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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少數民族的特征

 臺灣少數民族生活在山高谷深、大海環繞的寶島,經歷了極其漫長的歷史歲月。臺灣少數民族分為十幾支族群,經過長期的繁衍生息,各個族群風俗習慣差異逐漸顯現,文化獨特性也隨之形成。目前存有自己語言和文化的有14個族群,總人數約50萬人,包括雅美(達悟)、阿美、噶瑪蘭、撒奇萊雅、卑南、太魯閣、賽夏、泰雅、邵、布農、賽德克、鄒、魯凱、排灣等。臺灣也因此成為“人類學者研究的樂園”。

 ●阿美

阿美,是臺灣少數民族中人數最多的族群,有近19萬人,約占臺灣少數民族總人口的2/5。阿美人以漁撈和農耕為主要生產方式,他們天性和善而樂天,以其豐富多彩的歌舞文化著稱於臺灣少數民族。阿美人居住區域北起花蓮、南達恒春半島的東部,幅員遼闊。依其聚居分布區域的不同,由南到北分為恒春阿美、臺東(卑南)阿美、海岸阿美、秀姑巒阿美、南勢阿美五大群落。

阿美,意指北方的人。阿美擁有獨特的母系社會制度,男子實行入贅制,家產由女兒繼承,家務大權掌握在女性手裏,男子則負責以部落公***事務為核心的男子集會所。男子集會所,具有嚴格的年齡階段。阿美男性年滿13歲就送入少年會所集訓,每3年通過壹次體能測試,直到22歲成年後才可以結婚,男子同時也負責部落防衛與公務。而為部落的公***事務做過貢獻被免除勞役的年老男子,就會成為部落中受人尊敬的部落長老。阿美部落中嚴謹的母系社會制度平衡了男女之間的權利,也創造了部落內和諧的社會關系。

阿美部落毗鄰山川大海,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族人依循農耕、漁撈、狩獵的季節不同,而舉行歲時祭典。早期阿美有壹系列關於農耕的祭儀,它們包括:播種祭、播種後祖靈祭、除草祭、收割祭、新谷入倉祭、新米嘗新祭、豐年祭、求雨祭、求晴祭等。隨著時代的變遷與部落農業生產的衰退,如今只剩每年7到10月間舉行的豐年祭,以及沿海部落所舉行的海祭,才屬於阿美人傳承民族文化重要的祭儀。

●排灣

排灣,是臺灣少數民族中第二大族群,主要分布在屏東縣、臺東縣。依其聚居分布區域的不同將其分為北排灣、中排灣、南排灣、東排灣四個群落。

排灣,意指祖先最早發源的地方。排灣的歷史傳說中認為,人類的誕生分別來自太陽、百步蛇、陶壺三種途徑。其壹是“太陽說”,相信人類是太陽所生的卵孵化而成的;其二是“壺生說”,認為陽光照射到陶壺,使陶壺破裂生出人類的始祖;其三是“百步蛇說”,認為人類是由百步蛇的卵孵化而成的。但無論傳說中人的起源是什麽,排灣人對百步蛇都是崇敬有加。

排灣人傳統上是以狩獵火耕維生,其氏族制度是臺灣少數民族最具典型意義的貴族社會。部落的領土屬於壹個或數個頭目,頭目則因為向平民征稅,而必須承擔撫恤孤寡、急難救助的義務。氏族內部實行長嗣繼承制度,頭目家的長嗣繼承世襲頭目職位,其余的子女若沒有機會與其他頭目聯姻,三代以後就會變成平民。不過頭目不能幹涉部落公***事務,而是由平民階級自治。因此,部落內部是不論階級高低,由族人們推選年長者或賢達人士組成部落會議,選出幹練的人擔任行政領袖。頭目雖是世代相傳的地主,但部落實際的公***事務,則由平民自治推選出來的人進行管理。

排灣人依靠歲時季節的變幻舉行不同的祭典。五年祭,是排灣最負盛名且儀式嚴謹的祭典,從迎請神靈開始到最後送靈儀式結束,時間長達6個月之久。隨著時代改變,目前這種儀式只能在屏東縣來義鄉、春日鄉和臺東縣達仁鄉土板部落中才能見到。

