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我們將按照自治區和國土資源部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貫徹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綱要》,把教育、制度、監督、改革、懲治作為壹個整體來推進。 結合深入開展“完善制度、提高素質”活動,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促進國土資源管理健康發展。
(1)註重理想信念教育,教育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二是註重廉潔自律教育,編寫印發《黨政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準則85條禁令》手冊;三是以主題教育為重點,積極開展教育月活動;第四,重視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第五,註重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第六,搞好經常性教育。
(2)落實責任制,規範行政行為。實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內部聯審、公示、報審分離,完善窗口辦件制度。嚴格執行“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為民行政十項措施和工作人員五項禁令”。建立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轉讓制度,制約暗箱操作。加強財政監督,落實“收支兩條線”制度,加大對國土資源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力度。
(三)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壹定成效。2003年,自治區黨委、自治區紀委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被評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好廳(局)。
第二,精神文明建設
“十五”期間,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實際,堅持以人為本、求實創新,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著力美化環境、綜合治理和穩定社會,推動了精神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為全面完成各項任務提供了保障。
(1)國土資源廳連續五年被評為“自治區級文明單位”。
(2)2005年底,國土資源部所屬事業單位中國土資源規劃研究院、國土資源信息中心、自治區土地整理中心、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征地事務中心等5個單位全部被評為“自治區級文明單位”。
(3)截至2005年底,全區13個國土資源局進入“文明單位”行列。其中,烏魯木齊市國土資源局、博爾塔拉州國土資源局、喀什地區國土資源局、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被評為自治區級精神文明單位;昌吉市國土局、吐魯番市國土局、巴音郭楞國土局、克孜勒蘇市國土局、阿克蘇市國土局、塔城市國土局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伊犁州國土資源局、哈密州國土資源局、和田州國土資源局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
第三,行業作風建設
“十五”期間,我們狠抓國土資源行業作風建設,在政務公開、依法規範行政行為、優質高效服務、接受公眾監督等方面出臺了壹系列新舉措。壹是設立政務公開專欄;二是公布舉報電話;三是設立舉報箱;四是建立了公開、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大廳窗口”服務;五是落實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十項為民措施和工作人員的五項禁令;六是積極參加自治區人民廣播電臺的“新廣播熱線”節目活動;第七,持續開展行業道德評議活動。通過以上措施,國土資源行業行業作風逐年明顯好轉。2004年,國土資源廳被評為自治區8個被評廳(局)第壹名,社會滿意率達90%。2005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授予伊寧縣國土資源局、烏魯木齊市國土資源局沙區分局、克拉瑪依市城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獨山子分局、石河子市土地管理局、庫爾勒市國土資源局、阿克蘇市國土資源局、和田市國土資源局“作風建設示範窗口單位”稱號。
第四,信訪工作
