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來的儒家知識分子看來,真的是君不君,臣不臣,應該嚴肅批判。我們需要回顧壹下《資同治簡》中記載的伐朝鮮的原文:“秦王使與魏相約伐朝鮮”。在朱的《通鑒簡編》中,這句話雖然在“目”的部分被原封不動地記錄了下來,但在“罡劍”的部分,表述卻變成了“秦甘茂攻韓益陽”。
朱生仁壹肚子話。在後人看來,這種變化壹定充滿了深刻的含義。
朱寫《鏡花緣》的時候準備了壹個大綱。這個大綱是壹部獨立的書,名為《子同治鑒大綱提要》,簡稱《大綱提要》,卷五十九。
嚴格來說,這本書並沒有太大的價值,因為它的內容經過修改已經被編輯進了《通鑒簡編》的“綱”部分,所以它的後續損失是合理的。只是因為朱的地位越來越高,他的壹字壹句才能熠熠生輝,才有研究價值。
所以《通鑒簡編》的研究者經常引用《簡編》的內容,使我們很難把《簡編》的內容看作壹部獨立的書,雖然它已經失傳了。
元代學者王克寬對《子簡》提綱進行了考證,並與提綱提要進行了比較,認為在對朝鮮的情況下,《通鑒》提要中多了壹個“使”字,也就是說,《通鑒》提要版本中“秦幹卯攻韓益陽”寫成了“秦使攻韓益陽”。那麽問題來了:是臨摹過程中漏字,還是朱有意為之?
這裏就要提到明代學者張的《續論綱》。如前所述,這本書是在陽明心學興起,朱權威受到質疑之後,順應時代潮流而出現的。在張看來,如果實事求是地記錄歷史事實,就應該加上“是”字,但如果把“是”字刪掉,把表述為行為主體,就可以充分表達對的道德譴責。
為什麽要譴責他?因為作為朝臣的甘茂服從命令去魏國從事外交,聯合魏國進攻朝鮮,所以他才圓滿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然而,甘茂執意搞些惡作劇,反復耍花招,最後脅迫秦武王在安息地結盟。這樣壹來,是否打益陽就完全取決於甘茂的心意,而不是忠實執行秦武王的命令,這與專制無異。因此,張認為在《鏡鑒》中刪去“使”字是為了譴責的專制。
張所說的“切”是儒家《春秋》學的專有名詞。儒家認為孔子修《春秋》,認為“筆即筆,削即削”。“筆”被記錄,“剪”被刪除。孔子修改歷史檔案,依據普遍真理,什麽該寫,什麽該刪。每壹個“該寫還是該刪”的選擇背後,都蘊含著無限的意義,閃耀著儒家政治哲學的金光。
張的《續綱》雖然是基於心理學的精神,不再迷信權威,但還是認可朱生仁的削筆之美。從《子同治鑒》往下看,可以看到《通鑒》的大綱,進而可以看到對大綱的考證和對大綱的延續,特別是可以感受到學術風氣和思想在時代大潮中的沈浮和變化。
在戰國以前,君臣結盟其實是相當正常的。早在周朝建立之初,就有兩位長者——周公和太公——輔佐年輕的周成王,而作為妳的天子的周成王,獎勵兩位老人壹個結盟儀式。每個人都有壹份章程,每個人都有專門的組織和負責人。憲章的內容是:子孫後代都要和睦相處。
這種事情雖然很正常,但其正當性並非無懈可擊。《春秋桓公三年》中有記載,齊桓公和魏公都在這個地方“專事”。什麽是“職業生活”?
《公羊傳》的解說詞是:這是壹次無儀式的聯盟活動,僅憑口頭約定就結束了。《公羊傳》以“古人未結盟,故辭”為由,褒揚“徐明”。也就是說,在美好的古代社會,不存在聯盟這種東西。如果每個人都信守諾言,他怎麽能罵人呢?