●泰雅

泰雅,聚居地從南投縣濁水溪向北延伸分布到宜蘭縣和平溪為界,占據了臺灣面積最廣的山地,是臺灣少數民族中人口數居第三位的族群。泰雅,意指和自己壹樣的人。泰雅,分為賽考列克和澤敖列兩大亞族,認定自己是發源於南投縣北港溪上遊的溪畔臺地,傳說在沒有人類的遠古時代,地上的巨巖突然裂開,從縫隙中走出兩男壹女,其中壹位男性重新回到巖石裏,剩下的壹對男女結為夫妻,繁衍出泰雅族群。如今這座巨巖,仍然屹立在北港溪畔,成為泰雅人的聖地,族人稱它為賓斯布甘。傳說中,斯巴陽是祖先建立的第壹座部落,緊鄰於勝地賓斯布甘,後來因部落人口不斷擴增,族人順著北港溪而上,翻越中央山脈,經歷了千百年的遷徙,形成今日泰雅人聚居地遍布在南投以北到宜蘭遼闊的土地上。

泰雅的氏族制度是父系社會,以狩獵、火耕為主要生產方式,文化簡單原始,沒有復雜的政治社會組織,只有壹個稱為“嘎嘎”的***祭團體。部落隨著季節周期舉行不同的歲時祭儀,每年9、10月泰雅各布部落都會舉行嘎嘎祖靈祭的重要祭典。

紋面,是泰雅民族精神的象征,男女在成年後有紋面習俗。女孩要精通織布技巧後,才可以紋面出嫁。而男子必須學會狩獵並且外出征戰,才可以紋面娶妻。在泰雅的家庭中,兒女只要成家,就得搬出去另立門戶,最後只剩下小兒子在家奉養年老的雙親。這樣的社會制度,造就了泰雅男性勇於離家開疆拓土的性格,同時也是形成這個族群分布遼闊的原因。

●布農

布農,是人的意思。布農族群根據不同的氏族,分為巒社、卡社、丹社、卓社、郡社等五大社群,是臺灣少數民族的第四大族群。

布農沒有世襲的統治階級,只有由族人選出的終身職領袖。領袖分為兩種:壹種是部落首長,是擔任部落傳統習俗的守護者,主持由各氏族長老和戶長參加的部落會議,並執行會議的決議,通常也是各項祭典的祭司;另壹種是部落的軍事首長,由擁有戰功、深謀遠慮、甚至熟諳吉兇的長老擔任,壹經選出都是終身職,其兒子並沒有繼位的權力。

布農人是典型的父系社會大家庭,壹戶人家經常三代同堂,由最年長的祖父或叔祖父擔任家長,伯叔輩即使婚後仍不分家,每對夫妻在屋內各自分配壹間臥室居住,所有家人***同分工合作。如果分家,通常是要在祖父過世後,才能由伯叔輩主持協議分家。

  “八部合音”,是布農人最具代表性的音樂表現形式,它是以八個不同的音階構成柔美的合音,內容是祈禱小米豐收,又稱“小米豐收歌”。而“誇功宴”則是在親友歡聚宴飲時,大家轉成壹個圓圈,不分男女輪流走到中心,大聲報出自己的名字,並列舉自己在壹年內傑出的表現,公開誇耀自己成績的歡慶宴會。這也是布農人最具特色的文化習俗。

布農在臺灣少數民族各族群當中是唯壹擁有自創文字—“農事歷法圖表”的族群,他們壹年四季均依歷法進行農耕、狩獵。許多祭典都是依附在農事祭儀中,例如射耳祭、小米播種祭等,都是布農人重要的歲時祭儀。

●太魯閣

太魯閣,源自古老的賽德克族系,是臺灣少數民族的第五大族群。太魯閣人的祖先居住在合歡山西側的濁水溪源頭(南投)。傳說在距今400年前,因為狩獵,他們的祖先越過了中央山脈來到立霧溪源頭(花蓮),遷徙至此的族人最後沿著立霧溪流域建立了新部落。1914年爆發的太魯閣戰爭、1933年的霧社事件,讓日本殖民者心驚膽顫,為了防範臺灣少數民族的反抗,開始對各部落實施所謂的“山下移住政策”,他們陸續強制居住在立霧溪流域的太魯閣族群遷到山下,才形成今天的太魯閣人居住地。而太魯閣人原先居住地的區域現今已成為知名的觀光聖地——太魯閣國家公園。