“十五”期間,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頒發的《信訪條例》,根據國土資源部《信訪條例》和自治區實際,制定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信訪條例》。辦公室實行各辦公室輪流值班制度和主任接待日制度。引導群眾依法信訪,教育幹部依法行政,引導基層組織依法處理信訪事項,切實把信訪事項的受理、交辦、轉辦、督促、督辦、反饋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十五”期間,* * *受理群眾來信1452件,接待群眾來信1920件,6485人次。其中,違法占地518件,權屬糾紛260件,征地糾紛752件,探礦權采礦權糾紛39件,違法批地用地101件,咨詢建議172件,其他75件。參見表9-1和圖9-1。
動詞 (verb的縮寫)工會工作
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工會組織,工會組建率和職工會員率達到100%;各級工會組織積極開展創建“勞模之家”活動。連續五年,辦事處工會被自治區直屬工會命名為“勞動模範之家”;國土資源規劃院工會、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工會、自治區征地中心工會被自治區總工會、自治區直屬工會命名為“勞動模範之家”。
表9-1十五期間國土資源部門信訪情況表
圖9-1十五期間國土資源部門信訪構成圖
部門工會工委認真組織開展民主管理工作,各直屬事業單位黨政領導積極支持工會工作。“十五”期間,國土資源規劃研究院、國土資源信息中心、自治區土地整理中心、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征地中心五個單位要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都建立健全了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定期宣傳工會的工作和活動。
辦事處工會工委成立五年來,每年都舉辦機關職工運動會,幹部職工積極參加;並且每1年舉辦壹次國土資源行業職工春節聯歡晚會,演出由新疆電視臺、烏魯木齊電視臺播出。2003年,在國土資源行業舉辦了首屆“新疆國土資源杯”職工籃球賽和廳系統職工籃球賽。這些活動不僅豐富了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而且增強了職工的凝聚力和進取精神。
近五年來,來自機關、部門、直屬單位的近百名幹部職工自願捐款,資助了烏魯木齊市第二十三中學宏誌班等多所北疆、南疆中小學生。500多名幹部職工(包括退休職工)自願向災區、困難群體、紅十字會、見義勇為基金會捐款654.38多萬元,捐贈衣物654.38多萬件。
不及物動詞宣傳工作
“十五”期間,圍繞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會議宣傳、新聞發布、記者座談、現場采訪、人物訪談、新聞稿件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報道。
(1)在中國國土資源報、新疆日報、新疆經濟日報、新華社新華分社、新疆人民廣播電臺、新疆人民廣播電臺等中央和省級新聞媒體發表(播放)新聞文章1500余篇,促進了全社會積極參與和關註我區國土資源工作。
(2)為系統、全面地反映自治區國土資源概況和管理情況,每年編制《自治區國土資源公報》,不僅發給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人大、政協和有關廳(處)參考,還在《新疆日報》或《新疆經濟報》刊登,讓社會各界通過閱讀進壹步了解自治區國土資源工作情況。
(3)每年“4·22”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前後,在新疆電視臺、新疆人民廣播電臺(維吾爾語、漢語、哈薩克語)播放公益廣告,設立宣傳咨詢點,向社會人員宣傳解答國土資源相關政策法規和具體程序。
(4)做好日常社會宣傳,營造國土資源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印發各類國土資源宣傳資料約50萬份、宣傳冊30萬份;2005年5月,在新疆日報社的配合下,“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百問百答”活動成功舉辦,* * *收到有效回答5600余條。
七、學會工作。
“十五”期間,自治區土地學會、地質學會、礦業協會、土地估價師協會堅持舉辦會議的宗旨和“加強聯合、突出服務、註重實效”的工作思路,認真貫徹《國土資源科普行動綱要》精神,積極開展國土資源學術交流活動, 研究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政策和戰略問題,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在服務社會、服務行業和自身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學術交流