顯然,拉姆壹家把古代社會想象得太美好了。
在有文獻可考的周代,結盟是壹種非常正式的活動,儀式化程度很高。通常的程序是這樣的:先在地上挖壹個坑,然後在坑裏殺死壹只大型動物,可以是牛、羊或馬,然後把這只大型動物的左耳割下來作為祭品,放在盤子裏交給儀式主持人。
在所有用於祭祀的動物中,牛的價值最高,自然等級也最高。所以在最高級別的聯盟儀式中,被殺的大型動物通常是牛,盤子上的左耳自然是牛的耳朵,所以主人端著盤子,也就是“端著牛的耳朵”。
“捏住牛耳朵”這個詞就是這麽來的,壹直沿用到今天。只是人們總會誤以為抓住牛耳朵的人就是領導。其實恰恰相反,主持人不是領導,就像婚禮司儀不是新郎壹樣。這種誤解由來已久。真相是:諸侯之間的結盟是小國諸侯的做法,甚至是小國諸侯下面的壹個大臣來牽頭,真正的身份不是首領,而是血緣。
在聯盟的儀式上,割下牛的耳朵後,用壹個叫“兌”的容器盛血,然後宣讀聯盟書,要念給聯盟雙方和諸神聽。然後,參與者輪流喝壹點動物的血,這叫節血。獻血是聯盟儀式的核心要素,所以有個詞叫“為聯盟獻血”。
出血的順序很重要。誰先來,代表誰強誰弱。血序第壹人是參與者中最強的壹個,是真正的領導者。如果出現勢均力敵的情況,那麽大家都不會在意誰是最好的,只會去爭奪血脈的順序。
在流血儀式之後,根據文獻記載,《聯盟之書》的原件將與祭品壹起下葬。從考古證據來看,坑裏應該是先埋了壹件玉器,然後再埋《盟書》原件。還有書的復印件,每人壹本,拿回去收藏。皇帝和諸侯的史家最初承擔了收集這本書的責任。
為什麽要殺大型動物埋玉石?
因為在古代,這些都是很值錢的東西。如果妳殺了他們,埋了他們,人們將不得不離開。從宗教的角度來說,這些物件都是供奉給神靈的,所以對待神靈的時候自然要把最值錢的物件拿出來。諸神收到豐厚的禮物,就要承擔監督的義務。在經濟學意義上,這屬於人為增加沈沒成本——沈沒成本越高,反悔時的心理壓力越大。
這就像舉行婚禮壹樣。就連今天的婚禮,照例也有很多鋪張浪費。只是為了增加節日氣氛,實質上可以增加沈沒成本,降低以後離婚的風險。雖然古語總是敦促人們勤儉節約,但事實上,人類的大部分財富都被浪費了。最可怕的是,各種浪費都仔細數過了,都是剛需。
從沈沒成本的角度來看,盟約必然會越來越失去約束力,因為隨著經濟的發展,玉、牛羊、馬對皇帝、王公、大夫來說已經完全不值錢了。這個儀式之所以還在舉行,只是路徑依賴。既然沈沒成本約為零,自然就不存在毀約的心理障礙。
所以不管是結盟還是背叛,都是越來越草率,對誰都無所謂。這種現象泛濫,就是《詩經》中所謂的“君子屢盟,亂則久矣”。聯盟越來越多,社會越來越亂。
這兩首詩和《春秋》徐明的記載正好吻合,形成了壹對文化密碼。比如荀子說《春秋》善於經營自己的生活,而《詩》卻不是壹個不變的聯盟,說他們的意圖是壹樣的。
但問題是,無論是《春秋》真的推崇職業生活,還是《詩經》譴責太多的誓言,社會的發展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盟約的約束力越來越難以承受。那麽,有什麽辦法可以扭轉這種趨勢,恢復古約的約束力呢?
歡迎在評論區談談妳的看法,我們下次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