太魯閣,意指山腰的平臺或可居住之地。太魯閣人是傳統的狩獵火耕民族,和泰雅人壹樣,男女成年後都有紋面的習俗。傳統社會組織,是由成員***同推舉聰明正直的人擔任領導者,對外代表部落,對內維持部落的安寧和諧,仲裁紛爭。每個部落均有固定的獵區,獵區的保護是全體部落成員的***同責任,因此形成了部落男子***同承擔責任的團體意識。

太魯閣人的信仰,是以祖靈為中心的集體意識。巫師的醫療與祭司的祈福,是這個族群部落重要的傳統習俗。太魯閣人認為,所有的疾病、災難,都是源自於鬼神責罰與觸怒祖靈,因此必須經由對祖靈的崇拜來獲得解決,其儀式的進行象征著與祖靈的溝通。為確保習俗(嘎呀)確實被部落族人遵守,部落內設立頭目、祭司及巫師三個職位,執掌不同的權力,以便監督族人奉行習俗。每年的秋冬時分,太魯閣人會遵循祖訓,舉行感恩祭,報答祖靈的庇佑。

●魯凱

魯凱,是臺灣少數民族中依人口排名第六的族群。他們依居住地不同***分為三個社群,人數最多的是居住在屏東縣霧臺鄉的西魯凱群,分布在臺東縣卑南鄉、金峰鄉的東魯凱群,以及居住在高雄縣茂林鄉的多納、萬山、茂林三社,各社群之間互不來往,語言上也自成壹體。

 “魯凱”二字意指住在深山的人。魯凱和排灣都屬於貴族階級的世襲社會,兩族群的文化習俗很相似,差別在於排灣是長嗣(長男或長女)繼承家業,魯凱則為長男繼承制,頭目沒有過問公***事務的權力,只擔任最後的仲裁或調停者。部落公***事務,由各氏族的嫡系長者、受推崇的有威望的人、有戰功的勇士來***同決議,也提供給平民階級參與公***事務的權利。

魯凱天性保守且敬重頭目權威,強調社會階級,貴族和平民彼此界限區分嚴謹。在過去,貴族與頭目的服飾圖案與裝飾擁有專屬權,平民除非經過頭目同意,不得使用人頭紋、百步蛇、百合花、陶壺等圖案。除此之外,魯凱和排灣壹樣,唯有貴族才能戴著插有大冠鷲飛羽的帽子,在數量上,頭目三支、核心貴族兩支、邊緣貴族壹支。百合花則代表了社會秩序與倫理,只有純潔的少女與高貴的勇士才有資格佩戴。這些嚴密的禮儀和歲時祭儀,嚴格地制約著族人的生活與教育,使族人彼此間十分重視互助與團結。

每年8月的小米收獲祭、豐年祭和11月茂林鄉多納部落的黑粟祭等,是部落依隨著季節與生命周期舉行的盛大祭典。

●卑南

卑南人主要居住在臺東平原上,目前還存有歷史悠久的八個部落,分別是知本、射馬幹(建和)、呂家望(利嘉)、大巴六九(泰安)、卑南(南王)、檳榔、阿裏擺、初鹿(北絲尻),又稱為八社,最近又增加了寶桑、斑鳩和龍過脈三座新部落,都位於卑南溪以南的臺東平原上,是臺灣少數民族的第七大族群。

卑南,是南王部落普悠瑪舊地名的稱呼。卑南起源傳說有許多種,主要是由卑南社為主的竹子衍生的“竹生傳說”,以及相傳由太平洋登陸的知本社的石頭衍生的“石頭傳說”。

卑南,擁有嚴厲的會所制度,“會所”在歷史上曾對青少年施以嚴苛的斯巴達克式教育。會所不僅是卑南人舉行祭典的地方,也是訓練青年人的場地,它分成少年會所和青年會所。男子滿13歲就要離家到少年會所集訓,由成年戰士對他們進行嚴格訓練;年滿18歲後,再升級進入青年會所服役,擔任防衛、殺敵的任務;年滿22歲,才可以退役、結婚、養兒育女;35歲後,就可以參與會所內有關部落公***事務的討論;進入50歲後,則成為受人尊敬的會所顧問或部落長老。從少年起在會所學習服從、忍耐,進行培養吃苦、勇敢精神的艱苦訓練,造就了卑南男子驍勇善戰的性格和精神。

