設“方誌學”、“各代總誌”、“各省市區史誌”三個小欄。中國人民大學的《復印報刊資料》卻將有關方誌論著歸入“地理” 大類中的“中國區域地理”小類。凡此種種,均沒有把方誌作為壹門獨立的社會科學學科。目前方誌界在方誌性質的研究中,不少同誌認為方誌是區別於地理、歷史書的壹類獨立門類的地情知識(或地情資料)書。“地情知識書”論者是從方誌學的四要素,即讀者(地情知識的需求者,是方誌事業產生和發展的原動力);地情資料制作者(采編人員,把客觀存在的地情通過社會實踐和科學研究已認識的,並組成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資料);地情知識編纂者(總纂編輯的地方誌專業工作者,把地情資料進行考證、選擇、升華,形成地情知識系統);誌書,即地情知識載體。資料作者、編纂者、讀者三者之間構成了壹個地情知識積累傳播循環系統。客觀存在的地情通過地情資料制作者的認識,成為地情資料;地情資料經過地情知識編纂者匯集加工,成為地情知識載體(誌書)並得以傳播;讀者通過認識地情知識,從而能更好地從事社會實踐;而在社會實踐中又得到新的認識,產生新的地情資料。由此推斷:方誌學是研究地情知識積累傳播的原理和方法的壹門應用科學。方誌是地情知識書。
此外,還有“方誌就是壹項以編修和使用方誌文本為核心的基礎性學術文化事業”,“方誌就是壹項以交流地情信息為根基的學術文化事業”。“方誌是官修的地情書”,“新方誌是壹部樸實的、嚴謹的、科學的資料匯集”、“新方誌是壹部樸實的、嚴謹的、科學的資料著述”等等。但又認為說方誌是壹門獨立的社會科學學科仍未找到元理論。說了這麽多,主要是提醒大家把目光放寬些,對方誌的性質進行深入的研究。因為修誌工作中遇到不少問題都要回到方誌的性質這個問題上進行研究。現就我的體會和方誌與歷史、地理類書的區別方面談談方誌的性質。
壹、方誌的性質
上面所說“方誌是地理書”,“方誌是歷史書”的說法不夠準確。方誌已超出地理、歷史的內容,要求也不壹樣。說地情知識書,是樸實的、嚴謹的科學的資料性著述,恐怕也不僅限於地方誌。我想對地方誌的性質作如下表述:“地方誌是壹地自然與社會(或壹事物)的歷史和現狀的資料性著述”。這樣表述包含了如下內容和要求:壹是記述的對象是“壹地自然與社會”或“壹事物”;二是時間範圍是“歷史和現狀”;三是“資料性”,但不是資料的簡單堆砌,而是經過科學排比的“著述”。這種提法體現了地方誌的特征,這些特征都有別於地理書、歷史書和統計年鑒等壹類地情書。這種提法確切不確切,請大家研究。
二、方誌與歷史、地理類書的關系
地方誌的內容含百科,它與地理、歷史、經濟、民俗等多門科學有著密切的聯系,但又有區別。
(壹)方誌與地理書的聯系和區別
地方誌中的地理分誌與區域地理都要記述區域位置、面積、範圍和地質、地貌、土壤、植被、動物、河湖水系等自然環境要素,以及經濟地理、人文地理等要素。同時地方誌的地理分誌受益於地理學的研究成果與知識,而地理學的研究又需取材於地方誌的資料,兩者關系密切。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壹是地理學是基礎科學,就區域地理來說,不僅要描述地理要素的事實,還要分別論述各種地理現狀的成因,以及各要素在區域內的相互影響,相互制約與***同作用;地方誌是應用科學,其中的地理分誌及有關地理的內容,只記述其現象,或說“是什麽”,不記述其成因,即寓“為什麽”於“是什麽”的事實中。二是區域地理以空間關系為座標,按其內部要素關系分類記述;地方誌的地理內容是以行政區內的行政類別為記述的座標分門別類,事以類從進行記述,並且盡可能復原歷史狀況,即按時序記述其變化。
(二)方誌與歷史書的關系
史、誌的聯系和區別,有人概括為“同源異體,各有特點,相互聯系,殊途同歸”。
史與誌在體裁上有密切的關系。今方誌的“述、記、誌、傳、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