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吏治
公元472年(延興二年),政以久任,滿壹年升遷壹級;治績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處罰,甚至降級。
變革稅制
公元475年(延興五年),為改變過去州、郡、縣爭收租調的混亂局面,政府確定只能由縣壹級征收,征收時禁止使用大鬥、長尺、重秤。
頒俸祿制
公元484年(太和八年),頒布俸祿制,申明俸祿以外貪贓滿壹匹絹布的處死。次年頒行的均田令中,又規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職高低給壹定數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準買,離職時移交下任。[2]
改革官制
太和年間,議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從。從品為北魏之首創。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標準,將代北以來的鮮卑貴族定為姓、族,姓為高,族次之,其中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勛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壹同四姓。”所謂四姓,壹說為中原漢族高門崔、盧、李、鄭,壹說為漢族甲、乙、丙、丁四種郡姓,後者似為確。班定姓族,使鮮卑貴族與漢士族得以進壹步結合。
遷都洛陽
為了便於學習和接受漢族先進文化,進壹步加強對黃河流域的統治,拓跋宏決心把國都從平城(今山西大同市)遷到洛陽。為了這個,他怕大臣們反對遷都的主張,先提出要大規模進攻南齊。有壹次上朝,他把這個打算提了出來,大臣紛紛反對,最激烈的是任城王拓跋澄。孝文帝很惱火說:“國家是我的國家,妳想阻撓我用兵嗎?”拓跋澄反駁說:“國家雖然是陛下的,但我是國家的大臣,明知用兵危險,哪能不講。”孝文帝想了壹下,就宣布退朝,回到宮裏,再單獨召見拓跋澄,跟他說:“老實告訴妳,剛才我向妳發火,是為了嚇唬大家。我真正的意思是覺得平城不是個用武的地方,不適宜改革政治。現在我要移風易俗,非得遷都不行。這回我出兵伐齊,實際上是想借這個機會,帶領文武官員遷都中原,妳看怎麽樣?”拓跋澄恍然大悟,馬上同意魏孝文帝的主張。
公元493年(太和十七年),魏孝文帝親自率領步兵騎兵三十多萬南下,從平城出發,到了洛陽。正好碰到秋雨連綿,足足下了壹個月,到處道路泥濘,行軍發生困難。但是孝文帝仍舊戴盔披甲騎馬出城,下令繼續進軍。大臣們本來不想出兵伐齊,趁著這場大雨,又出來阻攔。孝文帝嚴肅地說:“這次我們興師動眾,如果半途而廢,豈不是給後代人笑話。如果不能南進,就把國都遷到這裏。諸位認為怎麽樣?”大家聽了,面面相覷,沒有說話。孝文帝說:“不能猶豫不決了。同意遷都的往左邊站,不同意的站在右邊。”壹個貴族說:“只要陛下同意停止南伐,那麽遷都洛陽,我們也願意。”許多文武官員雖然不贊成遷都,但是聽說可以停止南伐,也都只好表示擁護遷都了。 孝文帝把洛陽壹頭安排好了,又派任城王拓跋澄回到平城去,向那裏的王公貴族,宣傳遷都的好處。後來,他又親自到平城,召集貴族老臣,討論遷都的事。平城的貴族中反對的還不少。他們搬出壹條條理由,都被孝文帝駁倒了。最後,那些人實在講不出道理來,只好說:“遷都是大事,到底是兇是吉,還是蔔個卦吧。”
孝文帝說:“蔔卦是為了解決疑難不決的事。遷都的事,已經沒有疑問,還蔔什麽。要治理天下的,應該以四海為家,今天走南,明天闖北,哪有固定不變的道理。再說我們上代也遷過幾次都,為什麽我就不能遷呢?” 貴族大臣被駁得啞口無言,遷都洛陽的事,是仿效先祖的美事,就這樣決定下來了。[3]
經濟
行均田制
公元485年(太和九年),頒布了均田令,對不同性別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詳盡的受田規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別。露田種植谷物,不得買賣,七十歲時交還國家。桑田種植桑、榆、棗樹,不須交還國家,可以出賣多余的部分,買進不足的部分。還授土地時對老少殘疾鰥寡都給予適當的照顧。[4]
創三長制
公元486年(太和十年),以三長制取代宗主督護制,采用鄰、裏、黨 的鄉官組織,抑制地方豪強蔭庇大量戶口。[2]
改革租制
公元486年(太和十年),孝文帝對租調制度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新租調規定以壹夫壹婦為征收單位,每年交納帛壹匹,粟二石。十五歲以上的未婚男女,從事耕織的奴婢每八人,耕牛每二十頭的租調,分別相當於壹夫壹婦的數量。
文化
禁胡語
孝文帝實施漢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將語言改變,規定不再說鮮卑復合語,而須改說單音節的漢語,《魏書?鹹陽王禧傳》記載孝文帝言:“今欲斷諸北語,壹從正音。其年三十已上,習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為,當加降黜。”
改漢姓
孝文帝下令把鮮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復姓),改為單姓。以下是壹些例子:
拓拔(皇族)→元姓
獨孤→劉姓
丘穆棱→穆姓
步六孤→陸姓
賀賴→賀姓
賀樓→樓姓[5]
尊孔子
孝文帝遷都洛邑後,立即下令加緊修建孔廟祭孔。又給予孔子後裔土地與銀錢,讓他們可以繼續祭祀這位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