卑南雖實行男子入贅、女兒繼承家業的母系社會,但婦女的權力並沒有涉及所有方面。氏族內仍然是男女各有分工,婦女的權力只限於家務事,已婚婦女想要處分財產,必須經夫妻壹致同意才有效。每年12月舉行的大獵祭是族群壹年當中最重要的歲時祭典。

●鄒

鄒,是臺灣少數民族人口數排名第九的族群,他們以居住區域不同而分為三個語言各異的亞族群,居住在嘉義縣阿裏山的北鄒群、居住在高雄縣的南鄒群、以及卡那卡那布群。

鄒,意指人,他們是以父系嫡長為核心價值的耕獵族群。其部落組織是以設有“庫巴”的大社為核心,大社是居住著各氏族的嫡長家庭,小社則是各氏族分出去的庶系家庭,每壹大社都有壹位世襲頭目,部族所有事務,都由各氏族最年長者主持。

庫巴,是氏族男子集會的專用場所,也是鄒族群的聖地,過去男性年甫弱冠,就需離家到庫巴集訓,接受文化、歷史、技藝、狩獵的訓練,使其成為捍衛部落的勇士。集會所是大社的政治中樞,部落大事是由世襲頭目召集各氏族長老在集會所議決,也是負責戰士培訓與指揮的場所,嚴禁女子進入。目前僅余達邦、特富野兩個大社。

鄒,傳統習俗中以“服役婚”的風俗最為獨特。男子婚後要在妻子的娘家義務工作三年以上,以充當聘金。女婿的服役期的長短,在婚前就已經由雙方家長談妥。戰祭,是鄒人的傳統祭典,戰祭最重要的意義是勉勵鄒人用自己全部的精力和生命來保護部落,並祈求戰神降臨保佑。從祭典的儀式流程和歌舞中可以發現,鄒人已經將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秩序安排得非常清楚,同時祭典也是維系部落倫理、規範、精神、戰鬥力的壹大支柱。戰祭每年在達邦社、特富野社輪流舉行,祭儀壹般是安排在陽歷2月15日前後,它也是鄒人延續文化傳承重要的歲時祭典。

●賽德克

賽德克,在賽德克語中意指“真正的人”,因其文化習俗與泰雅相似,自日本侵占臺灣時起,就壹直被歸屬為泰雅的亞族群,直至2008年4月才被確認為臺灣少數民族的第14個族群。

賽德克發源於南投仁愛鄉的濁水溪上遊,並在此分成德克搭雅、都達、太魯閣三個最早的社群。大約18世紀,這三個社群因為人口增加、土地不敷使用,各有壹部分人翻越中央山脈,遷徙到花蓮縣境內,形成了居住在南投仁愛鄉的西賽德克,以及居住在花蓮縣秀林、萬榮、卓溪鄉的東賽德克。每壹地方族群之下又各分成三個社群,***有六個社群。其中東賽德克德魯固群已在2004年另劃歸為“太魯閣”族群。

賽德克人的傳統生活方式和習俗,是重視男獵女織的分工,也擁有紋面成年禮及嚴守祖靈禁忌等傳統習俗。部落是最基本的自治單位,屬於沒有世襲頭目的平權社會,由領導能力強的人出任部落領袖,狩獵、出草也由英勇的族人擔任領袖。當遇到部落有重大事情時,則是由長老會議決策,部落組織對內具有保護功能,對外則負有與其他部落保持聯絡的責任,是壹個同地域聯盟***利的團體。

賽德克也擁有與泰雅族群類似的兼有宗教和互助性質的“嘎嘎”團體,只是賽德克語稱之為“嘎呀”。賽德克的嘎呀成員幾乎都屬同壹部落,很少出現泰雅那種跨部落的情況。同壹個嘎呀的成員之間,有***同從事祭祀、協助參與復仇、集體分攤賠償的義務,而且“嘎呀”也可解釋為部落的習慣法或傳統禁忌。

●賽夏

賽夏,意指人。賽夏族群居住在新竹縣五峰鄉和苗栗縣南莊鄉、獅潭鄉,是臺灣少數民族中人口數排名第十的族群。根據賽夏口傳歷史,祖先是從“烏比喃布嗡”大霸尖山發祥地下山,順著溪流四處遷徙,大約在400多年前,北起桃園、南達苗栗的丘陵及海邊,都曾經有賽夏的部落。後來因為泰雅祖先沿著中央山脈北上,占領了賽夏人的深山獵場,加上平地漢族移民的雙重夾攻,讓賽夏人口因為爭戰而迅速減少。據1906年的人口統計,賽夏只剩下了737人。在清光緒年間,大規模地漢族移民,迫使賽夏人遷移到現在的居住地。