2001年2月,自治區地質學會舉辦以“發揮新疆資源優勢,堅持高效持續發展”為主題的西部學術論壇;2002年2月,自治區地質學會、自治區礦業聯合會、自治區專家咨詢組礦產能源組聯合召開新疆固體礦產最佳勘查靶區咨詢研討會;自治區土地學會於2003年召開“中國土地科學學會五屆三次理事會暨2003年學術年會”,協助中國土地科學學會舉辦“2005年海峽兩岸土地學術研討會”;自治區土地學會、地質學會協助中國科協在中國科協2005年年會第8、38分會場組織學術交流會。2005年6月5日至10月,自治區地質學會召開了第五屆天山地質礦產與資源研討會。2004年以來,自治區礦業聯合會先後兩次組織新疆20余家礦業企事業單位參加由國土資源部主辦的“中國國際礦業大會”和“礦業論壇暨博覽會”,使企業拓展了思路,加強了對外交流與合作。會議期間,壹些礦業企業與外國礦業公司簽署了礦業開發協議。自2004年以來,礦業協會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了礦主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培訓,* * *舉辦培訓班11,培訓人數近1.400人。
(2)學術成就
2005年,自治區國土所完成了《新疆土地資源利用效率研究》的編寫;編輯出版《新疆土地學會通訊》8期,收錄各類通訊、專業論文、學術交流、土地管理經驗等文章近300篇。
自治區地質學會通訊編輯印刷8期;《慶祝新疆地質學會成立40周年論文集》編輯完成。與自治區礦產與能源集團專家咨詢組聯合出版決策研究咨詢文集;與《新疆地質》編輯部聯合;出版了《新疆青少年優秀地質科技論文第二輯》;2005年,第五屆天山地質、礦產與資源研討會會議記錄匯編出版。出版《新疆地質》20期。為塔裏木油田公司完成了塔裏木盆地及周邊地層的研究;完成河南油田“1 ∶ 20萬焉耆盆地數字地質圖”;完成《新疆礦產開發簡明圖集》的編輯工作。
2004年,自治區礦業聯合會對全區鐵礦企業稅費進行了調查。分析了全區主要鐵礦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提出了影響鐵礦企業經濟技術指標的主要因素,並對政府如何減輕企業負擔提出了合理化建議。2005年提交的《新疆黃金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提出了未來黃金產業的發展思路和對策。出版《新疆礦業》15期,提供約1 000條礦業信息;2002年以來,組織實施了區域(地、市)級礦產資源規劃。到2004年底,區域(地、市)級礦產資源規劃已經編制完成。自2004年開展縣(市、區)礦產資源規劃以來,已批復完成15個縣(市)的礦產資源規劃。
自治區土地估價師協會成立於2003年8月。協會自成立以來,制定頒布了《協會章程》、《土地估價機構和土地估價師註冊辦法》、《註冊土地估價師自律準則》等壹系列規範管理的自律制度。協助行政主管部門下發《關於加強和規範自治區土地評估行業管理的通知》(新國土資發[2005]123號)。2004年6月,自治區土地估價師協會建立了烏魯木齊市土地出讓和土地資產處置地價評估專家庫。
(三)受到表彰的情況
2002年,自治區土地學會被自治區科協評為“先進學會”;2005年被自治區科協、教育廳、科技廳聯合授予“2005年自治區青年教育先進集體”;2005年榮獲自治區民政廳頒發的“自治區先進社會組織”和“全國省級社會之星”榮譽稱號。
自治區地質學會2002年被自治區科協授予“自治區優秀學會”稱號,被自治區科協、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科技廳授予“先進科普集體”稱號。2004年被民政部授予“優秀社會組織”稱號;2005年被自治區科協、自治區教委、自治區科技廳授予“青年教育先進集體”稱號。
2003年和2004年,自治區礦業協會被中國礦業協會評為“先進會員單位”。由礦業聯合會組織專家編制的阿克蘇、烏魯木齊、克拉瑪依三市礦產資源規劃分別獲得國土資源部表彰的“礦產資源規劃優秀成果”壹等獎和二等獎。
八、國土資源工作受到表彰。
2001,自治區人民政府表彰:伊犁、喀什、巴音郭楞、國土資源局(土地管理局),昌吉市、烏蘇、霍城、富蘊、鄯善、和碩、阿克陶、澤普、洛浦縣被國土資源部表彰為基本農田保護先進單位;烏魯木齊市、伊寧市、阜康市、喀什市國土局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全國土地資產管理先進單位。吉木薩爾縣、焉耆縣、博湖縣、阜康市、瑪納斯縣、英吉沙縣、克拉瑪依區、獨山子地區被授予“自治區土地執法模範縣(市、區)”稱號,其中吉木薩爾縣被國土資源部授予“全國土地執法模範縣”稱號。
2003年,國土資源部授予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全國土地登記和土地調查先進單位”、“全國礦產資源儲量統計先進單位”、“全國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先進單位”、“全國礦產資源補償費地質勘查項目管理先進單位”等稱號。國土資源部授予奎屯市、沙灣縣“全國地籍管理百強縣”稱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國土資源局、新源縣國土資源局、公劉縣國土資源局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先進單位”。自治區人民政府授予石河子市、伊寧市、伊寧縣、新源縣、霍城縣、沙灣縣、溫宿縣、烏什縣、澤普縣、莎車縣、麥蓋提縣11個縣(市)“自治區土地執法模範縣”稱號。
