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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傳奇劉統勛-

劉統勛(1698年—1773年),字延清,號爾鈍,山東諸城(今山東高密)人。雍正二年(1724年)中進士,歷任刑部尚書、工部尚書、吏部尚書、內閣大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及軍機大臣等要職。劉統勛官至宰相,為政四十余載清廉正直,敢於直諫,在吏治、軍事、治河等方面均有顯著政績。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猝逝於上朝途中,乾隆皇帝聞訊慨嘆失去股肱之臣,追授太傅,謚號文正。

劉統勛,曾任三部(工部、刑部、吏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兼軍機大臣、翰林院掌院學士、上書房總師傅,紀曉嵐的授業恩師。山東諸城(今屬於山東高密)人。祖父劉必顯(1600 1692)為清初官員,官至戶部廣西司員外郎,階奉直大夫。父親劉棨(qǐ)曾擔任過四川布政使,是康熙朝有名的清官。其子是劉墉。1724年(清雍正二年)中進士,入仕途。1729年任湖北鄉試正考官。1736年升內閣學士,署刑部右侍郎。次年,任刑部左侍郎。1741年9月,被提拔為右都禦史。1746年3月署漕運總督,9月還京。1747年充順天府鄉試正考官。1748年3月,受命同大學士高斌查辦山東賑務。5月,先後至濟南府德州哨馬營、東昌府及聊城縣運河東岸、泰安府東平縣戴村壩以及沂河西岸江楓口,改壩浚河,成績卓著。1749年12月,遷工部尚書,繼而兼翰林院學士,又遷刑部尚書。1752年以查驗通倉短少米石不實被免職留用。

劉統勛去世當天,乾隆皇帝曾特派禦前大臣、尚書公福隆安攜藥前往看視。他死後乾隆帝特下諭說:“大學士劉統勛老成練達,品行端方,服官五十余年,實為國家得力大臣,可晉贈太傅,入祀賢良祠,賞內庫銀二千兩治喪。”乾隆親臨其喪,賜謚“文正”,因而劉統勛成為清朝大臣中初歿即得謚“文正”的第壹人。而這須出自皇帝特旨的賜謚,“非品學德業無愧完人者未足當此”。喪歸,乾隆命沿途文武官員在20裏內者親往靈柩前吊祭,遣官護送。6年後,乾隆在所作《懷舊》詩中仍念念不忘這位寵信大臣:“遇事既神敏,秉性復剛勁。得古大臣風,終身不失正。”

劉統勛清廉正直,不結朋黨。清代禮親王昭梿稱贊他說:“公(劉統勛)性簡傲,不蹈科名積習,立朝侃然,有古大臣風。”道光《諸城縣令》也稱贊劉統勛說:他“剛毅篤棐,允直機密,襄贊綸扉,隨事獻納,推賢黜佞,為百余年名臣第壹。數讞大獄,無縱無枉。家故有田數十畝,敝廬壹區,服官五十余年,不增尺寸……”

劉統勛死後,與其子大學士劉墉、孫吏部尚書劉镮之葬故鄉諸城白家莊祖墳,無著述傳世。

既為漢官,又沒有像張廷玉那樣有家世背景,在最為崇滿抑漢的乾隆朝能當上宰相真是不容易的。因為傅恒病逝,壹時沒有合適的滿臣接替,這就使劉統勛得以填補這壹空缺。乾隆帝比較偏愛年輕人,此時劉統勛已不年輕,這說明乾隆帝只是要他暫時彌補首席宰相壹時之空缺而已,等到有了合適的滿人宰相,還是要恢復滿正漢副的局面的。

乾隆帝畢竟是英主,善於權衡利弊,為了保證國家政權機構的高效率地運轉,乾隆帝循例把漢臣劉統勛擢為內閣首輔,把滿臣尹繼善擢為軍機處首席大臣。此時劉統勛只是副宰相,首席軍機大臣尹繼善是正宰相。他們都已年逾古稀,尹繼善就任首席軍機處大臣還不到壹年,即卒於任,終年76歲。乾隆帝又把劉統勛擢為首席軍機大臣。此時,劉統勛就成為正宰相了。然而劉統勛擔任正宰相也只有兩年,便去世了。劉統勛成為軍機處建立以來第壹位漢人宰相。

劉統勛也算是少年得誌,中進士時只有25歲。他在雍正朝先後供職翰林院與詹事府,並在南書房充當皇帝的文學侍從,主要是做文書工作。乾隆帝即位後,認為劉統勛頗有辦事能力,予以擢升。乾隆元年(1736年)為內閣學士,派他去浙江協助嵇曾筠海塘治水工程。乾隆二年為刑部侍郎。後來,劉統勛因母親去世歸籍守制三年。

乾隆六年(1741年),劉統勛被任命為都察院左都禦史,為監察體系的最高官員,俗稱“總憲”。他任“總憲”壹年後,上了壹份疏奏,他請求皇帝遏制兩位宰相張廷玉與訥親的權力。此疏聳動朝野。劉統勛大膽指出了朝廷在用人行政方面存在的弊端,首先是朋黨問題,這是針對張廷玉的。張廷玉是康雍乾三朝老臣,雍正帝遺詔身後配享太廟的顧命大臣,“遭逢極盛,然而晚節當慎”。當時,安徽桐城張氏家族通過科考、薦舉、襲蔭、議敘等形式,入朝為官者有19人之多,就連張氏的姻親桐城姚氏也有子弟10人在朝為官。他建議在三年之內除皇帝特旨擢用外,張氏親屬子弟“概停升轉”,以“保全”三朝老臣的清譽。劉統勛認為,張氏家族有“滿招損”的可能,應該自我抑制。劉統勛又認為,作為宰輔培養的訥親在個性上是有弱點的,請求皇帝加以訓示,使之能夠省改。而訥親兼職過多,“統理部務,入典宿衛,參贊中樞,兼以出納王言,趨承近衛”,權力太重,“任事過銳”,也非“謙受益”之道。