賽夏實行嚴格的父系社會和極嚴謹的姓氏社會組織,族內大事,由各氏族長老議決,這種氏族制度稱為“長老***議制”。家族以男性最年長者為尊長,地位崇高,女性地位低微,寡婦或離婚的婦女必須重返娘家,離婚婦女的兒女則屬於夫家。歷史上,賽夏女兒壹旦嫁給平地人,就喪失了族人身份,即使日後歸來,也不能與本族群的人***食或同居壹宅

賽夏歲時祭儀,由每個姓氏家族執掌不同的祭典,如:矮靈祭、祈天祭、姓氏祖靈祭、敵首祭等,都是賽夏人依循著祖先流傳下來的傳統與歲時祭儀所舉行的祭典。由於很少受外來宗教的影響,祭典仍保留了原始模式的祖靈禁忌和巫術,因而也是臺灣少數民族祭典儀式中保存最為傳統和完整的祭祀活動。

●雅美(達悟)

雅美,現在也稱達悟,是臺灣少數民族中最典型的海洋族群,也是唯壹沒有獵首和飲酒的民族。他們居住在臺灣以東的蘭嶼島上,分為紅頭、漁人、椰油、東清、朗島、野銀六座部落,目前是臺灣少數民族人口數排名第十壹的族群。

雅美,意指北方,也有人的意思。雅美氏族社會實行男女分工的父系社會,男性負責捕魚、建築房屋、制造工具,婦女則負責織布和耕作,沒有頭目制度。壹個部落只有兩三個最早創立部落的氏族,而這些氏族最嫡系的長老,就成為這些氏族的族長。在部落內,還有其他的領導人物,例如每壹組捕魚團的船長、善於制造各種工藝的師傅,都是部落裏具有專業影響力的領袖人物。

雅美人的財產由兒子繼承,在雙親過世後,家屋的建材拆下後由兄弟平分,但是長子可以取得舊屋的土地,以及具有象征意義的屋頂主梁,女兒最多分得母親的私人遺物。不過,雅美婦女的地位並不低,反而比其他父系氏族的少數民族擁有更多權限,例如:婦女可以自由嫁到別的部落,可是男士卻只能在自己的部落物色結婚對象。

蘭嶼島四面環海,海洋資源豐富,因此他們發展出獨特的海洋文化。他們所居住的地下屋,是雅美最傳統的建築形式,主要以石頭、木頭搭蓋而成。雅美人對魚的認識,可謂臺灣少數民族之冠,如男人魚、女人魚、還有父親健在的孩子就禁食的老人魚等。諸多的歲時祭儀和習俗,隨著飛魚的魚汛不同而舉行不同的儀式,螃蟹祭、小米豐收祭、以及每年3至8月所舉行的飛魚季等,都是雅美人重要的歲時祭典。而10人拼板舟完成後的新船下水儀式,更是雅美人最具魅力的傳統文化盛會。

●撒奇萊雅

撒奇萊雅,原來被劃屬阿美族群的壹支,稱為“奇萊阿美”。目前是臺灣少數民族人口數排名第八的族群。撒奇萊雅意指真正的人。花蓮,古時曾稱作奇萊,就是從撒奇萊雅人自稱的諧音而來。撒奇萊雅最早為人所知,是明朝崇禎5年(1632年),1878年撒奇萊雅聯合噶瑪蘭加禮宛社、竹窩宛社反抗清吏,後被清兵擊潰,史稱“加禮宛事件”,此後全族散居在臺灣各地,開始了他們128年隱姓埋名的流浪生活,直到2007年1月17日才被確認為臺灣少數民族中的第十三族群。

撒奇萊雅,是最早居住在花蓮的居民,他們***有五個主要部落,花蓮市主布部落、瑞穗鄉馬立雲部落、壽豐鄉水璉部落、豐濱鄉磯崎部落,及新城鄉北埔部落。其語言自成壹體,與阿美各族群都不相同。雖然兩個族群文化習俗類似,但是其與阿美最大的不同就是氏族內部實行的是不完全母系制度,即男性出贅後仍有可能回家分到若幹土地和家產。