2004年,國土資源部、人事部在全國國土資源系統首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中,授予克拉瑪依市、阿勒泰地區、哈密市、澤普縣、新源縣國土資源局“全國國土資源管理先進單位”稱號。* * *團中央授予自治區國土資源規劃研究院數字化所“2004年全國青年文明號”稱號;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獲自治區行業作風考評第壹名;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被評為2004年財政預算和政府采購先進單位。
2005年,自治區人民政府、新疆軍區授予國土資源廳地籍管理處“軍事設施保護先進單位”稱號;國土資源部授予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全國地質資料管理先進單位”稱號,授予自治區征地事務中心、塔城地區國土資源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國土資源局“全國建設用地審批先進單位”稱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國土資源局、石河子國土局、庫勒國土局、博樂國土局被國土資源部評為2001至2005年度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自治區測繪局、阿克蘇地區國土資源局、庫爾勒市國土資源局榮獲全國測繪系統“四五普法先進單位”稱號;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被授予“2005年度自治區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稱號,自治區國土資源規劃研究院被授予自治區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
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表彰了十五以來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35個單位獲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集體”稱號,54人獲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獲得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集體”稱號的單位有: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國土資源局、伊寧市國土資源局、伊寧縣敦麻紮中心國土資源所、塔城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管理科、沙灣縣城市國土資源所、烏蘇市八十四鄉國土資源所、阿勒泰市土地勘測所、布爾津縣國土資源局、 富蘊縣國土資源局、精河縣國土資源局、阜康市國土資源局、米泉縣國土資源局土地綜合業務股、雷姆縣西吉國土資源所、吐魯番市國土資源局、伊吾縣國土資源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國土資源局、庫爾勒市國土資源局、若羌縣國土資源局、烏什縣國土資源局、阿瓦提國土資源局、 溫宿縣國土資源局、阿圖什市國土資源局、喀什市國土資源局、疏附縣國土資源局、巴楚縣國土資源局、洛浦縣國土資源局、墨玉縣國土資源局紮瓦鄉國土資源所、玉田縣國土資源局地質礦產所、烏魯木齊市國土資源局、烏魯木齊市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獨山子片區分局、 石河子土地管理局、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國土資源規劃研究院、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
國土資源廳黨組副書記、廳長哈尼巴提·沙布凱,2001至2005年被評為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
“十五”期間,有50多人分別被授予“國土資源管理先進個人”、“十五期間國土資源系統先進科技工作者”、“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先進個人”、“自治區先進會計”等稱號。
九。新疆地方誌、土地誌和新疆地方誌、地質礦產誌的編纂
(1)完成了《新疆地方誌·土地誌》的編纂。
該組織編纂的《新疆地方誌》經過編纂者三年半的努力,於2005年底完成。土地誌全面系統地涵蓋了新疆土地資源的歷史和現狀,填補了自治區歷史上沒有反映土地管理記錄的空白。被自治區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授予“自治區第四屆地方誌年鑒優秀成果”壹等獎。
(2)出版了《新疆地質礦產誌》(1986 ~ 2000)。
在前期記錄的基礎上,國土資源廳組織工作人員,在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的支持下,於2001年底順利完成了編制工作,並於2002年底前印刷出版。《新疆地質礦產誌》(1986 ~ 2000)是《新疆地質礦產誌》(原誌)的續篇,全面記錄了自治區在“七五”、“八五”、“九五”三個五年計劃時期蓬勃發展的地質事業、礦產勘查和科學技術所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