乾隆帝拒絕了劉統勛的批評,盡管乾隆帝要擺脫前朝顧命大臣的陰影是不言而喻的,但他並不想馬上動張廷玉。對於自己著意培養的宰輔訥親當然也不能否定。壹般來說,英明的皇帝都不會接受這類建議,那樣豈不是顯得臣工比自己更高明嗎?

訥親是康熙朝輔政大臣遏必隆之孫。乾隆帝起用他首先是因為他是皇親,可靠而且年輕,乾隆帝著意培養訥親,是為使之成為日後取代鄂爾泰的合適人選。乾隆帝認為訥親的最大特點是清廉。乾隆帝就此發布上諭說: “朕思張廷玉、訥親若果擅作威福,劉統勛必不敢為此奏;今既有此奏,則二臣並無聲勢能箝制臣僚。”

以前,康熙帝整治明珠,雍正帝整治隆科多都是借禦史上疏彈劾以開啟事端,而此次劉統勛所上並非彈章,不是在彈劾二人。監察禦史的權力並不只是以彈劾為權限,監督權則更廣泛,凡是妨礙公益紊亂官紀的事情,都要糾正。在正常情況下,皇帝要貫徹自己的意誌,也是在制度框架內行使權力的。朝廷要依靠禦史制度監督考察吏治,這就是制度的作用。壹切制度不論好壞,都是人在起作用。因此,不可以簡單地把人治與法制對立。

乾隆二十壹年,劉統勛被派往治河工地勘測,並取代被革職的富勒赫,主持完成加高堤壩的工程。壹年後,他又前往徐州督修近城石壩。此時劉統勛已年近花甲,他事必躬親,親臨治河工地、風餐露宿,保障了堤壩的質量與按時完工。有壹次劉統勛去楊橋工地視察,那裏加固堤壩的工程已經逾期壹個多月,他詢問誤期的原因,有關人員解釋說是由於柴火供應不上。劉統勛知道其中必有弊端,乃微服私訪,結果發現幾百輛裝滿柴火的車輛就停在路邊。劉統勛壹了解,原來是河員必須收取陋規才接受柴火,他們因無錢行賄,柴火即使運到此地也不能卸車。趕車人愁眉不展,唉聲嘆氣。劉統勛立即回到工地,對有關河員進行嚴懲,楊橋堤壩很快就完工了。

劉統勛多年察看黃河、運河的河工,對河工癥結當然有清楚的認識。與壹般官吏多註重治工方略不同,他認為河工中的財物管理是治河成敗的關鍵因素。對於河工侵吞工程帑銀的痼疾,劉統勛有相當深刻的認識,並提出了對治方法。劉統勛非常清楚朝廷用於河工的錢款大多落入各級河工的腰包,這必然使治河工程的質量大受影響。從 歷史 的經驗看,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對此,朝廷也無可奈何。盡管經常有幾位河工因為貪汙河費而受到嚴懲,但是制度性的腐敗決定了官吏們總是可以逍遙法外。封建 社會 的法,對於異端,是法如深澗;對於貪官,往往是法如虛設。只要上下串通壹氣,風險也並不太大。河工用料制度形同虛設,河工們弄虛作假的本領大得很,“築堤則削洪增頂,挑河則墊崖貼腮,買料則虛堆假垛”,另壹種情況則是,河工常常以揮霍的方式把河費糟蹋了,實際效果也壹樣。從制度角度看,當時中國還沒有成熟的會計制度和有力的監督機制,不可能有效地制止河工中貪汙和浪費現象,歷年的河費不斷加重著朝廷的財政負擔。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十壹月的壹天早晨,劉統勛乘轎上朝來到紫禁城東華門外,轎夫忽然察覺轎子傾斜,掀開轎簾壹看,劉統勛已經死去。乾隆皇帝聞訊急派尚書福隆安送藥急救,但已不及。《嘯亭雜錄》記述,乾隆皇帝親臨驢市胡同劉宅祭奠時,因劉家門庭矮小,轎子擡不進去,只好將轎子頂蓋拆下才擡進劉家。《清史稿》記述,乾隆皇帝“臨其喪,見其儉素,為之慟。回蹕至乾清門,流涕謂諸臣曰,朕失壹股肱。既而曰,如統勛乃不愧真宰相”。

此後,劉統勛的兒子劉墉和孫子劉環之也住在驢市胡同。劉墉於乾隆十六年(1751年)考中進士,選入翰林院,歷任知府、巡撫、尚書、上書房總師傅、大學士。劉墉85歲去世,《清史稿》說他是當時有名的書法家。劉統勛次子劉堪的兒子劉環之在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考中進士,選入翰林院,歷任戶部尚書、順天府府尹,後因政務不熟被嘉慶皇帝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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