撒奇萊雅人隨著季節變幻舉行歲時祭儀,分為播粟祭、捕魚祭、收成祭、收藏祭與豐年祭等,在成年禮儀式中的長者賜飯,是長者祝福未成年人的壹種儀式,也是撒奇萊雅所特有的傳統。每壹次成年禮後,撒奇萊雅人對新進的年齡階級成員,就要求他們在部落種植壹圈刺竹,象征著保護部落。因此,年齡階級與刺竹都被稱為“部落圍墻”。

撒奇萊雅人為了紀念在“加禮宛事件”中捍衛部落犧牲的祖先,在百年後的今天,部落以“巴拉馬爾火神祭”祭祀儀式悼慰祖先英魂,警示後人世代傳承族群精神。

●噶瑪蘭

噶瑪蘭,2002年12月成為臺灣少數民族中的第11個族群,其人數比邵略多壹些。噶瑪蘭,意指在平地的人,是臺灣蘭陽平原最早的住民。1632年,西班牙派兵攻打宜蘭,以懲罰噶瑪蘭人攻擊該國擱淺船只的行為,才讓這個族群為外人所知。18年後,荷蘭人用文字記錄了臺灣蘭陽平原上36座噶瑪蘭部落的情況。由於長年紛戰,這個族群最終遷徙至花蓮市。1878年的加禮宛事件,導致族人再次流亡遷徙,流散在花蓮和臺東等地。目前這個族群主要居住在新城鄉的佳裏灣部落、豐濱鄉的新社部落、豐濱部落、立德部落、磯崎部落和長濱鄉的彰原部落、大峰峰部落,另有少數的族人仍居住在宜蘭冬山河出海口的流流和加禮宛部落。

噶瑪蘭,早期是平埔族群的壹支。這個民族性情平和,又因為居於水濱而喜歡幹凈,氏族內實行沒有階級之分的母系社會,部落祭司都由女性擔任,頭目是以推舉的方式產生。部落內其他的公眾事務,則由各年齡階層的族人分工合作。家庭內,女子具有家產繼承權和所有權,男子必須入贅妻家婦唱夫隨。

噶瑪蘭人深信萬物皆有靈,靈可分為善靈和惡靈,在舉行祭典之前壹定要舉行儀式。最重要且保存完整的祭祖儀式,就是在年末舉行的巴律令,但因區域上的不同有所差異。重要祭典還包括每年3、4月舉行的海祭,以及每年8月舉行的豐年祭。

●邵

邵,是臺灣少數民族中人口最少的壹個族群,僅有603人,昔日被歸類為鄒,2001年成為臺灣少數民族的第十個族群。以前他們曾散居在南投縣魚池鄉,分為審鹿、貓闌、田頭、水裏、眉社、水社等六大社,目前只剩下日月潭畔的日月村(舊稱德化社)的伊達邵部落,以及水裏鄉的頂崁村、大平林部落,在臺灣少數民族各族群中屬於湖棲的漁獵族群。

伊達邵,意指我們是人。相傳邵的祖先,為了追逐壹頭白鹿,意外發現這處美麗的桃花源,於是舉族搬遷到日月潭畔展開新的生活,這就是邵人逐鹿傳奇的故事。

邵人的傳統社會組織,是由七大氏族組成的父系社會。氏族族長即為部落頭目,為長嗣世襲制。部落事務采取氏族分工擔任制,每壹氏族領導者由該氏族嫡系最年長的男子擔任,例如袁姓和石姓長老是部落頭目、毛姓長老是部落對外戰爭的軍事統帥等等,這種每壹氏族擔任固定工作的現象,被學者稱為氏族分工制度。

邵人隨著四季變幻舉行歲時祭儀:狩獵祭、拜鰻祭、播種祭、祖靈祭。祖靈是邵人信仰的核心,家家戶戶供奉祖靈籃,放著歷代祖先所穿的衣服,每年農歷8月1日開始進行祖靈祭與各項祭儀,祖靈祭祭司全由女性擔任,專門主持祭禱與祖靈溝通,具有尊崇的地位。祖靈祭,是族人壹年當中最重要的祭典,除了祭祀最高祖靈,還舉行祈求家戶平安、四季豐收,舉族歌舞歡宴慶祝新年的活動,包含祈福除穢、杵音敲奏,昔日還進行成年鑿齒儀式。這種敬畏祖靈,服從祖先遺訓的習俗,是傳承文化與延續民族精髓重要的祭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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